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的董事、监事。
二、生效条件及期限
1.生效条件:董事、监事薪酬(或津贴)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期限:
2025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
日。
三、薪酬/津贴方案1.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1)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津贴,津贴的标准为人民币4.8万元/年,按月发放。
(2)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岗位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
)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外部董事,综合考虑其承担的相应职责及对公司规范运作与科学决策发挥的重要作用,参照独立董事施行津贴方案。
2.监事薪酬方案监事在公司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担任实际工作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个人申请自行申报的除外);
3.如存在兼任职务,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领取;
4.上述人员如因相关规定不领取津贴或其自行放弃津贴的,以相关规定或其本人意愿为准;
5.董事、监事出席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会会议所产生的出差费用,在每次会议结束后凭有效票据实报实销。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