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田中精机”)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田中精机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851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694,492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8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69,766,863.44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6,556,315.5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3,210,547.88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11月29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134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 | 467,566,863.44 |
减:支付的发行费用 | 4,356,315.56 |
募集资金净额 | 463,210,547.88 |
减:补充流动资金 | 463,210,547.88 |
加:专户利息收入 | 42,211.49 |
减:专户手续费支出
减:专户手续费支出 | 5.00 |
减:募集资金余额转入基本户 | 42,206.49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0 |
注1:支付的发行费用4,356,315.56元与发行费用总额6,556,315.56元差异2,200,000.00元,主要系中泰证券将已扣除含增值税的承销费2,200,000.00元后的款项汇入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注2: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2年12月23日销户完毕。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公司于2022年12月09日连同中泰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完毕,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注销,公司与中泰证券及上述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无。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无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无。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无。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无。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无。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出具了《关于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251号),鉴证结论为:田中精机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田中精机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田中精机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本保荐机构对田中精机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6,321.0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6,321.05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6,321.0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46,321.05 | 46,321.05 | 46,321.05 | 46,321.05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6,321.05 | 46,321.05 | 46,321.05 | 46,321.05 | 100.0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未发生该情况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未发生该情况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未发生该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未发生该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未发生该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未发生该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未发生该情况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未发生该情况 |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无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孙 涛 王文峰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