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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300461 股票简称:田中精机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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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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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1、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3、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做出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
4、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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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5,000,000股。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130,404,000股,按照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计算,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0%。
在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引起公司股份变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的上限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分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高端智能装备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 | 25,291.75 | 24,100.00 |
2 | 新能源智能制造设备创新中心项目 | 4,912.54 | 4,900.00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 | 6,000.00 |
合计 | 36,204.29 | 35,000.00 |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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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9、公司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风险,虽然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切实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做出了相关承诺,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公司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以下风险扼要提示,并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消化不足的风险
高端智能装备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完全达产后,预计可形成数控自动化非标机年产能330台、数控自动化特殊机年产能70台。发行人新增产能的消化依赖于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竞争力以及公司的市场开拓能力,如果未来智能装备制造相关产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不足或者市场开拓不力,则公司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订单,存在新增产能消化不足导致资产闲置、经济效益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公司结合目前国内行业政策、行业发展及竞争趋势、公司发展战略等因素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作出了较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的战略布局且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但是,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仍然会存在各种不确定因素,可能会影响项目的完工进度和经济效益,导致项目未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3)新增折旧、摊销费用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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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固定资产将大幅增加。在项目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公司每年将新增较多折旧费用和摊销费用。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实现预期收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益不能覆盖相关费用,则公司存在因折旧、摊销费用增加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技术研发风险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中的新能源智能制造设备创新中心项目主要致力于新能源领域的锂电池智能制造设备、新能源汽车电驱智能制造设备等前瞻性技术和产品的研发与创新,需要公司具有一定的研发基础、专业经验、技术先进性。公司对新能源智能制造设备创新中心项目进行了可行性分析,但本项目能否达到预期效果依赖于公司能否在关键技术领域有所突破,本项目存在研发效果不及预期甚至研发失败的风险。此外,公司如果研发成功,将根据市场发展情况,有计划地推进相关产品的产业化,但如果未来行业发展趋势、技术演进路线与公司现有判断存在差异,并且考虑到行业存在较高的壁垒,公司存在研发技术成果实现产业化不达预期的风险。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比例较高的风险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竹田享司和竹田周司持有公司3,223.72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4.84%,其中累计质押2,033万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63.06%,占公司总股本的15.6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主要用于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若未来股票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触发股权质押合同所约定的其他质权实现条件,质权人可能行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份质权,从而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被质押股份权属发生变更,进而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性带来不利影响。
(6)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冻结导致部分资金流动性受限的风险
因龙潇医疗和公司存在买卖合同纠纷事宜,公司起诉龙潇医疗并申请财产保全。同时,龙潇医疗起诉公司并申请财产保全,嘉善县人民法院出具(2021)浙0421民初3825号《民事裁定书》,冻结公司的银行存款508.00万元,或查封、扣押、冻结其等额价值的其他财产、收入。该事项导致发行人在浙江嘉善农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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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星支行开立的银行账户被冻结,冻结金额为508.00万元。上述冻结对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活动造成一定负面影响,被冻结资金不能使用导致该部分资金流动性受限,但银行存款冻结金额占公司2021年9月末货币资金总额的5.78%,预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7)技术研发与技术迭代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汽车行业、医疗行业等行业或领域,相关行业具有产品迭代快、客户需求变化快等特点,公司需要持续投入大量的资金和人员到现有产品的升级更新和新产品的开发工作中,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由于现有主要产品具有非标性,公司面临着设计研发成本高、阶段性技术不易突破等难点,且公司的技术成果产业化和市场化进程也具有不确定性。为及时满足客户需求,实现产品的迭代更新和长远发展,公司需要持续投入产品研发并储备下一代技术。如果公司不能及时跟上行业内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的发展趋势,不能及时掌握新技术并开发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将面临着技术迭代风险。
(8)下游应用行业较为集中的风险
消费电子行业是智能装备较为集中的下游应用领域,且该行业近年来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如果未来消费电子行业景气度下降,压缩资本支出,该领域智能装备需求的增速及渗透率也会随之下降。此外,如果消费电子产业链在全球资源再配置,造成智能装备制造产业需求分布调整,也会压缩国内智能装备制造业厂商的订单需求量,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9)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
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9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38,787.49万元、8,599.40万元、12,764.60万元和15,227.82万元,占同期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7.85%、22.25%、29.07%和39.63%,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和占流动资产比例均处于较高水平。
公司实施了专人负责制及组织售后服务人员协助催收等一系列措施来提高应收账款回收效率。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相对较短,主要客户均与公司有稳定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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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关系,信誉良好,公司发生大面积、大比例坏账的可能性较低。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应收账款的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如果无法及时回收货款,公司将面临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
(10)存货管理风险
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9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38,776.32万元、11,002.75万元、15,216.06万元和12,330.80万元,占同期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7.84%、28.47%、34.65%和32.09%。随着公司在手订单规模的扩大及安全库存的增加,未来公司期末存货余额可能会持续增加,公司将根据订单情况、生产计划、库存情况、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择机进行采购,若由于内外部环境变化导致公司存货无法及时消化,则存在营运成本上升、资产周转水平下降及资金流动性紧张的风险,同时可能导致存货跌价或滞销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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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声明 ......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目录 ...... 9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4
一、发行人概况 ...... 14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15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 16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 34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51
六、对外投资情况 ...... 53
七、合规经营情况 ...... 56
八、未决诉讼、仲裁情况 ...... 58
九、最近一期业绩变动及原因 ...... 63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66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66
二、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 69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概要 ...... 69
四、募集资金投向 ...... 72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72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72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73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74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 74
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 74
三、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既有业务的关系 ...... 97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经营业务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 98
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98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100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结构变化情况 ...... 100
1-1-10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 101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 101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102
五、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 102
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103
一、行业及市场风险 ...... 103
二、财务风险 ...... 104
三、业务经营和管理风险 ...... 106
四、募投项目实施相关风险 ...... 107
五、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 ...... 108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110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110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111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112
四、保荐机构董事长、总经理声明 ...... 113
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 114
六、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115
七、公司董事会声明 ......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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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除非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基本术语
发行人、公司、田中精机 | 指 |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 指 |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本说明书、本募集说明书 | 指 |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
本次募集资金 | 指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 |
田中日本 | 指 | TANAC株式会社 |
田中马来西亚 | 指 | TANAKA SEIKI (MALAYSIA) SDN BHD |
田中双鲸 | 指 | 浙江田中双鲸制药设备有限公司 |
田中精机上海分公司 | 指 |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田中精机深圳分公司 | 指 |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远洋翔瑞 | 指 | 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 |
惠州沃尔夫 | 指 | 惠州沃尔夫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蔷薇资本 | 指 | 蔷薇资本有限公司 |
日特 | 指 | NITTOKU,即日本日特机械工程株式会社 |
马斯利 | 指 | Marsilli,即意大利马斯利公司 |
小田原 | 指 | ODAWARA,即小田原机械工程株式会社 |
