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徽股份(300464)_公司公告_星徽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星野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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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徽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星野投资)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0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星徽股份股票代码:

300464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星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广教社区广教路

号慧聪家电城

之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蔡耿锡通讯地址:佛山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谢晓华通讯地址:佛山市*********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

2025年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3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4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5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6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8

第一节释义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星徽股份/上市公司/公司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星野投资广东星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本报告书本《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星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上市公司32,000,000股股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17.50%减少至10.51%的权益变动行为。

《股份转让协议》《广东星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王晓东股份转让协议》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万元/元人民币万元/元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星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广教社区广教路1号慧聪家电城1座908之一(住所申报)
法定代表人谢晓华
注册资本1,05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6176565017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1997年1月16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蔡耿锡先生持股50.48%,谢晓华女士持股49.5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曾用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职务
蔡耿锡中国中国
谢晓华中国香港中国中国香港执行董事兼经理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星野投资持有公司

17.50%股权,蔡耿锡、谢晓华夫妇合计持有星野投资100%股权。谢晓华直接持有公司22.33%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蔡耿锡、谢晓华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星野投资、蔡耿锡、谢晓华互为一致行动人。具体情况如下: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公司发展与自身资金需要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同时引入看好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投资者。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个月内增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个月内未有其他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协议转让基本情况概述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星野投资于2025年8月15日与王晓东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星野投资将其所持有的公司3,2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9%),以人民币4.50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王晓东,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144,000,000元。本次协议转让后,王晓东持有公司3,20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6.99%,将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晓东以自有资金受让上述股份。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王晓东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协议转让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星野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协议转让前协议转让后
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星野投资无限售条件股份80,127,73517.50%48,127,73510.51%
谢晓华有限售条件股份102,249,48822.33%102,249,48822.33%
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股份182,377,22339.84%150,377,22332.8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80,127,73517.50%48,127,73510.51%

注:以上数据如果有误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协议转让双方情况介绍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星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广教社区广教路1号慧聪家电城1座908之一(住所申报)
法定代表人谢晓华
注册资本1,05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6176565017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1997年1月16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蔡耿锡先生持股50.48%,谢晓华女士持股49.52%

星野投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股

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第六条、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姓名王晓东
性别
国籍中国
住所广州市*********
通讯地址广州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王晓东向公司提供了资信证明,证明自身具有完成本次协议转让的履约能力。王晓东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关系

星野投资与王晓东不存在股权、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条款

甲方(转让方):广东星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受让方):王晓东

1、股份转让的数量及交易价款

1.1在本协议生效后,转让方同意将其持有的星徽股份32,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99%,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受让方。

1.2经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一致,本次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4.50元,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44,000,000.00元(大写:壹亿肆仟肆佰万元整)。

1.3本次标的股份转让涉及的税费等由双方依法各自承担各自需要缴纳及或承担部分。

2、股份转让款支付

双方同意分批支付本次股份转让价款。

2.1在本协议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转让总

价款的50%,金额为人民币72,000,000.00元(大写:柒仟贰佰万元整)。

2.2受让方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就本次股份转让出具合规确认文件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转让总价款的50%,金额为人民币72,000,000.00元(大写:柒仟贰佰万元整)。

2.3双方同意,本协议项下股份转让款收款账户转让方于支付前另行提供。

3、股份过户

3.1在受让方第二笔股份转让价款支付后的3个工作日内,双方应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3.2在标的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受让方即成为标的股份的唯一所有人,拥有对标的股份完整的处置权和收益权,转让方或者其他任何第三人对标的股份不享有任何处置权、收益权或者其他任何权利。

3.3双方确认,在标的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标的股份项下的全部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应送红利、应派股息)归受让方所有。

4、陈述和保证

4.1甲方作出如下陈述和保证:

(1)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已获甲方内部决策的必要授权。

(2)签署和履行本协议不会违反甲方承担的任何其他义务。

(3)甲方对标的股份具有完全所有权,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也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第三方权利限制。

