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2022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延续至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关于2022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报告期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以下无正文,次页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独立董事签名:
胡世华 黄鹏 陈贺梅
2022 年 8 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