多贺 | 指 | TAGA,即日本多贺制作株式会社 |
德宙佑电 | 指 | 台湾德宙佑电股份有限公司 |
艾森科技 | 指 | 珠海市艾森科技有限公司 |
星特科技 | 指 | 深圳市星特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财政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董事会 | 指 |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股东大会 | 指 |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中泰证券、保荐机构、本保荐机构 | 指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律师、德恒律师 | 指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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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 | 指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注册管理办法》 | 指 |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
《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 |
《公司章程》 | 指 |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报告期、最近三年一期 | 指 |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1-9月 |
报告期各期末 | 指 | 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9月30日 |
A股 | 指 | 人民币普通股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二、专业术语
电子线圈 | 指 | 呈环形的导线绕组,主要包括马达、电感、变压器和环形天线线圈等 |
数控自动化绕线设备 | 指 | 采用可编程控制器作为设备的控制核心,配合控制元件和执行附件来完成自动排线、自动缠脚、自动剪线、自动装卸骨架等功能的绕线设备 |
标准机 | 指 | 数控自动化绕线机标准机,产品设计、生产工艺和流程较为固定,主要实现基本的绕线功能,用于生产标准化的电子线圈 |
非标准机 | 指 | 数控自动化绕线机非标准机,系根据客户的需求设计、研发,产品为定制化的包含绕线及相关功能的一体化设备 |
特殊机 | 指 | 数控自动化特殊设备,为不包含绕线功能的其他功能机型,可用于剥皮、焊接、检测、装配等电子线圈的其他生产过程,并可搭载绕线设备形成流水线 |
视觉检测 | 指 | 通过图像摄取装置,将被摄取目标转换成图像信号,传送给专用的图像处理系统,根据像素分布和亮度、颜色等信息,转变成数字化信号;图像系统对这些信号进行运算来抽取目标的特征,进而根据判别的结果来控制现场的设备动作 |
CMOS工艺 | 指 | Complementary Metal Oxide Semiconductor,互补金属氧化物半导体,为电压控制的一种放大器件 |
SQE | 指 | 供应商质量工程师,从事技术质量和服务质量等的研究、管理、监督、检查、检验、分析、鉴定等 |
伺服电机 | 指 | 在伺服系统中控制机械元件运转的发动机,是一种辅助马达间接变速装置 |
气缸 | 指 | 引导活塞在其中进行直线往复运动的圆筒形金属机件 |
导轨 | 指 | 金属或其它材料制成的槽或脊,可承受、固定、引导移动装置或设备并减少其摩擦的一种装置,又称滑轨、线性滑轨 |
注:本募集说明书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系计算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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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中的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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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Tanac Automation Co., Ltd.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田中精机股票代码:300461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3年7月9日股份公司成立时间:2011年11月25日注册资本:130,404,000元法定代表人:张玉龙董事会秘书:陈弢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善县姚庄镇新景路398号住 所:浙江省嘉善县姚庄镇新景路398号邮政编码:314117互联网网址:http://www.tanac.com.cn联系电话:0573-84778878联系传真:0573-89119388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自动化机电设备、自动化系统、自动化机械及电子部件、机械部件;对自产产品提供售后维修服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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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股本结构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 数量(股) | 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59,227,883 | 45.63 |
其中:高管锁定股 | 49,445,883 | 38.09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9,782,000 | 7.54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70,578,117 | 54.37 |
三、总股本 | 129,806,000 | 100.00 |
注:2021年10月26日,公司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合计授予数量为59.8万股,公司股份总数由12,980.60万股增加至13,040.40万股。
(二)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的总股本为129,806,000股,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
竹田享司 | 境外自然人 | 15.28% | 19,833,342 | 14,875,006 |
钱承林 | 境内自然人 | 13.27% | 17,219,327 | 13,319,391 |
竹田周司 | 境外自然人 | 9.56% | 12,403,836 | 9,302,877 |
张玉龙 | 境内自然人 | 7.78% | 10,100,000 | 7,575,000 |
蔷薇资本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7.60% | 9,867,526 | - |
藤野康成 | 境外自然人 | 7.37% | 9,564,812 | 7,173,609 |
林治洪 | 境内自然人 | 1.23% | 1,600,000 | 1,600,000 |
龚伦勇 | 境内自然人 | 0.83% | 1,080,000 | 1,080,000 |
惠洁 | 境内自然人 | 0.35% | 450,000 | - |
连惠华 | 境内自然人 | 0.30% | 387,800 | - |
合计 | 63.57% | 82,506,643 | 54,925,883 |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主要情况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竹田享司和竹田周司。
2012年3月16日,竹田享司、钱承林、竹田周司、藤野康成共同签署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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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行动协议》,约定在公司决策过程中保持一致行动,协议的有效期至田中精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在相关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十六个月。2018年5月18日,田中精机股票上市已满三十六个月,《一致行动协议》中约定的有效期已届满,根据竹田享司、钱承林、竹田周司、藤野康成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届满后不再续签,竹田享司、钱承林、竹田周司、藤野康成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终止。
《一致行动协议》解除后,公司单个股东持有公司权益的比例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30%,但鉴于竹田享司与竹田周司系兄弟关系,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竹田享司与竹田周司应认定为一致行动人,其股份合计比例为32.7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的,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竹田享司与竹田周司合计持有田中精机的股份超过30%,因此,竹田享司、竹田周司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截至2021年9月30日,竹田享司、竹田周司合计持有公司24.84%的股份,享有的表决权会对公司决策产生重大影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竹田享司,男,1947年2月出生,日本籍,毕业于法政大学工学部电器专业,获学士学位。1969年4月至1976年3月任职于日本光洋电子工业株式会社;1976年4月至1982年2月任职于泰纳可工程株式会社;1982年3月至2011年8月历任TNK技术部部长、专务、社长,1989年6月至2011年8月任TNK董事;2010年12月至2013年9月任田中日本社长,2010年12月起任田中日本董事。2003年7月起任公司董事。
竹田周司,男,1949年4月出生,日本籍,毕业于早稻田大学机器工学部,获学士学位。1972年4月至1982年3月任职于先锋株式会社生产技术部;1982年4月至1988年3月任泰纳可工程株式会社设计担当;1988年4月至2011年8月历任TNK技术部部长、总务部部长、营业部部长、TNK美国子公司社长,1995年6月至2011年8月任TNK董事;2004年10月至2012年10月任田中香港董事。2003年7月至2013年6月任公司董事长。2013年6月起任公司董事。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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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及主要政策
发行人主要从事自动化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产品应用于消费电子产业、汽车产业、家电产业、医疗行业等自动化相关领域。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属于“C制造业”中的“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大类—“C356 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中类—“C3563 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行业。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改委”)、科学技术部(以下简称“科技部”)、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发布并修订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发行人属于“七、先进制造业-94、工业自动化行业”。根据《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年)》,智能制造装备创新发展重点包括高档数控机床与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装备、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等关键技术装备,因此,公司属于智能装备制造业。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智能装备制造业管理体制主要为国家宏观指导下的市场竞争体制,宏观调控职能归属于国家发改委,行业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国家发改委通过拟定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等方式,对本行业进行宏观管理;工信部主要职责为研究拟定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总体规划,制订行业技术体制和技术标准,根据产业政策与技术发展政策,引导与扶植行业的发展,指导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调整,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等方式,对行业进行宏观指导;行业内的企业基于市场化原则自主经营。
发行人所处的行业自律组织主要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自动化学会等。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的主要职能为制定并监督执行行业的规范,为政府制定行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协助管理行业国家标准,负责行业标准的组织修订与管理,开展行业统计调查工作,参与质量管理和监督工作等。中国自动化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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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由全国从事自动化及相关技术的科研、教学、开发、生产和应用的个人和单位共同组成,专业领域包括自动化理论研究与应用,自动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与应用,自动化测试设备及新产品的设计、制造、测试技术,自动化材料与自动化工艺等。
2、行业相关法规、政策及行业标准
近年来,针对我国智能制造行业发展的情况,国务院、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各部门相继出台了多项支持我国智能制造行业发展的产业政策,促进行业良性发展,具体如下:
时间 | 政策名称 | 颁布部门 | 主要内容 |
2021年3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 全国人大 | 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应用,增强要素保障能力,培育壮大产业发展新动能。建设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完善智能制造标准体系 |
2019年10月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 国家发改委 | 提出鼓励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智能制造工厂、园区改造,智能制造系统集成应用体验验证服务,智能机器人等产业发展 |
2018年8月 | 《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18年版)》 | 工信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充分发挥标准在推进智能制造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中的指导、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针对智能制造标准跨行业、跨领域、跨专业的特点,立足国内需求,兼顾国际体系,建立涵盖基础共性、关键技术和行业应用等三类标准的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加强标准的统筹规划与宏观指导,加快创新技术成果向标准转化,强化标准的实施与监督,深化智能制造标准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标准对制造业的整体支撑作用,为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
2017年12月 | 《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 工信部 | 深入实施智能制造,鼓励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在工业领域各环节的探索应用,支持重点领域算法突破与应用创新,系统提升制造装备、制造过程、行业应用的智能化水平 |
2017年4月 | 《“十三五”先进制造技术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 | 科技部 |
2017年1月 | 《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 | 国家发改委 | 包括人工智能系统、智能测控装置、可以与其它工作站或装置构成自动生产线或其它复杂自动化智能系统、智能基础制造装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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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政策名称 | 颁布部门 | 主要内容 |
2016年7月 | 《“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 | 国务院 | 开展非传统制造工艺与流程、重大装备可靠性与智能化水平等关键技术研究,研制一批代表性智能加工装备、先进工艺装备和重大智能成套装备,引领装备的智能化升级 |
2015年5月 | 《中国制造2025》 | 国务院 | 全面推进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加快发展智能制造装备和产品。组织研发具有深度感知、智慧决策、自动执行功能的高档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装备等智能制造装备以及智能化生产线,突破新型传感器、智能测量仪表、工业控制系统、伺服电机及驱动器和减速器等智能核心装置,推进工程化和产业化 |
2011年10月 | 《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 | 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等 | 将电子专用设备、仪器和工模具列入信息重点领域,将工业自动化列入先进制造重点领域 |
2009年5月 | 《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 工信部 | 结合实施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以集成电路关键设备、平板显示器件生产设备、新型元器件生产设备、表面贴装及无铅工艺整机装联设备、电子专用设备仪器及工模具等为重点,推进电子信息装备自主化 |
(二)行业发展情况
1、行业基本情况
