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中精机(300461)_公司公告_田中精机: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

时间:2022年07月13日

田中精机: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19

证券代码:300461 证券简称:田中精机 公告编号:2022-113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

一、借款事项概述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支持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佑富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佑富智能”)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满足流动资金需求,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佑富智能提供借款,借款总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借款利率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水平确定,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单笔借款金额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单笔借款金额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即提供借款后即从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前述借款额度及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年。佑富智能另一股东深圳市联合创想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联合创想”)未提供同比例借款,未提供同比例连带责任担保。

2022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借款方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市佑富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E4QT1U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深圳市坪山区碧岭街道沙湖社区业达路5号1栋万达杰101

5、法定代表人:张后勤

6、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2年07月13日

8、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机械设备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资信情况:佑富智能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股权结构:公司占比70%,联合创想占比30%。

1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1月30日
资产总额66,021,381.17
负债总额31,111,648.55
所有者权益34,909,732.62
项目2022年1-11月
营业收入0.00
营业利润-2,082,678.94
净利润-2,082,678.94

注:1、佑富智能于2022年7月13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尚处于起步阶段,故暂无营业收入;2、2022年11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借款的主要内容

1、借款对象:深圳市佑富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70%的控股子公司。

2、借款方式及金额:以自有资金向佑富智能提供借款总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

3、借款用途:项目投资及补充流动资金。

4、借款期限:1年(以公司银行账户实际借出款项之日起计算)。

5、借款利率: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水平确定。

四、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佑富智能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借款主要用于锂电产线设备的研发、生产及业务的拓展,在满足流动资金需求的同时能够促进公司快速发展,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佑富智能提供借款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公司将在提供借款的同时,加强对佑富智能的经营管理,对其实施有效的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上述借款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佑富智能另一股东联合创想未提供同比例借款,未提供同比例连带责任担保。因借款对象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决策、财务管理等方面具有控制权,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佑富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满足流动资金需求。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借款的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佑富智能提供借款,财务风险可控,本次借款主要是为支持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本次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事项。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佑富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满足流动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实施有效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资金安全和风险可控。本次提供借款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资金使用费定价公允,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因此,一致同意《关

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八、累计提供借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除对上述控股子公司将提供借款外,未有对外提供借款。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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