4.2乙方作出如下陈述和保证:

(1)乙方按本协议约定按时支付标的股份转让款,且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2)乙方应当为实施本次交易及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

(3)乙方具备股东适格性条件,受让标的股份不存在任何障碍或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情形。

(4)签署和履行本协议不会违反乙方承担的任何其他义务,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本合同无效、可撤销、效力待定的情形。

5、协议生效协议经双方共同签署之日起成立,在本次转让事项经转让方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6、协议解除及终止

6.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协议可以被解除、终止:

(1)各方以书面的方式一致同意解除、终止本协议;

(2)各方根据本协议之相应约定决定终止本次交易;

(3)协议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致使对方签署本协议的目的根本不能实现,对方以书面方式提出解除本协议时;

(4)本协议签署后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前,适用的法律、法规出现新的规定或变化,从而使本协议的内容与法律、法规不符,并且本协议各方无法根据新的法律、法规就本协议的修改达成一致意见。

6.2由于以上(1)、(2)、(4)项的情况导致本协议被解除、终止,尚未办理的股份转让过户登记不再办理,已经办理的恢复原状,同时甲方应将本次交易全部收款返还到乙方指定的账户。

7、违约责任

7.1若任何一方发生本协议“协议解除及终止”条款约定的第(3)项情形,则应当向对方赔偿因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

7.2发生“协议解除及终止”条款约定的第(3)项情形外的其他情形导致本协议解除或终止的,双方互无违约责任。

7.3乙方未能按期履行付款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一点五/日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30日的,视为严重违反协议导致甲方签署本协议的目的根本不能实现,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没收乙方已付全部款项并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过户标的股份及承担违约责任。

7.4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期限配合乙方完成目标股份的过户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按乙方已付金额的万分之一点五/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30日的,视为严重违反协议导致乙方签署本协议的目的根本不能实现,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返还所有已收款项及要求甲方按照乙方已付款项金额

承担违约责任。

7.5除本协议前述约定情形外,如因任何一方发生其他违反本协议的声明、承诺、保证及相关义务情形而致守约方受损,均应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二)其他

本次协议转让不存在股价对赌、股份代持、保底保收益、超额收益分成、附回购条款以及其他利益分割安排或者补充协议,不存在转让方及其关联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为受让方提供资金支持、融资担保或其他类似安排。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拟转让的股份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其他任何权利限制,不存在附加特殊条件、补充协议,协议转让双方未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也不存在就转让方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无限售条件股份(股)有限售条件股份(股)累计质押数量(股)累计冻结数量(股)
谢晓华102,249,488-102,249,48867,700,00018,165,218
星野投资80,127,73580,127,735-47,900,000-
合计182,377,22380,127,735102,249,488115,600,00018,165,218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出让方及受让方共同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之日,变动方式为协议转让。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当披露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对王晓东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受让意图等进行了合理的调查和了解,认为王晓东具备受让人的资格条件。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除本报告书上述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

个月内,不存在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转让协议》;

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二、备查地点

星徽股份证券事务部。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此页无正文,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广东星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谢晓华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1(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1(签字):蔡耿锡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2(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2(签字):谢晓华

日期:年月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北滘社区居民委员会科业路3号之三
股票简称星徽股份股票代码300464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广东星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广教社区广教路1号慧聪家电城1座908之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1蔡耿锡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广东省佛山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2谢晓华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广东省佛山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持股数量:182,377,223股持股比例:39.84%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变动数量:32,000,000股变动比例:减少6.99%变动后持股数量:150,377,223股变动后持股比例:32.85%
在上市公司中拥时间:协议转让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方式:协议转让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否?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否?__________(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否?不适用?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协议转让尚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合规性确认,以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不适用?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广东星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谢晓华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1(签字):蔡耿锡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2(签字):谢晓华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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