智能制造是全球制造业发展的新趋势,根据工信部、财政部发布的《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定义,智能制造是基于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与先进制造技术深度融合,贯穿于设计、生产、管理、服务等制造活动的各个环节,具有自感知、自学习、自决策、自执行、自适应等功能的新型生产方式。
智能制造产业链涵盖了智能装备、大数据与云计算、工业生产软件、工业互联网等领域,智能制造装备是智能制造的重要组成部分,又称自动化装备,是具有预测、检测、分析、推断、决策、控制功能的各类制造装备的统称。智能制造依赖于高级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智能化成套生产线等智能制造装备的支撑,来实现工业生产的节能化、自动化、高效化。从用途来划分,智能制造装备可以分为专用智能制造装备、通用智能制造装备和智能装备零部件等;从产品种类来划分,智能制造装备可分为高档数控机床、智能加工中心、自动化成套生产线、工业机器人及智能仓储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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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较于欧美传统制造业强国,我国智能制造装备行业起步较晚,在《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等发展规划出台后,我国自动化设备行业迎来了较快发展,“十三五”以来,我国智能制造行业发展迅速,智能制造装备国产化替代提速,“十四五”期间,智能制造装备依旧是我国智能制造的重要发展方向,根据《“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规划,我国将重点发展智能检测装备、汽车发动机高效加工设备、新型平板显示制造成套装备等通用、专用智能制造装备及智能工作母机等新型智能制造装备。
2、行业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智能制造企业通常根据行业经验积累及市场研判,生产符合市场需求的设备,也会根据下游生产厂商的特定要求进行设计研发,本行业生产商大多在自主研发的基础上,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客户的要求提供定制化的服务,对设备进行改造或者升级,以满足客户需求。
(2)生产模式
智能制造行业主要有计划生产和订单生产两种生产模式。计划生产是根据之前的销售情况对销售趋势进行预测,进行零件的库存准备,再根据近期订单情况安排组装调试及出货。订单生产是在接到订单后根据客户需求进行设计研发,对零部件进行生产和采购,最后组装调试及出货。
(3)销售服务模式
智能制造装备的安装调试及运行维护都需要专业的技术支持和服务,本行业内企业一般结合自身状况和客户特点,建立销售服务模式,售前技术人员对产品进行技术推介,售后服务人员提供上门安装调试和故障维修服务。
3、行业发展现况
(1)行业概况及市场规模
2008年经济危机之后,世界各国开始重新重视制造业的发展,并结合发展状况提出将先进制造技术和信息技术相融合,以实现制造业的智能化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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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相继出台了智能制造相关的政策,例如法国提出“新工业法国”,德国提出“德国工业4.0”,美国提出“先进制造联盟计划”。我国也陆续发布了《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高端装备制造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等规划性文件,将智能制造装备作为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的重点方向。产业划分方面,智能制造装备主要包括高端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装备等重点领域。其中,高端数控机床是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先进制造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及传感技术的机床,它利用自主感知与连接获取机床工况有关的信息,并能通过获取的信息对生产加工过程进行自主优化与决策,完成自主控制与执行,在加工效率、精度、节能及环保方面都比普通数控机床具有优势。工业机器人是指能根据环境与任务的变化,实现主动感知、自主规划、智能操作,可用于搬运材料、零件、工具的操作机,或是为了执行不同的任务,具有可改变和可编程动作的专门系统,广泛应用于电子、物流、化工等各个工业领域之中。增材制造设备也就是“3D打印”设备,增材制造融合了材料加工与成型技术、计算机辅助设计等技术,以数字模型文件为基础,通过软件与数控系统将专用材料按照逐层打印方式来制造出实体物品,在电子、医疗、航天等行业中应用广泛。
行业地域分布方面,美国、德国、日本等传统制造业强国因为工业基础雄厚,智能制造装备的发展起步较早,因此在工业机器人、高端数控机床等相关领域有一定领先优势。我国智能制造装备行业起步相对较晚,但在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扶持下,依旧有较快增长。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环渤海地区、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四个智能制造装备产业聚集区。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不断融合发展,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智能制造技术融合应用催生了若干新兴产业链,极大加速了产业变革,未来智能制造将成为制造业发展的主流趋势,加之我国人口红利逐渐消失,用工成本逐渐增加,给制造业企业经营带来了一定压力。因此,企业使用更多的自动化设备替代人工是必然趋势,这会推动智能制造装备市场规模不断扩大。2010-2020年,我国智能制造业产值规模及增速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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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智能制造自动化、智能化的生产特点,离不开自动化设备的支撑。随着下游客户个性化需求的提升,工业自动化设备不断朝着柔性化、精密化的方向发展。近几年,在部分发达国家对芯片、高端机床等产品进行技术封锁的背景下,我国逐步加大自动化设备研发力度,加快自动化设备的国产化替代,国内工业自动化设备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的预测,2021年我国工业自动化设备市场规模将达到2,220亿元。
发行人生产的智能制造装备主要包括自动化绕线设备、集成了绕线功能及绕线前后工序的全自动流水线以及全自动视觉检测设备、视频检测设备、装配机等特殊设备,其中绕线相关技术是发行人核心竞争力所在。全自动绕线技术起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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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60年代末期,日本、美国以及欧洲发达国家在当时相继开发出数控自动化绕线设备并将其应用于电子线圈的生产制造。20世纪70年代中期随着CMOS工艺的发展,数字集成电路大量应用于各类设备的过程控制,欧美发达国家以及日本相继出现了独立的数控自动化绕线设备制造产业。近十年来,随着数控系统核心处理器性能的不断提高以及伺服驱动装置、驱动电机、精密传感器、液压执行组件大量应用于绕线设备,数控自动化绕线设备绕线的速度、电子线圈规格的精准度得到进一步提高,同时,伴随着人工成本的不断攀升,下游厂商对使用数控自动化绕线设备替代人工操作的需求日益增长。
(2)行业需求状况
智能制造装备行业对应的下游行业为消费电子、汽车电子等应用领域。近年来,中国智能手机、耳机等消费电子领域及新能源汽车相关的汽车电子领域发展势头良好,从而带动了智能制造装备行业的持续增长。发行人产品重点布局消费电子领域及汽车电子领域,行业具体情况如下
1)消费电子行业
近年来,技术和需求驱动了消费电子市场的增长。一方面,受益于5G通信、集成电路及人工智能技术的迅速发展,消费电子产品迭代速度不断加快,无线充电、无线耳机、智能助手等新产品、新功能不断推陈出新;另一方面,随着我国居民收入不断增高,消费能力进一步增强,消费电子产品需求增长迅速。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5-2020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1,966元增长到32,189元,年均复合增长率7.94%,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由15,712元增长到21,210元,年均复合增长率6.18%。居民收入及消费能力的增加提高了居民对娱乐形式多样性及质量的要求,从需求端拉动了消费电子市场发展。
2020年下半年以来,全球范围内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得到一定程度控制,消费电子市场消费需求得到进一步释放,根据国际数据公司(以下简称“IDC”)的预测,2021年智能手机出货量将增长7.7%,达到13.8亿部。从国内市场来看,2021年一季度,我国智能手机出货量为9,618.2万部,其中5G手机占手机总体出货量的76.2%。
2)汽车电子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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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汽车市场在经历了多年的高速发展后进入了平稳增长阶段,2018-2020年,我国汽车销量分别为2,808万辆、2,576万辆、2,531万辆,且新能源汽车在汽车销售量中的占比逐年上升。《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要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0年我国汽车销量为2,531.1万辆,其中新能源汽车销量为136.7万辆,占比为5.4%,距离20%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在政策的持续鼓励下,可以预计未来新能源汽车是国内汽车企业布局的重点方向。同时,汽车智能化发展的趋势愈发明显,对触控屏幕、传感器、网络设备、功率半导体等汽车电子配件的需求越来越广泛,汽车电子占整车成本比重逐渐上升,汽车产业发展呈现出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共享化的新趋势,在汽车电子配件需求旺盛的背景下,智能制造装备行业将与下游汽车行业协同发展。
4、行业发展趋势
(1)5G+智能制造
5G通信技术的商用加快了智能制造的发展,它具有速度快、效率高、低时延等特点,解决了传统工业网络存在的时延过高、网络不稳定等问题,可以大大提高智能制造的精度和可靠程度,降低安全风险。5G网络在每平方公里的区域范围内至少能够承载100万台设备,可以将零散分布的设备、人员及其他终端纳入同一互联网络,形成“万物互联”的智能制造格局。可以预见,5G+智能制造将在工业机器人、高端机床及智能汽车等领域发挥重要作用。
(2)形成行业生态系统
随着智能制造技术的不断进步,智能制造应用领域逐渐从生产端拓展到设计、生产、仓储、物流、售后服务等产品全生命周期。限于研发周期长,资金投入高及客户资源等因素,单个智能制造厂商难以提供下游客户全套解决方案,因此未来智能制造装备、智能仓储、智能工业软件等厂商之间需要加强纵向合作,打通系统解决方案全流程,强化智能制造服务供应能力。智能制造行业将形成由不同智能产品或服务提供商构建的生态系统。作为行业生态系统的关键要素,智能制造企业可以在合作中发掘自身产品及服务提供边界,扩大企业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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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定制化
随着智能终端产品的个性化需求不断提升,标准化设备及零部件越来越难以满足客户的需求,专产专用的定制化装备和生产工艺是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由于专用设备研发成本较高,适用面较窄,所以智能制造企业通常会选择固定的下游客户进行合作,而客户出于产品品质稳定性的考虑,一般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同时,随着定制化产品精密度要求的提升,对智能制造装备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
(4)高端产品国产化替代
我国在高端智能制造装备领域较欧美制造业强国尚有差距,特别是在数控机床、工业软件等方面。近年来,国际范围内的贸易摩擦不断加速智能制造的国产化替代进程,高端数控机床等智能制造装备发展得到了国家的重视和大力支持。随着国内厂商生产技术的不断进步,以及智能制造装备国产化进程的加速,国内厂商在智能制造市场的竞争优势逐渐增强。
(三)行业周期性、区域性或季节性
1、周期性
智能制造装备行业本身没有明显的周期性,但是下游消费电子、汽车电子等终端行业容易受宏观经济发展、贸易及政策调控等因素影响而产生周期性波动,从而带动智能制造装备行业也出现一定的周期性波动。经济状况上行时,行业需求旺盛,发展较快,经济状况下行时,行业需求变少,发展速度会放缓。
2、区域性
智能制造行业是传统制造业的延续和发展,传统制造业发达的地区智能制造装备行业一般也更为发达。由于企业生产要采购相关原材料及金属零部件等,以及下游客户对产品交付及售后服务的时效性较为看重,本行业容易和上下游产业形成区域产业聚集。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中西部等地区是我国智能制造装备企业主要聚集区域。
3、季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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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制造装备企业主要为下游客户提供标准化设备及定制化解决方案,下游客户主要是消费电子、汽车电子等生产厂商,该类客户在年初的采购和固定资产投资相对保守,大规模招标往往从年中开始,因此智能制造厂商在第一季度的营业收入通常相对较低,从第二季度开始增长,下半年业绩最好,行业呈现一定的季节性。
(四)行业壁垒
1、技术壁垒
智能制造行业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智能制造装备的研发与生产综合了自动化控制技术、传感及测量技术、特种工艺与精密制造技术、驱动技术等先进生产技术,核心技术是行业内企业维持竞争力的关键因素。新进入行业企业要建立竞争优势,不仅需要建立有一定规模且技术水平较高的人才队伍,还需要具备持续的技术产出,因此,智能制造装备行业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
2、人才积累壁垒
智能制造装备行业技术含量高,因此对企业人员素质要求也较高。智能制造装备的研发与生产越来越呈现个性化、复杂化、系统化的趋势,需要控制系统设计、机械加工、流程优化等领域的人才协作完成,因此对人才的知识储备、学习能力和协调能力都有一定要求,同时,由于终端行业发展较快,对电子元器件的质量、功能等需求也会随之变化,因此智能制造装备行业人员也需要对下游行业具有较高的敏感性。综合来看,智能制造装备行业有一定的人才积累壁垒。
3、非标准化制造壁垒
智能制造装备以满足下游客户的使用需求为设计依据,由于客户需求各异,即便是同种类型的设备,设计方面也有很高的个性化和差异化。行业内企业需要依据客户的特殊需求单独设计、开发产品,产品的研发与生产流程具备工业设计难度高、生产工艺精细复杂、生产流程长等特点。所以,只有在行业内有一定技术沉淀和经验积累的企业,才能在非标准化制造业务上有相对可观的盈利空间。
4、产品质量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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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生产条件和不同管理水平企业的产品质量差异较大。大中型企业的产品质量逐年稳步提高,小型企业的产品质量波动较大,客户容易流失。此外,由于智能制造装备行业最终对接下游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家电、医疗等行业,对电子元器件的可靠性和稳定性要求较严格,这就要求行业内企业对智能制造装备质量严格把关,提高智能制造装备所生产的零部件的产品良率。
5、客户资源及品牌壁垒
智能制造装备行业客户相对集中,主要是各大电子元器件生产及加工厂商,下游客户对智能制造装备厂商有相应的选择流程,需要综合供应商的市场地位、产品交付能力、产品质量、管理能力、售后保障等方面决定,确定合作后会保持相对稳定的合作关系,没有特殊问题一般不会更换供应商。所以,行业的新进入企业短期内较难与下游行业头部客户建立合作关系。
(五)行业竞争格局
公司所处细分行业属于先进制造业范畴,产品技术含量高,附加价值大,集成了机械、信息、自动控制、软件编程等技术,具有高度复杂性、系统性和特殊工艺性。本行业是资金密集、技术密集型行业。本行业竞争格局分为三个层级,第一级是产品设计精度高,性能优良稳定,并且具有品牌知名度的企业,此类企业自动化控制设计研发水平较高,主要占据数控自动化装备的中高端市场;第二级是具备一定研发设计水平,能独立自主进行生产、安装及调试的企业,其产品精度可以满足一般电子元件生产精度要求,此类企业主要占据中低端市场;第三级是不具备数控自动化研发设计能力的企业,其产品主要以手动和半自动化设备为主,核心技术非自有,只能满足基础电子元件生产的最低要求。
(六)影响行业发展的因素
1、有利因素
(1)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推动智能制造装备行业高速发展
近年来,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智能制造相关的发展纲要。《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出了智能制造“两步走”战略:到2020年,智能制造发展基础和支撑能力明显增强,传统制造业重点领域基本实现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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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制造,有条件、有基础的重点产业智能转型取得明显进展;到2025年,智能制造支撑体系基本建立,重点产业初步实现智能转型。《“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智能制造行业加快系统创新、深化推广应用、加强自主供给、夯实基础支撑的重点任务。《中国制造2025》也提出将推进智能制造作为发展制造业的主攻方向,加快发展智能制造装备和产品。相关扶持及鼓励政策的出台,为智能制造的高速发展奠定了基础。
(2)下游行业需求强劲,行业前景广阔
得益于居民购买力的不断提升,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智能手表等消费电子产品市场规模日益扩大。智能手机等消费电子产品市场规模的扩大及产品迭代升级速度的加快,会促进电子元器件厂商对设备投资的需求,从而带来上游智能制造装备出货量的增长。此外,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良好,2021年上半年,我国新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110.3万辆,与2020年同期相比增加77.4万辆,增长率为234.92%。未来汽车电子行业仍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从而带动上游智能制造装备行业良好发展。
2、不利因素
(1)下游行业波动影响行业发展
智能制造装备行业为消费电子、汽车制造等下游行业提供电子元件或配套设备,行业关联度较高,倘若下游行业因产业政策导向、消费需求变化或宏观经济发展等原因产生波动,将会影响到本行业企业的需求或产品销售价格等,对行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2)行业理论研究及技术水平较国外存在差距
