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12月06日13: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30日以电子邮件通知及电话通知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治洪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时结合公司2020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2020年度的考评结果,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拟在解除限售期满后按照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人员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发表了法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林治洪、乔凯、张玉龙、
竹田享司、竹田周司回避表决,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