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国泰海通”)作为正在履行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嘉微”、“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景嘉微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2025年度需与公司关联方长沙超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超创”)、宁波麦思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麦思捷”)、北京振华领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振华”)、西安华腾微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华腾”)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共计不超过4,015万元人民币。2024年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673.67万元,实际发生金额占预计金额的20.08%,未超出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关联董事喻丽丽、曾万辉回避表决)、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董事会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表决,监事会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本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基于关联交易的类型以及额度,此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 采购商品或接受技术服务 | 长沙超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市场定价 | 200.00 | 43.71 | 186.48 |
| 宁波麦思捷科技有限公司 | 市场定价 | 500.00 | 0.00 | 302.69 | |
| 北京振华领创科技有限公司 | 市场定价 | 1,000.00 | 0.00 | 0.00 | |
| 西安华腾微波有限责任公司 | 市场定价 | 2,000.00 | 0.00 | 0.00 | |
| 小计 | - | 3,700.00 | 43.71 | 489.17 | |
| 销售商品或提供技术服务 | 长沙超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市场定价 | 200.00 | 0.00 | 64.40 |
| 小计 | - | 200.00 | 0.00 | 64.40 | |
| 向关联方提供场地租赁 | 长沙超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市场定价 | 115.00 | 27.33 | 110.19 |
| 小计 | - | 115.00 | 27.33 | 110.19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实际发生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 采购商品或接受技术服务 | 长沙超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86.48 | 1,200.00 | 35.51% | -84.46% | 2024年4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
| 宁波麦思捷科技有限公司 | 302.69 | 650.00 | 57.64% | -53.43% | ||
| 长沙超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36.00 | 0.00 | 6.85% | 不适用 | ||
| 北京振华领创科技有限公司 | 0.00 | 800.00 | 0.00% | 不适用 | ||
| 小计 | 525.17 | 2,650.00 | 100.00% | -80.18% | ||
| 销售商品或提供技术服务 | 长沙超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64.40 | 600.00 | 85.41% | -89.27% | |
| 北京振华领创科技有限公司 | 6.00 | 0.00 | 7.96% | 不适用 | ||
| 西安华腾微波有限责任公司 | 5.00 | 0.00 | 6.63% | 不适用 | ||
| 小计 | 75.40 | 600.00 | 100.00% | -87.43% |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实际发生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 向关联方提供场地租赁 | 长沙超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73.10 | 105.00 | 100.00% | 30.38% | |
| 小计 | 73.10 | 105.00 | 100.00% | 30.38% |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2024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主要原因系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基于实际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情况,同时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交易进行适当调整。上述差异均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经审核,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及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长沙超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长沙超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邓剑波注册资本:2,481.48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5676757971成立日期:2011年1月17日法定住所:长沙高新开发区麓景路2号长沙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孵化、培训楼306房经营范围: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和硬件、机电设备、仪器仪表、电子元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其相关的技术服务;电子产品的维修;计算机及辅助设备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维修及相关的技术服务;图形图像、信号处理系
统及配套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维修及相关的技术服务;水文、气象专用仪器的制造与销售;存储和计算设备、系统及其配套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维修及相关的技术服务;信息感知、处理、控制设备及系统的研发、制造、销售、修理及技术服务;电子应用技术、光电一体技术研究、开发、销售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从事P2P网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资管及跨界从事金融、第三方支付、虚拟货币交易、ICO、非法外汇等互联网金融业务)关联方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科 目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
| 营业收入 | 5,396.00 |
| 净利润 | 154.37 |
| 资产总额 | 20,064.75 |
| 净资产 | 13,491.51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曾万辉、喻丽丽夫妇过去12个月内曾合计持有西藏潇之湘在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8%的股权。西藏潇之湘在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长沙超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48.36%股权,为其控股股东。上述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6条第
(二)项规定的情形,因而公司与长沙超创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长沙超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此项关联交易系其正常经营生产所需,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二)宁波麦思捷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麦思捷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强华
注册资本:601.4949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MA2GTDF71C成立日期:2019年8月20日法定住所: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清逸路218弄3幢3号5楼501室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海洋环境监测与探测装备制造;海洋环境监测与探测装备销售;海洋环境服务;仪器仪表修理;电子产品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船舶自动化、检测、监控系统制造;专用仪器制造;雷达、无线电导航设备专业修理;通讯设备修理;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船用配套设备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气象信息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船舶修理;船舶改装;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关联方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科 目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
| 营业收入 | 4,146.25 |
| 净利润 | 1,503.33 |
| 资产总额 | 7,745.72 |
| 净资产 | 2,681.97 |
注: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宁波麦思捷11.97%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条第(五)项规定,公司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宁波
麦思捷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在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内,未来公司与宁波麦思捷发生交易前,公司将对其履约情况、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全面研究分析,以确保相关交易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三)北京振华领创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振华领创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伯立
注册资本:730.3301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0E53L89
成立日期:2017年05月04日
法定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培训中心四层A405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方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科 目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
| 营业收入 | 576.02 |
| 净利润 | -1,645.82 |
| 资产总额 | 4,150.86 |
| 净资产 | 2,955.46 |
注: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北京振华16.45%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条第(五)项规定,公司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北京振华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北京振华领创科技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此项关联交易系其正常经营生产所需,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四)西安华腾微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西安华腾微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剑波
注册资本:76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X23941874G
成立日期:1997年03月07日
法定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翠微路1200号西安电子谷智慧中心H区8号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雷达、无线电导航设备专业修理;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网络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技术研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导航、测绘、气象
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方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科 目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
| 营业收入 | 3,387.81 |
| 净利润 | 1,256.64 |
| 资产总额 | 21,341.19 |
| 净资产 | 1,744.93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曾万辉、喻丽丽夫妇过去12个月内曾合计持有西藏潇之湘在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8%的股权。西藏潇之湘在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西安华腾微波有限责任公司40.00%股权,为其控股股东。上述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6条第
(二)项规定的情形,因而公司与西安华腾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西安华腾微波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存续经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此项关联交易系其正常经营生产所需,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互相购销商品及提供技术、租赁等服务,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不时发生,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上述预计的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签订有关协议/合同。
根据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公司与长沙超创签署具体的关联交易协议,从本报
告期期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合同金额累计71.04万元。
四、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均系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经营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正常需求,是合理且必要的。
2、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采用市场价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上述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关联董事喻丽丽、曾万辉回避表决)、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 保荐代表人: | ||||
| 张希朦 | 黄 央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