目前我国智能制造装备主要发力点是应用技术的改善与更新,重大基础理论创新相对缺乏,产学研结合较为薄弱,特别是国内制造业企业在基础学科上的科研能力和国际知名制造业企业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此外,在高端数控系统、精密仪表、关键基础零部件等高端智能制造装备领域,国内产品市场占有率不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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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市场主要依赖于进口产品。短期来看,国内智能制造装备行业要弥补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有一定难度。
(七)公司行业地位及竞争对手
1、公司行业地位
发行人产品销售区域主要集中在中国及部分新兴国家。公司有较高的技术水平、产品质量、研发实力和提供解决方案能力,同时从管理能力、创新能力、人力资源、成长环境等方面来看,公司亦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公司客户包括消费电子、汽车电子等行业的知名公司,在智能制造行业有一定知名度和认可度。
公司产品线能同时覆盖高端市场及中低端市场需求。高端市场方面,公司主要为消费电子及汽车电子行业生产厂商提供具备绕线功能的智能制造装备及其它设备,公司智能制造装备最终应用于高端消费电子产品及汽车电子产品等领域,该类生产厂商注重产品品质稳定性与一致性,对智能制造装备有较高要求。经过多年经营,公司与诸多知名厂商建立了合作关系,具有一定市场地位。在中低端市场方面,随着消费电子、汽车电子等下游产业生产力的提高,自动化绕线设备的需求范围也在逐步扩大,为适应市场的发展,包括发行人在内的主要自动化绕线设备制造厂商将中低端市场作为业绩增长点,普遍采取“以量制价”的策略,市场竞争相对激烈。发行人在绕线设备领域深耕多年,产品种类丰富,在中低端市场亦具备一定市场竞争力。
2、公司竞争对手
公司简称 | 成立时间 | 所在地 | 主营业务 | 应用领域 |
日特 | 1972年 | 日本 | 设计、生产、销售绕线设备及其周边设备、工业自动化设备、非接触式IC卡等 | 应用于汽车、半导体装置、家电、产业机器人等领域 |
马斯利 | 1938年 | 意大利 | 设计、生产绕线机、焊锡机及其周边设备;自动装配系统和自动流水线系统设计 | 应用于汽车、家电、射频识别技术、消费电子产品等领域 |
小田原 | 1979年 | 日本 | 设计与生产马达绕线机、穿线机等以绕线技术为核心的电子线圈生产设备以及流水线 | 应用于汽车、家电、医疗器械、办公自动化等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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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称 | 成立时间 | 所在地 | 主营业务 | 应用领域 |
多贺 | 1887年 | 日本 | 设计、生产各种自动绕线设备及流水线 | 应用于汽车、手机、医疗电子等领域 |
德宙佑电 | 1991年 | 台湾 | 设计、生产变压器电子线圈绕线设备、多轴式全自动绕线机以及流水线 | 应用于医疗器械、汽车电子等领域 |
艾森科技 | 2010年 | 珠海市 | 设计、生产各类全自动绕线机及绕线机配套设备 | 应用于汽车电子等领域 |
星特科技 | 2007年 | 深圳市 | 设计、生产无线充电线圈绕线设备、电子烟自动化设备、电声行业设备等 | 主要应用于手机、汽车、电子玩具等领域 |
(1)日特
日特成立于1972年,总部位于日本,拥有员工800余名,是世界知名的制造和销售电子线圈绕线机及周边设备的专业厂商。日特主要设计、生产、销售绕线设备及其周边机器、工业自动化设备、非接触式IC卡等产品,已在我国苏州、深圳等地设立子公司或销售网点。
(2)马斯利
马斯利成立于1938年,总部位于意大利,公司主要产品为绕线机和自动装配系统。马斯利主要面向大中型企业提供服务,可满足客户在生产过程中对精度、速度、可靠性和过程控制的要求。该公司产品主要面向汽车、家用电器、机电、电子、电信等市场。
(3)小田原
小田原成立于1979年,总部位于日本,注册资本12.5亿日元,主要从事马达用绕线设备的开发、设计、制造、装配和销售业务客户包括丰田自动车株式会社、日产自动车株式会社、三菱电机株式会社等。
(4)多贺
多贺成立于1887年,总部位于日本,其产品范围包括各种自动化绕线设备及绕线周边设备,在墨西哥、韩国、波兰、马来西亚以及中国华东、华南、台湾等地均有业务开展。
(5)德宙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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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宙佑电成立于1991年,总部位于台湾,注册资本5,200万台币,目前公司共有员工160余人,该公司专注于绕线机专业领域的研究发展,以机电整合技术及绕线机控制系统研发等相关技术为核心,进行电子元件生产自动化设备研发和制造,主要产品为变压器电子线圈绕线设备、多轴式全自动绕线设备等。
(6)艾森科技
艾森科技成立于2010年,总部位于广东省珠海市,公司产品主要包括自动绕线设备及具备绕线功能的全自动生产线,包括高频变压器自动绕线包胶一体机、电磁阀线圈高速自动绕线机、全自动端子组装绕线点焊流水线、全自动焊锡机等。
(7)星特科技
星特科技成立于2007年,总部位于中国深圳,拥有员工200余人,公司主要从事电声行业设备、变压器生产设备、线圈绕线机等产品的设计、研发与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手机、电脑、耳机、汽车、电子玩具等领域。
3、公司的竞争优势与劣势
(1)公司的竞争优势
公司持续推动研发营销一体化,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积极进行产品创新,调整产品结构,结合自身的优势与潜力、深挖客户需求,坚定地走差异化发展的道路,并为用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公司主要竞争优势如下:
1)行业品牌优势
经过长期的行业品牌和技术积累,公司已经从单一绕线机领域逐步拓展到消费电子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家电制造业、医疗行业等相关领域,并凭借自身良好的技术实力、生产工艺、产品品质、一体化服务和持续创新能力,在自动化生产设备制造领域积累了一定品牌美誉度,具有行业品牌优势。
2)技术研发优势
经过多年的努力,公司技术研发中心在无线充电、快充配套变压器、音圈、震动马达、汽车配件及柔性装配等多个相关领域的设备研发上积累了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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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了精密绕线技术在新兴产业内的横向拓展。凭借多年积累的行业经验和系统设计优势,公司积极拓展产品线,能够根据客户特定需求,为其提供一体化的产品和服务解决方案,满足客户差异化、精细化及全产业链自动化的需求。3)人才优势公司把创新团队及创新型人才的培育作为人才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坚持资源优先配置、资本优先投入,不断培养和引进科技创新人才。通过内部培养和对外引进人才等方式,公司培养了大批理论、实践相结合的优秀设计研发人才。公司与多个高校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并组建了实训基地及产学研基地,通过和高校的产学研合作,公司能够提升在智能制造装备领域的技术创新能力及市场知名度,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4)管理团队优势公司积极推行“以人为本”的人才发展战略,通过多年运营,公司主要管理团队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行业经验,能够快速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并制定相应经营策略,提升公司的整体经营能力。公司一方面采取内部培训的方式,提升员工的技能水平;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吸引高端人才,不断扩充和培养骨干队伍。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专业管理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骨干等的积极性,公司实施了覆盖较为全面的股权激励计划,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人员个人利益有效结合,提升了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公司经营效益。
5)高效及时的服务公司与多家国内知名的消费电子产品制造商和汽车配件制造商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通过与大客户合作,公司获得了经济效益,并在市场上树立了良好口碑。在与知名客户的长期合作过程中,公司的研发能力、管理能力、生产组织能力、质量控制能力等方面均取得了进步,综合竞争力随之提升,为公司不断开拓新的行业市场和客户奠定了坚实基础。
6)服务团队优势公司主要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的产品。与标准化产品相比,定制化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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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需要更深入理解客户的设备需求,更加贴近客户的业务流程,对企业的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建立了一支专业素质高、技术能力强的专业客户服务团队,能够为客户提供高效、迅速的服务,对客户的产品需求和设备使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响应并予以解决,从而提升客户满意度,增加客户黏性。
(2)公司的竞争劣势
1)公司规模相对较小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未来将不断拓展市场,推进多元化产品战略,并加大产品研发力度,推动技术创新,健全公司销售网络,实现公司规模的全面扩张。公司现有规模较小,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无法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求,并对公司进一步发展壮大形成制约。2)公司存在资金劣势公司所处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技术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公司的竞争能力,持续的研发投入及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是公司未来持续发展、提高股东回报的基础。随着行业发展对技术、质量的要求日益提高,部分规模小、科技含量低的企业将逐步被淘汰出局。公司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技术和产品的投入,及时根据市场变化开发出符合市场需要的产品,保持公司在国内同行业的技术领先地位,但新项目的开展和发展战略的实施均受到资金规模的限制,公司当前的资金储备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公司发展的瓶颈,不利于公司保持核心竞争力。
(八)行业上下游情况
发行人所处行业所对应的上游行业主要为基础原材料、机械基础零部件、电子元器件及其组件和机电设备等。智能制造行业与上游行业的关联度主要体现在对本行业原材料成本的影响。若上游产品供应趋紧则原材料价格将有所上升,智能制造装备行业的毛利也会随之受到影响。
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下游终端行业主要为消费电子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家电制造业、医疗行业等。下游行业发展带动了本行业的发展,其需求变化决定了本行业未来的发展状况。近年来,中国消费电子、汽车电子等行业发展势头良好,从而带动了智能制造装备行业的持续增长。同时,随着电子元件生产技术及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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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提升,其下游应用领域将进一步拓宽,进而增加对电子元件专用设备的需求。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主营业务和产品情况
发行人致力于自动化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发行人业务从单一绕线机领域逐步涉及到消费电子产业、汽车产业、家电产业、医疗行业等自动化相关领域,为客户提供自动化测试、精密装配、全自动生产线的整体解决方案。公司产品主要包括数控自动化标准机、非标准机以及数控自动化特殊设备,其中数控自动化标准机产品的设计、生产工艺和流程较为固定,主要实现基本的绕线功能,用于生产标准化的电子线圈。数控自动化非标准机则是根据客户的需求个性化设计、研发,包括多工序及流水线成套设备等。同时,为丰富产品类型,增加产品的一体化程度,公司以数控自动化设备为基础,陆续研发、设计和生产了与数控自动化设备相配套前后端工序的数控自动化特殊设备,满足了客户的个性化、多元化的需求,该等设备主要包括视觉检测设备、焊锡设备和插端子设备等。
公司的主要产品分类如下:
1、数控自动化绕线机标准机
数控自动化绕线机标准机产品的设计、生产工艺和流程较为固定,主要实现基本的绕线功能,用于生产标准化的电子线圈,典型的标准机样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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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自动多轴绕线机
2、数控自动化绕线机非标准机
数控自动化绕线机非标准机系根据客户的需求设计、研发,产品为定制化的包含绕线及相关功能的一体化设备,典型的非标准机样式如下:
全自动变压器流水线
3、数控自动化特殊设备
数控自动化特殊设备为不包含绕线功能的其他功能机型,可用于剥皮、焊接、检测、装配等电子线圈的其他生产过程,并可搭载绕线设备形成流水线。典型的特殊机样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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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幕检测设备
4、其他主营业务
发行人其他主营业务主要是数控设备零部件产品的销售和数控设备升级改造业务。数控设备零部件产品的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张力器、胶带机、捻线机、剪刀装置、骨架浮起检测装置、自由工位夹线装置、上下料装置、自动骨架排出装置、自动送线装置、压线装置、废线吸除装置、导针、漆皮剥离装置、切线装置、治具等。数控设备升级改造业务主要为客户提供改造所需的原材料和技术团队,在客户工作地现场按需求对相应设备进行维护升级。
(二)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
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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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业务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1)采购模式及采购管理
公司的采购模式分为直接采购模式和定制件采购模式。标准件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即直接面向供应商进行采购;定制件中部分工艺较为简单的结构件存在向外协厂商进行定制采购的情形。公司制定了《采购控制程序》,对采购流程进行规范化管理。同时建立了采购开发、订单采购、价格核查三权分立的供应链管理体系,确保采购商品质量合格、交付及时、价格公允。
(2)供应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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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供应商管理,公司制定了《供应商开发与管理办法》。在供应商检验评审、定期考核、采购审批与执行等方面执行严格的控制程序。此外,公司会指派SQE人员定期对供应商进行现场稽核并做品质辅导。
公司发展了一批长期互惠共赢的战略供应商伙伴,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并定期对战略供应商进行评定及筛选,建立战略供应商动态管理机制。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依据客户需求进行定制化生产,生产模式为订单导向型,即以销定产。公司产品的生产过程由设计、加工、装配、调试四大单元组成。标准机设计改动幅度较小,机型基本固定,其生产周期较短;非标准机型是根据客户要求进行定制化研发、设计和组装,其生产周期相对较长。
3、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主要为直接销售,由公司直接与客户签订订单并直接发货给客户。公司项目订单的获得主要通过承接已有客户的订单和已有客户推荐的新客户订单和公开投标、市场推广两种方式获得。公司建立了相关销售管理制度和办法,对销售计划管理、客户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规范了公司销售工作的秩序和行为方式。公司有部分境外销售为代销模式,主要针对印度和韩国等其他亚洲市场。
在确定价格方面,公司以产品生产所需的材料成本为基础,结合产品的创新程度、综合技术含量、所投入的研发设计成本、客户的后续业务机会、项目合同金额和生产交货周期等因素,与客户协商确定相关产品价格。
(四)生产技术及研发情况
1、公司核心技术情况
公司经过多年经营和研发,形成了17项核心非专利技术,该等技术不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具体情况和来源如下:
序号 | 技术名称 | 技术所处阶段 | 来源 |
1 | 核心控制技术 | 大批量生产 | 公司自主研发形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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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技术名称 | 技术所处阶段 | 来源 |
2 | 磁阻尼无摩擦张力技术 | 大批量生产 | 公司自主研发形成 |
3 | 伺服张力技术 | 大批量生产 | 公司自主研发形成 |
4 | 压轮式/夹持式自动贴绝缘胶带技术 | 大批量生产 | 公司自主研发形成 |
5 | 无骨架线圈绕制技术 | 大批量生产 | 公司自主研发形成 |
6 | 自动上料技术 | 大批量生产 | 公司自主研发形成 |
7 | 铜线自动剥皮技术 | 大批量生产 | 公司自主研发形成 |
8 | 自动插端子技术 | 大批量生产 | 公司自主研发形成 |
9 | 飞叉式绕线技术 | 大批量生产 | 公司自主研发形成 |
10 | 治具互换装置 | 大批量生产 | 公司自主研发形成 |
11 | 自动编码、读码技术 | 大批量生产 | 公司自主研发形成 |
12 | 端子反缠端脚技术 | 大批量生产 | 公司自主研发形成 |
13 | 旋转工作台工艺 | 大批量生产 | 公司自主研发形成 |
14 | 高速主轴技术 | 大批量生产 | 公司自主研发形成 |
15 | 多线并绕技术 | 大批量生产 | 公司自主研发形成 |
16 | 超薄线圈绕制技术 | 大批量生产 | 公司自主研发形成 |
17 | 短接式自粘合技术 | 大批量生产 | 公司自主研发形成 |
2、公司研发情况
(1)公司的研发模式
公司设有技术研发中心,研发设计工作主要分为三类,一类是从客户的技术需求出发所进行的研发设计,二是经过市场调研对标准设备的研发设计,三是根据前端市场部对行业及未来智能制造装备发展方向来确定研发方向,进行相关设备的原创性研发和开拓。公司研发团队一方面在现有技术基础上进行产品设计及对现有技术进行更新迭代,另一方面针对未来市场的需求开拓新兴技术及研发新产品。
由于下游客户对自动化设备的需求具有多样化、个性化、非标准化特点,通过研发人员的自主研发、设计和创新,使公司产品的技术性能可以很好地满足客户要求。因此基于客户需求的研发设计是公司研发工作的主线,是公司综合竞争力的体现。
