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嘉微(300474)_公司公告_景嘉微: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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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300474 证券简称:景嘉微 公告编号:2025-019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限制性股票作废类型: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限制性股票作废数量:49.7292万股。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授予数量:授予限制性股票93.7184万股,约占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45,863.2254万股的0.2043%。

2、授予人数:436人。

3、授予价格:55.52元/股。

4、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5、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姓名职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数量的比例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的股本总额的比例
核心骨干人员 (436人)93.7184100%0.2043%
合计93.7184100%0.2043%

注: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

6、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归属时间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第二个归属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7、限制性股票归属考核条件

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4年-2025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以2023年的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1%
第二个归属期以2023年的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5%

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A、B、C和D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考核系数:

考核等级ABCD
考核系数1.00.90.5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考核系数。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4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

3、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23日,公司通过内网公布了《关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在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员工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6月24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4年7月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6、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部分激励对象离职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31名离职,根据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将作废5.7400万股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2、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如下:

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以2023年的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1%

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

根据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中瑞诚审字[2025]第502407号),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未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相应激励对象(不含上述离职人员)第一个归属期拟归属的合计43.9892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失效。

综上所述,本次合计作废49.7292万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激励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49.7292万股

限制性股票按作废处理。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认为,本次公司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公司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关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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