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拟将3名已从公司辞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6,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股本总额由130,404,000股减少130,328,000股。为此,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十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040.400万元,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3,040.40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必要时,经国务院授权机构的批准,可以发行其他种类的股份。 | 第十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032.800万元,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3,032.80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必要时,经国务院授权机构的批准,可以发行其他种类的股份。 |
本公司现行《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特此公告。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