公司建立了规范的研发设计流程,对设计和开发的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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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产品能够满足客户的要求,并符合行业标准和相关技术要求。公司研发生产的自动化设备主要分为数控标准机、数控非标机和特殊机等,相关机型的研发设计会因客户需求的差异而有所不同。1)数控自动化标准机数控自动化标准机是基于经验和客户标准化需求总结研发出的较为成熟、固定的产品。公司在执行订单的过程中,如果在已有标准机型的基础上对产品外观、机械设计、电气设计、软件控制系统等改动幅度小于30%,则将该订单产品归于数控自动化标准机机型的类别下。因此,数控自动化标准机机型的研发模式是公司在获取订单之后,根据订单要求对已有标准机型进行小幅改动,最后设计成机。
2)数控自动化非标准机和特殊机设备基于公司生产的数控自动化非标准机设备和特殊机设备的业务特点,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采取产研结合的研发设计模式,根据订单的需求进行具体产品的机械系统、电气系统、软件控制系统等的定制化研发设计。
(2)公司研发投入及成果
公司长期坚持研发的高投入,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9月的研发费用分别为4,825.50万元、3,406.41万元、1,414.47万元和1,142.83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01%、6.92%、3.89%和4.65%。截至2021年9月30日,发行人共拥有研发人员89名,占公司员工总数的13.80%。报告期内,发行人持续进行研发投入,研发实力逐步增强,同时加强了自有知识产权的专利保护,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拥有授权专利280余项,其中230余项为实用新型专利,40余项为发明专利。
(3)研发创新情况
近年来,公司在原有数控标准机的基础上,已完成向绕线前后工序设备以及满足客户特定需求的非标准机和特殊机设备的延伸,实现包括自动上料、绕线、传送、焊锡、插端子、包胶、检测以及数据上传等主要功能在内全部工序的自动化和一体化,通过和下游产业内知名企业紧密合作,在无线充电、快充配套变压器、音圈、震动马达,汽车配件及柔性装配等多个领域的设备研发上积累了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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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经验,实现了精密绕线技术在新兴产业内的横向拓展。公司先后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嘉兴市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嘉兴市重点企业技术创新团队”等认证或荣誉称号,公司绕线设备产品被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认定为“浙江名牌产品”。未来,公司将持续进行研发投入,保持在消费电子、汽车电子等新兴领域设备研发上的竞争优势。
(五)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1、按照产品分类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的分类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 | 2021年1-9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标准机 | 2,474.56 | 10.22% | 1,486.72 | 4.12% | 2,331.93 | 4.78% | 3,766.05 | 4.73% |
非标机 | 14,938.70 | 61.67% | 16,697.74 | 46.23% | 22,182.86 | 45.47% | 42,010.43 | 52.79% |
特殊机 | 1,880.00 | 7.76% | 12,068.49 | 33.41% | 2,969.94 | 6.09% | 1,395.45 | 1.75% |
精雕机 | - | - | - | - | 18,007.08 | 36.91% | 29,774.05 | 37.41% |
其他主营业务 | 4,928.88 | 20.35% | 5,867.62 | 16.24% | 3,298.82 | 6.76% | 2,638.64 | 3.32% |
合计 | 24,222.14 | 100.00% | 36,120.57 | 100.00% | 48,790.64 | 100.00% | 79,584.62 | 100.00% |
注:精雕机为发行人子公司远洋翔瑞的产品。2019年11月,公司对远洋翔瑞失去实际控制。自2019年11月起,远洋翔瑞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其2019年精雕机业务数据统计区间仅为1-10月。
2、按照地区分类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公司产品的销售地区主要分为华东、华南、华中、西部等区域,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照地区分类的构成及占比参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9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华东 | 15,955.04 | 65.87% | 26,076.03 | 72.19% | 23,439.63 | 48.04% | 55,116.16 | 69.25% |
华南 | 2,704.61 | 11.17% | 4,802.54 | 13.30% | 15,923.19 | 32.64% | 14,135.09 | 17.76% |
华中 | 266.99 | 1.10% | 153.50 | 0.42% | 4,066.67 | 8.33% | 4,495.08 | 5.65% |
西部 | 321.60 | 1.33% | 522.30 | 1.45% | 3,123.59 | 6.40% | 903.11 | 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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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48.56 | 0.20% | 316.48 | 0.88% | 400.09 | 0.82% | 342.18 | 0.43% |
境外 | 4,925.34 | 20.33% | 4,249.72 | 11.77% | 1,837.47 | 3.77% | 4,593.00 | 5.77% |
合计 | 24,222.14 | 100.00% | 36,120.57 | 100.00% | 48,790.64 | 100.00% | 79,584.62 | 100.00% |
(六)主要产品的产销情况
1、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产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和销量情况如下所示:
产品 | 项目 | 2021年1-9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标准机 | 产量(台) | 29 | 99 | 72 | 160 |
销量(台) | 90 | 57 | 84 | 168 | |
产销率 | 310.34% | 57.58% | 116.67% | 105.00% | |
非标准机 | 产量(台) | 212 | 221 | 338 | 470 |
销量(台) | 209 | 198 | 283 | 486 | |
产销率 | 98.58% | 89.59% | 83.73% | 103.40% | |
特殊机 | 产量(套) | 15 | 78 | 29 | 15 |
销量(套) | 17 | 75 | 29 | 18 | |
产销率 | 113.33% | 96.15% | 100.00% | 120.00% | |
精雕机 | 产量(台) | - | - | 430 | 3,544 |
销量(台) | - | - | 1,094 | 2,316 | |
产销率 | - | - | 254.42% | 65.35% |
注:精雕机为发行人子公司远洋翔瑞的产品。2019年11月,公司对远洋翔瑞失去实际控制。自2019年11月起,远洋翔瑞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其2019年精雕机业务数据统计区间仅为1-10月。
2、报告期内产能利用率情况
公司的标准机型产品的设计、生产工艺和流程较为固定,主要实现基本的绕线功能,用于生产标准化的电子线圈。非标准机和特殊机为非标准化的机型,需要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定制化的研发和生产,且通常其实现的功能较标准机更为复杂和多样,生产难度比标准机更高,需要成倍的投入研发力量、人工、设备及生产用地。
公司生产不同机型所需的生产设备基本一致,所需的研发、生产、加工、组装和调试人员基本相同,即公司通过使用大致相同的人员和生产设备来满足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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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因此无法将不同产品类别的产能单独计算。由于不同产品类别之间以及同一产品类别不同机型之间的技术要求不同,使得不同机型所需要占用生产设备的数量、耗用设备时间、占用生产车间面积、所需人工工时投入差异较大,因此,公司难以通过标准化的口径衡量公司产能。公司的产能由研发、加工、装配、调试等生产流程环节,以及人工工时、生产场地面积等多方面因素共同决定。由于公司自动化设备产品的生产涉及较多零部件的加工、装配,较为耗时耗力,且加工、装配在公司现有生产场地进行,因此使用加工、装配人员生产工时数反映公司产能较为客观、准确,产能利用率为公司加工、装配人员的实际生产工时除以标准生产工时。报告期内,田中精机母公司的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单位:小时
项目 | 2021年1-9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标准生产工时 | 328,860 | 519,912 | 411,336 | 580,464 |
实际生产工时 | 449,407 | 683,685 | 508,689 | 795,970 |
产能利用率 | 136.66% | 131.50% | 123.67% | 137.13% |
注:标准生产工时=Σ(当月加工及装配人员数量×每天标准工作小时数×每月工作天数)。
(七)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情况
1、主要客户情况
公司拥有长期、优质的客户资源,下游客户集中于消费电子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家电制造业、医疗行业等相关领域。公司与多家国内知名的消费电子产品制造商和汽车配件制造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销售内容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内容 | 销售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2021年 1-9月 | 1 | Salcomp Manufacturing India Pvt.Ltd. | 非标机 | 2,513.55 | 10.22% |
领胜城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 非标机 | 1,637.34 | 6.66% | ||
赛尔康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 零部件 | 77.52 | 0.32% | ||
苏州领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维修费 | 15.67 | 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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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领镒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 维修费 | 1.12 | 0.00% | ||
小计 | 4,245.20 | 17.27% | |||
2 | 昆山联滔电子有限公司 | 非标机 | 3,138.31 | 12.76% | |
3 | 群光电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标准机、 非标机 | 2,967.06 | 12.07% | |
群光电能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 零部件 | 13.08 | 0.05% | ||
Chi Cony Power Technology Co.,Ltd. | 零部件 | 1.71 | 0.01% | ||
小计 | 2,981.85 | 12.13% | |||
4 | 信维通信(江苏)有限公司 | 非标机 | 2,449.70 | 9.96% | |
5 | 东莞胜美达(太平)电机有限公司 | 非标机 | 1,110.10 | 4.51% | |
胜美达电机(常德)有限公司 | 零部件 | 14.81 | 0.06% | ||
广州市番禺区胜美达旧水坑电子厂 | 零部件 | 5.75 | 0.02% | ||
胜美达电机(吉安)有限公司 | 零部件 | 3.76 | 0.02% | ||
胜美达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 零部件 | 1.20 | 0.00% | ||
小计 | 1,135.62 | 4.62% | |||
合计 | 13,950.68 | 56.74% | |||
2020年度 | 1 | 昆山联滔电子有限公司 | 非标机 | 4,537.29 | 12.47% |
2 |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 特殊机 | 3,935.53 | 10.82% | |
3 | 信维通信(江苏)有限公司 | 非标机 | 3,692.03 | 10.15% | |
4 | 赛尔康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 非标机 | 2,838.57 | 7.80% | |
Salcomp Manufacturing India Pvt.Ltd. | 非标机 | 798.65 | 2.20% | ||
Salcomp Industrial Eletr?nica da Amaz?nia Ltda. | 零部件 | 0.45 | 0.00% | ||
小计 | 3,637.67 | 10.00% | |||
5 | 群光电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非标机 | 2,193.80 | 6.03% | |
Chi Cony Power Technology Co.,Ltd. | 标准机 | 24.52 | 0.07% | ||
群光电能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 零部件 | 19.53 | 0.05% | ||
小计 | 2,237.85 | 6.15% | |||
合计 | 18,040.37 | 49.59% | |||
2019年度 | 1 | 昆山联滔电子有限公司 | 非标机 | 2,963.81 | 6.02% |
立讯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 非标机 | 2,793.06 | 5.67% | ||
小计 | 5,756.87 | 11.69% |
1-1-45
2 | 黄石信博科技有限公司 | 精雕机 | 4,108.32 | 8.34% | |
3 | 碳元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精雕机 | 3,758.62 | 7.63% | |
4 | 日本电产(大连)有限公司 | 标准机 | 6.26 | 0.01% | |
日本电产(浙江)有限公司 | 非标机 | 132.88 | 0.27% | ||
日本电产科宝电子(浙江)有限公司 | 零部件 | 0.15 | 0.00% | ||
日本电产汽车马达(浙江)有限公司 | 非标机 | 3,409.32 | 6.92% | ||
日本电产三协(浙江)有限公司 | 非标机 | 55.38 | 0.11% | ||
日本电产三协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 零部件 | 0.27 | 0.00% | ||
日本电产三协电子(韶关)有限公司 | 零部件 | 6.93 | 0.01% | ||
日本电产三协有限公司越南厂 | 零部件 | 0.07 | 0.00% | ||
Nidec Motors & Actuators (Poland) Sp. z o.o. | 零部件 | 6.19 | 0.01% | ||
小计 | 3,617.45 | 7.35% | |||
5 | 东莞胜美达(太平)电机有限公司 | 非标机 | 2,926.68 | 5.94% | |
胜美达电机(吉安)有限公司 | 非标机 | 198.12 | 0.40% | ||
胜美达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 非标机 | 185.96 | 0.38% | ||
广州胜美达电机有限公司 | 非标机 | 174.72 | 0.35% | ||
胜美达电机(常德)有限公司 | 非标机 | 30.00 | 0.06% | ||
广州市番禺区胜美达旧水坑电子厂 | 零部件 | 14.00 | 0.03% | ||
小计 | 3,529.48 | 7.17% | |||
合计 | 20,770.74 | 42.18% | |||
2018年度 | 1 | 立讯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 非标机 | 30,513.20 | 37.98% |
昆山联滔电子有限公司 | 非标机 | 1,523.58 | 1.90% | ||
小计 | 32,036.78 | 39.88% | |||
2 | 安徽智胜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 精雕机 | 8,636.42 | 10.75% | |
3 |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精雕机 | 4,057.92 | 5.05% | |
4 | 日本电产汽车马达(浙江)有限公司 | 非标机 | 2,287.96 | 2.85% | |
日本电产三协有限公司越南厂 | 标准机 | 342.50 | 0.43% | ||
Nidec Motors & Actuators (Poland) Sp. z o.o. | 非标机 | 213.79 | 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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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电产三协电子(韶关)有限公司 | 零部件 | 14.26 | 0.02% | |
日本电产三协(浙江)有限公司 | 零部件 | 8.62 | 0.01% | |
日本电产(大连)有限公司 | 零部件 | 6.12 | 0.01% | |
日本电产(浙江)有限公司 | 零部件 | 3.01 | 0.00% | |
日本电产科宝电子(浙江)有限公司 | 零部件 | 0.57 | 0.00% | |
小计 | 2,876.83 | 3.58% | ||
5 | 江苏欣盛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精雕机 | 2,179.49 | 2.71% |
合计 | 49,787.44 | 61.98% |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1.98%、
42.18%、49.59%和56.74%,占比存在一定波动。公司不存在向任一单个客户销售金额超过营业收入50%以上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客户存在较大调整。一方面是由于发行人于2019年11月对子公司远洋翔瑞失去实际控制,远洋翔瑞自2019年11月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远洋翔瑞主要生产精雕机,对应客户不再合作;另一方面是公司非标准机、特殊机收入上升,标准机收入下滑,导致公司主要客户发生一定调整。
