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61 证券简称:田中精机 公告编号:2023-011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田中精机 | 股票代码 | 300461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刘广涛(代) | 苏恺愉 |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嘉善县姚庄镇新景路398号 | 浙江省嘉善县姚庄镇新景路398号 | |
传真 | 0573-89119388 | 0573-89119388 | |
电话 | 0573-84778878 | 0573-84778878 | |
电子信箱 | securities@tanac.com.cn | securities@tanac.com.cn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田中精机系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已成为一家专注于研发和创新的技术驱动型企业,主要从事自动化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公司业务领域涉及消费电子产业、汽车产业、家电产业、医疗行业等等自动化相关领域,为客户提供自动化测试、精密装配、全自动生产线的整体解决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努力克服宏观经济形势下滑的不利影响,持续加大研发创新和品牌推广,提升市场份额,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公司管理层在2022年度较好的完成了董事会制定的年度经营计划目标,公司生产运营稳步推进。
公司产品主要包括数控自动化标准机、非标准机以及数控自动化特殊设备,其中数控自动化标准机产品的设计、生产工艺和流程较为固定,主要实现基本的绕线功能;数控自动化非标准机则是根据客户
的需求个性化设计、研发,包括多工序及流水线成套设备等;同时,为丰富产品类型,增加产品的一体化程度,公司以数控自动化设备为基础,陆续研发、设计和生产了与数控自动化设备相配套前后端工序的数控自动化特殊设备,满足了客户的个性化、多元化的需求,该等设备主要包括视觉检测设备、焊锡设备和插端子设备等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元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0年末 | |
总资产 | 930,470,083.92 | 531,403,091.37 | 75.10% | 567,713,788.4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664,093,968.07 | 245,494,936.68 | 170.51% | 146,280,871.87 |
2022年 | 2021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0年 | |
营业收入 | 190,536,140.27 | 343,891,876.05 | -44.59% | 363,765,918.3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3,471,811.07 | 31,905,181.06 | -298.94% | 104,810,767.3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6,259,486.93 | 23,074,092.24 | -387.16% | 33,874,555.0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844,956.95 | 70,512,782.21 | -116.80% | 14,254,096.5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1 | 0.26 | -296.15% | 0.8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1 | 0.26 | -296.15% | 0.8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5.49% | 17.57% | -43.06% | 117.69%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34,162,975.66 | 64,310,005.36 | 42,222,702.42 | 49,840,456.8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982,898.03 | -1,861,689.92 | -24,331,210.45 | -26,296,012.6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2,360,017.12 | -1,993,189.48 | -25,122,140.94 | -26,784,139.3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3,533.72 | -1,268,774.88 | -15,922,431.30 | 5,579,782.95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9,86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 | 10,007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 | 0 |
普通股股东总数 | 股股东总数 | 优先股股东总数 | 的股东总数(如有)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上海翡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4.94% | 39,909,935.00 | 29,694,492.00 | ||||||
竹田享司 | 境外自然人 | 10.76% | 17,225,262.00 | 12,918,946.00 | ||||||
钱承林 | 境内自然人 | 9.13% | 14,611,247.00 | 12,914,495.00 | 质押 | 900,000.00 | ||||
张玉龙 | 境内自然人 | 6.31% | 10,100,000.00 | 7,575,000.00 | 质押 | 1,000,000.00 | ||||
蔷薇资本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6.17% | 9,867,526.00 | 0.00 | 质押 | 9,867,526.00 | ||||
竹田周司 | 境外自然人 | 6.12% | 9,795,756.00 | 7,346,817.00 | ||||||
藤野康成 | 境外自然人 | 4.48% | 7,173,609.00 | 5,380,207.00 | ||||||
林治洪 | 境内自然人 | 0.87% | 1,397,700.00 | 1,200,000.00 | ||||||
苏丹 | 境内自然人 | 0.81% | 1,300,000.00 | 0.00 | ||||||
龚伦勇 | 境内自然人 | 0.67% | 1,080,000.00 | 1,080,000.00 | 冻结 | 1,080,000.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本公司股东竹田享司、竹田周司为兄弟关系,系一致行动人。除前述情况外,公司未知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签订《关于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资框架协议》
1、2022年1月5日,公司与翡垚投资、公司股东竹田享司、竹田周司、藤野康成及钱承林共同签订《关于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资框架协议》,约定由公司股东竹田享司、竹田周司、藤野康成及钱承林向上海翡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让公司股票,公司股东竹田享司、竹田周司与上海翡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表决权委托和放弃的协议,及公司向上海翡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股票事宜。
2022年1月5日,竹田享司、竹田周司、藤野康成、钱承林与翡垚投资签署《关于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竹田享司、竹田周司、藤野康成、钱承林分别向翡垚投资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2,608,080股、2,608,080股、2,391,203股、2,608,080股股份。
