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张曙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中信电子发展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息发展”)股东张曙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中信电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电子”)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3,766,62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3.60%),其中张曙华先生持有股份12,785,67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15%)。公司近日收到张曙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张曙华先生因资金需求,计划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9月23日)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446,7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82,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964,7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张曙华
(二)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曙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785,67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1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
股东姓名 | 减持数量不超过(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 | 减持原因 | 股份来源 |
张曙华 | 2,482,000 | 1%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9月23日 | 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 资金需求 |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及因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
4,964,700 | 2% | 大宗交易 |
注:其中在任意连续90日内,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二)本次减持事项不存在与张曙华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相违背事项。
(三)张曙华先生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张曙华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张曙华先生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张曙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