公司与上述主要客户间无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上述客户中占有权益。
2、主要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采购内容及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内容 | 采购金额 | 占采购总额 比例 |
2021年1-9月 | 1 | 昆山联滔电子有限公司 | P106整台设备、P80设备 | 527.57 | 6.28% |
2 | 杭州千和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 导针、张力器等 | 381.49 | 4.54% | |
3 | 和椿自动化(上海)有限公司 | 伺服电机、伺服驱动器等 | 306.16 | 3.64% | |
4 | SMC(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气缸、接头等 | 289.78 | 3.45% | |
5 | Schleich Gmbh | 德国电源 | 242.21 | 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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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747.21 | 20.79% | |||
2020年度 | 1 | 昆山联滔电子有限公司 | P33设备 | 1,054.08 | 5.36% |
立讯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 P80双轴绕线机 | 1,010.99 | 5.14% | ||
小计 | 2,065.07 | 10.50% | |||
2 |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 一拖五口罩机、薄型气缸 | 1,400.05 | 7.12% | |
3 | 欧姆龙自动化系统(杭州)有限公司 | 视觉控制器、黑白相机、触摸屏、伺服驱动器、伺服电机、CPU模块、电源等 | 1,230.63 | 6.26% | |
4 | SMC(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电磁阀、气缸传感器、薄型气缸、气缸 | 1,032.05 | 5.25% | |
5 | 伟本智能机电(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一拖五口罩机流水线等 | 542.35 | 2.76% | |
合计 | 6,270.15 | 31.89% | |||
2019年度 | 1 | 立讯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 RX3602双轴绕线机 | 4,534.72 | 21.86% |
昆山联滔电子有限公司 | P92焊锡机主体 | 42.47 | 0.20% | ||
小计 | 4,577.19 | 22.06% | |||
2 |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P80设备升级改造物料包 | 1,085.40 | 5.23% | |
3 |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左右主轴 | 785.73 | 3.79% | |
4 | 上海会通自动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伺服电机、电子变压器等 | 679.46 | 3.28% | |
5 | SMC(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气爪、气缸等 | 672.54 | 3.24% | |
合计 | 7,800.32 | 37.60% | |||
2018年度 | 1 |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P60 RX3602双轴机 | 12,244.68 | 16.58% |
2 |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P60 RX3602双轴机 | 12,244.68 | 16.58% | |
3 |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主轴 | 4,670.61 | 6.32% | |
4 | Schleich Gmbh | 自动控制装置 | 4,062.78 | 5.50% | |
5 | 深圳市丰泰顺科技有限公司 | 滚珠丝杠、导轨等 | 3,092.40 | 4.19% | |
合计 | 36,315.15 | 49.16% |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49.16%、
37.60%、31.89%和20.79%。公司不存在向任一单个供应商采购金额超过采购总
1-1-48
额50%以上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况。公司与上述主要供应商之间无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上述供应商中占有权益。
(八)主要原材料采购、能源耗用情况
1、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标准采购件、定制采购件、伺服电机、导轨、基板等,经过多年合作,公司已与多家供应商建立了共同发展、协同促进的紧密合作关系,能够保证原材料的稳定供应。报告期内,田中精机母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及其占采购总额的比重情况具体如下:
项目 | 2021年1-9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金额 (万元) | 比例 | |
标准采购件 | 7,082.83 | 74.48% | 16,107.39 | 72.81% | 11,226.86 | 73.19% | 33,098.00 | 87.50% |
其中:气缸 | 332.34 | 3.49% | 482.45 | 2.18% | 376.50 | 2.45% | 737.19 | 1.95% |
伺服电机 | 455.25 | 4.79% | 364.83 | 1.65% | 288.79 | 1.88% | 327.43 | 0.87% |
点焊超声波 | 5.13 | 0.05% | 978.38 | 4.42% | 0.00 | 0.00% | 0.50 | 0.00% |
导轨 | 173.16 | 1.82% | 240.01 | 1.08% | 220.68 | 1.44% | 266.40 | 0.70% |
基板 | 250.43 | 2.63% | 288.43 | 1.30% | 318.06 | 2.07% | 231.52 | 0.61% |
定制采购件 | 2,079.35 | 21.87% | 5,311.45 | 24.01% | 3,615.15 | 23.57% | 4,078.35 | 10.78% |
基础原材料 | 243.07 | 2.56% | 555.13 | 2.51% | 364.43 | 2.38% | 448.80 | 1.19% |
其他 | 104.16 | 1.10% | 149.40 | 0.68% | 133.19 | 0.87% | 201.26 | 0.53% |
合计 | 9,509.41 | 100.00% | 22,123.37 | 100.00% | 15,339.63 | 100.00% | 37,826.41 | 100.00% |
公司的原材料采购中定制采购件是指公司向供应商采购的用于生产自动化绕线设备的非通用件类原材料。该类采购件的采购模式为公司自主设计部件图纸,将图纸发予供应商,并向供应商明确所需部件规格、样式和生产技术要求,供应商根据公司提供的图纸和要求生产、加工定制化的部件。供应商根据要求完成定制采购件的生产后,公司将该等定制部件采购入库,最终装配在产品上。
公司的定制采购件在公司的标准机、非标准机和特殊机产品上均有应用。定制采购件主要包括机用零件、钣金件、架台、铸件、有机玻璃、夹具等,属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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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装配公司产品所需的一般零部件,不属于核心部件。
2、报告期内能源消耗情况
公司生产消耗的主要能源为电力,供应稳定。2018年、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9月,田中精机母公司电力耗用量及金额如下:
单位:万千瓦时/万元
项目 | 2021年1-9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电力成本 | 234.75 | 171.11 | 327.80 | 237.73 | 261.76 | 204.15 | 316.05 | 232.91 |
(九)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房屋、生产设备使用情况
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由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构成。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固定资产的整体账面成新率为54.53%,按类别归总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及账面净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净值 | 成新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4,261.55 | 1,162.22 | - | 3,099.33 | 72.73% |
机器设备 | 3,267.07 | 1,745.38 | 87.20 | 1,434.49 | 43.91% |
运输设备 | 644.53 | 584.33 | - | 60.20 | 9.34%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1,091.95 | 634.15 | - | 457.80 | 41.92% |
合计 | 9,265.10 | 4,126.09 | 87.20 | 5,051.81 | 54.53% |
1、主要房屋和建筑物
(1)房屋及建筑物所有权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拥有房产的情况如下:
序号 | 权利人 | 房产权证号 | 坐落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对应的土地权证号 |
1 | 田中精机 | 嘉善县房权证善字第S0055197号 | 姚庄镇新景路398号 | 1,760.68 | 工业 | 善国用[2012]第00504620号 |
2 | 田中精机 | 嘉善县房权证善字第S0055196号 | 姚庄镇新景路398号 | 4,293.60 | 工业 | 善国用[2012]第00504620号 |
3 | 田中精机 | 嘉善县房权证善字第S0126724号 | 姚庄镇新景路398号 | 9,503.38 | 工业 | 善国用[2015]第00804762号 |
4 | 田中精机 | 嘉善县房权证善字第 | 姚庄镇新景 | 9,809.62 | 工业 | 善国用[2015]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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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0126723号 | 路398号 | 00804762号 | ||||
5 | 田中精机 | 嘉善县房权证善字第S0126722号 | 姚庄镇新景路398号 | 6,039.89 | 工业 | 善国用[2015]第00804762号 |
注:上表中第1、2、3、4、5项房产已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浙江嘉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星支行。
(2)房屋及建筑物租赁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共承租13处房产,其中10处为员工住宿租赁住房,3处为经营办公租赁房产。公司办公租赁房产明细如下:
序号 | 出租方 | 承租方 | 坐落 | 用途 | 租赁面积 | 租赁期限 |
1 | 深圳市龙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田中精机深圳分公司 |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福海科技园3号龙晟商务大厦602 | 办公 | 62平方米 | 2021.08.16- 2022.08.15 |
2 | 古川春男 | 田中日本 | 日本福岛县须贺川市中宿185番地 | 办公 | 56.2平方米 | 2011/10/01-长期 |
3 | WONG SWEE TONG &LOKE YUEN YEE | 田中马来西亚 | Jalan Jalil Perkasa 13, Aked Esplanad Bukit Jalil, Kuala Lumpur | 办公 | 1,500平方英尺 | 2021.02.01- 2024.01.31 |
2、主要设备
截至2021年9月30日,发行人主要机器设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 权属单位 | 设备名称 | 数量(台/套) | 原值 | 净值 | 用途 | 成新率 |
1 | 田中精机 | 加工中心 | 4 | 374.48 | 37.48 | 加工 | 10.01% |
2 | 田中精机 | 加工中心 | 12 | 776.62 | 458.67 | 加工 | 59.06% |
3 | 田中精机 | 车床 | 3 | 48.74 | 4.87 | 加工 | 9.99% |
4 | 田中精机 | 车床 | 9 | 204.36 | 137.24 | 加工 | 67.16% |
5 | 田中精机 | 雕刻机 | 5 | 95.93 | 71.47 | 雕刻 | 74.50% |
6 | 田中精机 | 钻孔中心 | 15 | 375.04 | 241.17 | 钻孔 | 64.31% |
7 | 田中精机 | 车削中心 | 1 | 88.97 | 8.89 | 加工 | 9.99% |
8 | 田中精机 | 慢走丝 | 2 | 106.72 | 10.67 | 加工 | 10.00% |
9 | 田中精机 | 慢走丝 | 3 | 196.58 | 111.07 | 加工 | 56.50% |
10 | 田中精机 | 绕线机 | 7 | 149.11 | 70.69 | 加工 | 47.41% |
11 | 田中精机 | 车铣复合 | 1 | 58.12 | 39.23 | 加工 | 6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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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属单位 | 设备名称 | 数量(台/套) | 原值 | 净值 | 用途 | 成新率 |
12 | 田中精机 | 线切割慢丝 | 3 | 174.36 | 118.13 | 加工 | 67.75% |
13 | 田中精机 | 磨床 | 6 | 24.93 | 2.49 | 加工 | 9.99% |
14 | 田中精机 | 磨床 | 6 | 65.89 | 39.01 | 加工 | 59.20% |
15 | 田中精机 | 弯扭试验机 | 1 | 17.09 | 9.66 | 加工 | 56.52% |
16 | 田中精机 | 中走丝 | 5 | 64.96 | 44.01 | 加工 | 67.75% |
17 | 田中精机 | 空压机 | 3 | 31.26 | 17.12 | 加工 | 54.77% |
(十)公司行政许可或资质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拥有的主要生产经营资质及许可情况如下:
序号 | 资质主体 | 资质名称 | 出具机构 | 有效期 |
1 | 田中精机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编号:浙善排2018字第00305号) | 嘉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18.10.18- 2023.10.17 |
2 | 田中精机 | 《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海关注册编码:3304939062;检验检疫备案号:3307001167) | 嘉兴海关驻嘉善办事处 | 2021.08.19- 长期 |
3 | 田中精机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注册号:05620Q30021R2M) | 浙江省环科环境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2020.07.09- 2023.07.08 |
4 | 田中精机 |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注册号:05620E30032R3M) | 浙江省环科环境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2020.07.09- 2023.07.08 |
5 | 田中精机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注册号:05620S30029R1M) | 浙江省环科环境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2020.07.09- 2023.07.08 |
6 | 田中精机 |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号码:165IP172252R1M) | 中知(北京)认证有限公司 | 2017.12.19- 2023.12.18 |
7 | 田中双鲸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备案登记表编号:04328413) | 嘉善县商务局 | - |
8 | 田中双鲸 | 《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海关编码:3304960ACA;检验检疫备案号:3357300279) | 嘉兴海关驻嘉善办事处 | 2020.03.20- 长期 |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一)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以客户为中心,精益求精,致力自动化设备的研发、设计和生产,不断提升自动化智能生产系统的集成能力,践行工业4.0和中国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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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2025,力争发展成为全球领先的自动化系统集成方案专业提供商以及定制化解决方案的领导者。
未来公司将持续推动研发营销一体化,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深挖客户需求,调整产品结构,积极进行产品创新,塑造优秀的品牌形象,提升田中精机的品牌价值。公司将跟进市场发展趋势,结合自身竞争优势,坚定地走差异化发展的道路,在保持现有产品不断迭代升级的同时,聚焦优质资源,持续进行新产品开发,助力公司产品实现战略升级,开拓新兴市场,实现市场领先。
(二)公司主要业务发展目标和计划
公司将持续推进自动化设备相关业务,用心设计符合中国工业基础的产品,巩固公司在智能装备制造行业的市场地位,成为全球自动化行业的领导品牌。同时,公司将不断探索新兴领域的业务机会,推动公司业务多元化,完成公司现有业务的延深和扩展,实现公司的跨越式发展。公司业务发展计划主要如下:
1、提升公司产能,增强下游客户覆盖能力
公司将坚持以现有业务为基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继续加大与自动化设备有关的核心技术研发力度,有效提升公司产能,实现规模效应,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增强公司对下游客户的覆盖能力,提升市场份额,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推动公司市场地位得到有效提升。