2022年1月5日,竹田享司、竹田周司与翡垚投资签署《关于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之表决权委托和放弃协议》,自该协议签订之日起,竹田享司、竹田周司分别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9,833,342股、12,403,836股股份(合计32,237,178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给翡垚投资行使。其中,竹田享司持有的2,608,080股股份、竹田周司持有的2,608,080股股份的委托期限为自该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竹田享司、竹田周司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将该等股份转让给翡垚投资并办理完毕过户登记之日止。竹田享司持有的剩余17,225,262股股份、竹田周司持有的剩余9,795,756股股份的委托期限为自该协议签订之日起,直至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完成(以翡垚投资通过参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所获得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为准)。
此外,自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完成(以翡垚投资通过参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所获得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为准),竹田享司、竹田周司分别自愿放弃其持有的上市公司剩余17,225,262股、9,795,756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直至竹田享司、竹田周司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表决权委托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翡垚投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肖永富先生。表决权委托期间,竹田享司、竹田周司与翡垚投资构成一致行动关系,表决权委托结束之日,双方的一致行动关系自动终止。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关系,竹田享司、竹田周司与翡垚投资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2、2022年3月23日,竹田享司、竹田周司、藤野康成、钱承林与翡垚投资的本次协议转让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全部完成,翡垚投资持有上市公司10,215,443股股份。具体内容详见于2022年3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进展暨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3、2022年8月1日,竹田享司、竹田周司和翡垚投资签订《表决权委托和放弃协议之补充协议》,对竹田享司、竹田周司将其持有上市公司股票对应表决权委托给翡垚投资行使的委托期限,以及竹田享司、竹田周司放弃其持有上市公司股票对应表决权的时点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于2022年8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和放弃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2022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暨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于2022年1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2022年1月2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于2022年1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3、2022年6月22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告知函,具体内容详见于2022年6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
4、2022年8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5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详见于2022年8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5、2022年12月15日,公司发布了《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公司向特定对象翡垚投资发行的29,694,492股股票将于12月19日上市,具体内容详见于2022年12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
(三)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
1、2022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公司与深圳市联合创想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了《关于投资设立深圳市佑富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协议约定设立深圳市佑富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根据《投资协议》的约定,佑富智能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田中精机以货币出资3,500万元,持股70%;联合创想以货币出资1,500万元,持股30%。具体内容详见于2022年6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
2、2022年7月13日,佑富智能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营业执照》,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于2022年7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3、2022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公司与与深圳市联合创想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订了《关于投资设立深圳市佑富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于2022年12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4、2022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于2022年12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
(四)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1、2022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预留授予部分的22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259,0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0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于2022年10月25日、2022年10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2022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首次授予部分的54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2,073,6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2月14日。具体内容详见于2022年12月6日、2022年12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五)对外投资
2022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深圳市瑞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并与标的公司及原股东签署《关于深圳市瑞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瑞昇新能源增资2,500万元,其中认购瑞昇新能源新增注册资本781.25万元,增资款中超过其认缴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瑞昇新能源23.81%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于2022年12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永富
2023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