2、探索新能源领域业务机会,实现产品战略升级
公司将积极把握新能源汽车及锂电产业快速发展的市场机遇,构建公司在新能源汽车电驱、锂电池等领域智能制造设备的技术研发能力,切实推动相关产品的产业化,优化公司产品结构,为公司创造新的收入增长点,实现公司产品的战略升级。
3、聚焦大客户,增强客户粘性
公司将继续聚焦大客户战略,推动公司与行业内知名制造厂商的深度合作,重点跟进大客户的项目并为其提供定制化服务,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提升客户满意度。公司将提升产品交付能力,完善服务质量,通过优秀的产品和服务进一步增强客户粘性,并加大开拓海内外市场,实现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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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满足客户需求
公司将结合行业发展趋势,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公司的产品技术研发水平,构筑公司在自动化设备领域的护城河。同时,公司将加强自身在自动化、一体化和集成化方面的创新力度,增强核心产品的自动化、信息化、集成化水平,强化市场竞争,更好的满足下游客户差异化、精细化及自动化的需求。
5、以人为本,推动人才结构优化发展
公司积极推行“以人为本”的人才发展战略,并将一直秉承竞争性、公平性和激励性的原则,不断规范绩效管理体系,持续优化绩效管理方式,建立、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保证优秀人才及核心员工的稳定性。同时,公司也不断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推动员工结构向高素质、高学历、高技术方向优化发展。
六、对外投资情况
(一)最近一期末发行人持有的财务性投资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发行人持有的财务性投资为0。
(二)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交所于2020年6月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的相关规定,(1)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2)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3)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0%(不包含对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4)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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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逐项比照,自本次董事会决议日(2021年8月16日)前六个月(2021年2月15日)起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情况具体如下:
1、设立或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发行人不存在设立或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形。
2、拆借资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发行人不存在新增拆借资金的情形。
3、委托贷款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发行人不存在委托贷款的情形。
4、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发行人不存在集团财务公司,亦不存在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的情形。
5、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发行人不存在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情形。
6、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况。
7、类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投资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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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行人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拟实施财务性投资的相关安排。综上所述,自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三)最近一期末公司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截至2021年9月30日,发行人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相关资产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
1 | 货币资金 | 8,793.02 | 否 |
2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359.89 | 否 |
3 | 其他应收款 | 251.59 | 否 |
4 | 其他流动资产 | 116.00 | 否 |
5 | 长期股权投资 | - | - |
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43 | 否 |
(1)货币资金
截至2021年9月30日,发行人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基本为应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2021年9月30日,发行人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1,359.89万元,主要系公司扣押龚伦勇的股权激励款中部分自有资金出资款项,公司将该笔款项作为预计可收回的业绩补偿款。公司于2017年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未达到规定的业绩条件,需要将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并注销,并将认购资金归还。鉴于龚伦勇未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公司对龚伦勇的部分自有资金出资款进行扣押,并作为预计可收回的业绩补偿款(龚伦勇持有的应被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1,080,000股被司法冻结,暂时无法办理回购注销)。发行人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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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1年9月30日,发行人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332.99万元,账面价值为251.59万元,主要为押金、保证金及往来款等,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1年9月30日,发行人的其他流动资产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支付的中介费用、增值税留抵税额和预交所得税构成,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21年9月30日,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0。
(6)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2021年9月30日,发行人的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为10.43万元,全部为预付软件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所述,发行人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有关财务性投资和类金融业务的要求,对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构成影响。
七、合规经营情况
公司已依法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具体如下:
1、田中精机行政处罚情况
2018年5月,田中精机上海分公司因“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未履行禁烟义务”,违反了《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九条第(三)项的规定,导致田中精机被上海市松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元,处罚依据为《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第十八条“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由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两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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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田中精机本次被罚款人民币2,000元不属于前述法规规定的情节严重的范畴。
2、惠州沃尔夫行政处罚情况
2019年11月,公司对远洋翔瑞失去控制,远洋翔瑞及其全资子公司惠州沃尔夫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2020年11月,远洋翔瑞进入破产清算程序。2021年9月,惠州沃尔夫进入破产清算程序。2018年以来,在公司对远洋翔瑞失去控制前,惠州沃尔夫作为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受到1起行政处罚;在公司对远洋翔瑞失去控制后,惠州沃尔夫受到1起行政处罚,但导致处罚的事项发生于公司对远洋翔瑞失去控制前。该2起行政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1)2018年8月,惠州沃尔夫被惠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罚款45,000元
2018年,惠州沃尔夫厂房、宿舍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惠州市公安消防支队于2018年8月31日出具了惠公(消)行罚决字(2018)002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决定给予惠州沃尔夫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45,000元整。惠州沃尔夫于2018年9月4日缴纳了上述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三)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公安部消防局(现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颁布的《消防行政处罚裁量导则》第九条规定:“根据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及单位(场所)的规模、使用性质,可将罚款处罚标准划分为较轻、一般、较重三个处罚阶次。同时,将法定罚款幅度按照0-30%、30%-70%、70%-100%划分为三个区间,分别对应较轻、一般、较重三个处罚阶次。”惠州沃尔夫本次被罚款45,000元,系前述法定罚款幅度的15%,属于法定罚款幅度中的较轻处罚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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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惠府办〔2011〕33号),重大行政处罚的范围包括:“1.对公民处以财产罚1000元以上(含1000元),对法人或其他组织财产罚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行政处罚,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2.责令停产停业;
3.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4.行政拘留;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重大行政处罚。”惠州沃尔夫本次被罚款45,000元不属于惠州市人民政府认定的重大行政处罚的范畴。
(2)2020年8月,惠州沃尔夫被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罚款10,000元
2018年7月,惠州沃尔夫某员工出差住宿所取得发票系其实际居住酒店自其他酒店虚开的增值税发票(发票金额8,582.52元,税额257.48元,价税合计8,840.00元),惠州沃尔夫接受该发票并进行相应账务处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规定。
2020年8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出具“惠税一稽罚[2020]5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惠州沃尔夫处以罚款10,000元。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处罚依据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修订<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19〕7号)、《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发票金额在5万元以下,或发票数量在5份以下的。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的规定,你公司接受虚开普通发票1份,金额为8,840.00元,违法程度较轻”。根据该处罚决定书的依据,惠州沃尔夫本次被罚款10,000元不属于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八、未决诉讼、仲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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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存在6起重大未决诉讼及1起重大未决仲裁(涉案金额≥1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人与龚伦勇、彭君夫妇关于业绩补偿争议的仲裁
2016年9月,公司与远洋翔瑞全体股东签订《股权收购协议》,由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远洋翔瑞全体股东合计持有的远洋翔瑞55%股权。同时龚伦勇和彭君夫妇作为远洋翔瑞的股东,共同与公司签订《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以承担业绩补偿义务。
2019年4月26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433号),确认远洋翔瑞未完成相关业绩承诺,根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约定,龚伦勇和彭君夫妇合计应当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共计21,307.94万元。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龚伦勇和彭君夫妇尚未支付业绩补偿款。根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7.2约定,二人未按照约定日期支付补偿,每逾期一天应按照应支付补偿金额的万分之三向公司支付逾期违约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及《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第9.2条争议解决条款的约定,公司于2019年11月28日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公司于2019年12月4日收到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受理通知((2019)沪贸仲字第18880号),确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2019年12月2日受理公司提出的仲裁申请,案件号为SDV20191061。
2019年12月19日,根据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供的保全申请书等材料,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出具了(2019)粤0310财保26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冻结被申请人龚伦勇、彭君价值限额为225,288,850元的财产。
2019年12月20日,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出具了(2019)粤0310执保906号执行裁定书,查封、冻结被申请人龚伦勇、彭君的财产;限制被申请人龚伦勇、彭君支取到期应得的收益。上述保全标的,以人民币225,288,8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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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限。2019年12月31日,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出具了(2019)粤0310执保906号财产保全结果通知书,冻结被申请人彭君在交通银行深圳分行账户的存款84.65元;冻结被申请人龚伦勇在交通银行深圳分行账户的存款29,144.74元;冻结被申请人龚伦勇托管于证券账户的田中精机股票1,080,000股(其中791,001股为轮候冻结);轮候冻结被申请人彭君持有的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3.3909%的股权;轮候冻结被申请人龚伦勇持有的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31.7854%的股权。
2020年4月23日,公司收到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发出的争议仲裁案开庭通知,通知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开庭审理本仲裁案。2020年6月25日,公司收到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邮寄的争议仲裁案通知,因疫情原因,仲裁庭经商秘书处取消本次开庭。
2020年9月22日本仲裁案在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
2020年10月28日本仲裁案在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再次开庭审理。
2021年6月10日,公司收到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发出的关于《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关于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争议仲裁案延长裁决期限的通知,经仲裁庭请求,本案裁决期限已根据规定延长至2021年9月2日。
2021年9月3日,公司收到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发出的关于《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关于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争议仲裁案延长裁决期限的通知,经仲裁庭请求,本案裁决期限已根据规定延长至2021年12月2日。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尚未收到仲裁结果。
(二)发行人与东莞市鑫华翼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鑫华翼”)知识产权纠纷
1、实用新型专利“绕线夹持装置”知识产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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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是实用新型专利“绕线夹持装置”的专利权人,专利号为:
201120349334.1,该专利目前仍处于有效期。发行人专利授权后,发现东莞鑫华翼未经发行人的授权许可,擅自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使用落入涉案专利保护范围的侵权产品,严重侵害了发行人的合法权益。
2021年2月,发行人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东莞鑫华翼立即停止侵害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201120349334.1)的行为,即停止生产、销售、许诺销售、使用涉案专利产品;2.判令东莞鑫华翼赔偿发行人经济损失人民币500万元;3.判令东莞鑫华翼赔偿发行人就本案所支付的合理维权费用人民币1,513,400元,其中公证费人民币5,000元、律师费人民币1,500,000元、担保费人民币5,000元、专利权评价报告费人民币3,400元;4.判令东莞鑫华翼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该案件已获受理但尚未裁定或开庭审理。
2、实用新型专利“断线线材固定机构及其断线装置”知识产权纠纷
发行人是实用新型专利“断线线材固定机构及其断线装置”的专利权人,专利号为:201620338703.X,该专利目前仍处于有效期。发行人专利授权后,发现东莞鑫华翼未经发行人的授权许可,擅自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使用落入涉案专利保护范围的侵权产品,严重侵害了发行人的合法权益。
2021年2月,发行人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东莞鑫华翼立即停止侵害发行人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201620338703.X)的行为,即停止生产、销售、许诺销售、使用涉案专利产品;2.判令东莞鑫华翼赔偿发行人经济损失人民币500万元;3.判令东莞鑫华翼赔偿发行人就本案所支付的合理维权费用人民币1,513,400元,其中公证费人民币5,000元、律师费人民币1,500,000元、担保费人民币5,000元、专利权评价报告费人民币3,400元;
4.判令东莞鑫华翼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该案件已获受理但尚未裁定或开庭审理。
3、实用新型专利“防跳线装置”知识产权纠纷
发行人是实用新型专利“防跳线装置”的专利权人,专利号为:
201020261673.X。发行人专利授权后,发现东莞鑫华翼未经发行人的授权许可,擅自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使用落入涉案专利保护范围的侵权产品,严重侵害了发行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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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发行人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东莞鑫华翼赔偿发行人经济损失人民币500万元;2.判令东莞鑫华翼赔偿发行人就本案所支付的合理维权费用人民币1,513,400元,其中公证费人民币5,000元、律师费人民币1,500,000元、担保费人民币5,000元、专利权评价报告费人民币3,400元;3.判令东莞鑫华翼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该案件已获受理但尚未裁定或开庭审理。
(三)发行人与浙江龙潇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潇医疗”)买卖合同纠纷
1、买卖合同纠纷一
2020年3月、7月和8月,发行人与龙潇医疗分别签订三份《设备定作合同》,约定发行人向龙潇医疗提供口罩机流水线设备,上述合同约定设备交付使用后,龙潇医疗以另案处理之合同解除为由未履约支付合同尾款。
2021年8月3日,发行人向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龙潇医疗支付货款1,770,000元;2、判令永宁药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78,082.81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龙潇医疗承担。
该案件已于2021年9月24日开庭审理,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尚未裁决。
2、买卖合同纠纷二
2020年9月,发行人与龙潇医疗签订《设备定作合同》,约定发行人向龙潇医疗提供6台口罩机流水线设备,2020年10月,上述合同约定之2台设备正常交付使用后,龙潇医疗以场地条件为由拒绝接受另外4台设备,2021年3月,龙潇医疗要求发行人取回已交付的2台设备,且拒绝支付合同货款。
2021年8月3日,发行人向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龙潇医疗继续履行《设备定作合同》;2判令龙潇医疗接收合同项下剩余4台设备;3、判令龙潇医疗支付货款10,200,0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301,070元;4、本案诉讼费用由龙潇医疗承担。
该案件已于2021年9月24日开庭审理,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尚未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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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龙潇医疗起诉发行人
2021年8月3日,龙潇医疗以其与发行人签订的三份《设备定作合同》项下口罩机设备质量未达合同约定标准为由,向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解除龙潇医疗与发行人之间2020年7月16日、2020年8月7日、2020年9月2日分别签订的编号为“T20200716”“T20200807”“T20200902”的三份《设备定作合同》,并由发行人取回上述合同项下已交付的“MK1801拖5全自动口罩机流水线”6套;2、判令发行人立即返还龙潇医疗价款5,030,000元;3、判令发行人支付龙潇医疗因实现合同权益所支出的律师费50,000元;4、本案诉讼费由发行人负担。
该案件于2021年8月3日已获受理。2021年9月6日,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准许龙潇医疗的财产保全申请,并裁定冻结发行人银行存款508.00万元,或查封、扣押、冻结其等额价值的其他财产、收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在浙江嘉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星支行开立的银行账户被冻结,冻结金额为508.00万元。
该案件已于2021年10月20日开庭审理,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尚未裁决。
九、最近一期业绩变动及原因
(一)业绩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1年1-9月,发行人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52.15万元,较去年同期降低84.26%,主要原因包括:(1)发行人2021年1-9月发生管理费用6,041.64万元,相比上年同期的3,306.92万元,增长
82.70%。2020年10月,发行人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于2021年1-9月计提股权激励费用3,156.10万元,导致管理费用相比去年同期增加较多。如剔除发行人2021年1-9月股权激励费用的影响,则发行人2021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将调整为3,334.84万元,较上年同期降低19.50%。(2)由于疫情原因,2020年度发行人享受社保减免优惠政策,发行人2021年1-9月发生的社保相关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89.09万元。(3)发行人本期口罩机业绩较上年同期有所下滑、部分非标准机产品毛利率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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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发行人毛利下降。综上所述,发行人2021年1-9月计提较高金额的股权激励费用,同时公司2021年1-9月口罩机形成的特殊机收入较去年同期有所下滑,使得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出现下滑。
(二)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
2021年1-9月,公司与亚威股份、日发精机、福能东方、华中数控的业绩(未经审计)变动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 | 2021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020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变动比例 |
亚威股份 | 12,355.42 | 7,655.91 | 61.38% |
日发精机 | 10,303.72 | 8,015.72 | 28.54% |
福能东方 | 1,222.53 | -1,255.67 | 197.36% |
华中数控 | -5,648.51 | -3,160.98 | -78.69% |
田中精机 | 652.15 | 4,142.75 | -84.26% |
如上表所示,2021年1-9月,公司的业绩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在差异。一方面,公司2021年1-9月业绩下滑主要原因包括:(1)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于2021年1-9月计提股权激励费用;(2)公司本期口罩机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下滑、部分非标机产品毛利较低。另一方面,公司在国内精密绕线设备领域处于行业前列,并在原有数控标准机的基础上,已完成向绕线前后工序设备以及满足客户特定需求的非标准机和特殊机设备的延伸。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制造业、汽车电子制造业等领域,与上述可比公司产品的具体应用领域和方向存在一定差异。
(三)相关不利影响是否消除
公司2021年1-9月计提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股权激励费用,同时,随着新冠疫情得到控制,公司2021年1-9月口罩机形成的特殊机业绩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导致公司净利润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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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的市场定位和发展战略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广阔,主要产品具有一定竞争优势和品牌优势。公司主营业务重心将放在持续推进非标准机和特殊机产品的销售上,将与现有优质客户继续深入合作,进一步提升产品的设计、研发水平,优化整体交付能力,增强用户粘性,在稳定存量的同时寻求增量。公司经营团队经验丰富,将积极推动公司高效运营,增强盈利能力,发展核心竞争力,预计前述不利因素的影响将逐步减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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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1、国家政策大力支持,鼓励智能装备制造业良性发展
智能制造在全球制造业已经形成发展浪潮,并成为21世纪先进制造业的重要发展方向。世界工业强国纷纷将智能制造作为国家战略,我国作为制造业大国,也将智能制造作为重塑制造业竞争优势的重要战略手段。从全球范围看,美国、德国和日本等国家在智能装备制造业处于领先地位,具有较高的产业集中度,相关跨国公司占据了大部分市场,并且在资金、技术、研发、营销等方面具有优势。我国装备制造业发展较快,并朝着智能制造方向稳步迈进,但受限于起步较晚的因素,国产智能装备的稳定性、可靠性和智能化水平相对国际先进水平存在差距。为加速我国工业现代化进程,我国相继出台了多项支持智能装备制造业发展的产业政策。《中国制造2025》明确提出要加快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发展,把智能制造作为两化深度融合的主攻方向;着力发展智能装备和智能产品,推进生产过程智能化,培育新型生产方式,全面提升企业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同样提出要推动制造业优化升级,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工程,发展服务型制造新模式,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智能装备制造业作为我国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产业升级的重要突破口,关系到我国国际竞争力和产业价值链地位,国家将不断加大对智能装备制造业的支持力度,为行业未来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2、工业自动化持续提升,智能装备制造业迎来发展机遇
装备制造业作为国防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支撑,是国民经济发展尤其是工业发展的基础。智能制造装备是具有感知、分析、推理、决策和控制功能的制造装备的统称,是先进制造技术、信息技术和智能技术在装备产品上的集成和融合,体现了制造业的智能化、数字化和网络化的发展要求。智能制造装备的水平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工业化水平的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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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劳动力价格的持续上涨,我国制造业的人力成本优势将逐渐丧失,提升制造装备自动化水平是我国制造业提高智能制造能力,推进产业链条向中高端转移,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必要措施。作为制造业大国,我国传统制造业的自动化升级需求明显,工业自动化市场规模稳步增长,从2016年的1,421亿元增长至2020年的2,070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9.86%。随着未来我国自动化核心技术水平的进一步提升,预计2021年我国工业自动化市场规模将达2,220亿元。受益于工业自动化水平的不断提升,我国智能装备制造业有望迎来重要发展机遇。
3、下游需求拉动增长,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广阔
在消费电子领域,5G、物联网、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新兴科技在消费电子行业快速渗透,推动消费电子产品的升级迭代。一方面,以智能手机为代表的消费电子产品市场增长放缓,但智能手机存量更新、5G手机加速渗透使得智能手机仍存在巨大的市场需求,根据IDC预测数据,2021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预计为13.8亿部,同比增长7.7%;另一方面,以可穿戴设备、无人机、智能音箱等各类新兴消费电子产品成为市场热点,推动消费电子市场持续增长,IDC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全球可穿戴设备出货量为4.447亿部,同比上升28.4%。
在汽车电子领域,由于信息化、娱乐化、电动化等因素的影响,汽车电子成本占整车成本比例提升,汽车电子产业呈现快速增长态势。根据IC insights数据,全球汽车电子在2019年的市场规模约1,620亿美元,在整体电子市场的占比约为9.6%,但预计汽车电子在2017-2021年的复合年均增长率为6.4%,超过其他电子终端产品。
公司主要从事自动化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家电制造业、医疗行业等。随着消费电子、汽车电子等终端产品市场规模的持续扩张,将推动相关厂商对自动化设备的市场需求,公司具有相对广阔的发展前景。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1、提升公司生产能力,推动主营业务持续发展
经过多年经营,公司凭借扎实的技术基础、成熟的生产工艺、良好的产品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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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全面的一体化服务以及持续的创新能力,在自动化生产设备制造领域积累了品牌知名度,并形成了企业自身的品牌优势。通过建设高端智能装备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公司能够扩大生产场地、扩充生产设备、招募技术人才,有效提升公司产能,从而增强公司对下游客户的覆盖能力,并巩固公司在智能装备制造行业的市场地位,扩大现有竞争优势。在智能装备制造产业高速发展的背景下,本项目能够使得公司进一步增强综合实力,提升市场份额,增强盈利能力,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未来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2、建设新能源智能制造设备创新中心,布局中长期发展战略
公司在智能装备制造领域深耕多年,在国内精密绕线设备领域处于行业前列,公司在原有数控标准机的基础上,已完成向绕线前后工序设备以及满足客户特定需求的非标准机和特殊机设备的延伸,能够满足客户差异化、精细化及全产业链自动化的需求。公司客户主要集中在消费电子制造业、汽车电子制造业等领域,面对复杂和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为保持公司持续发展,公司在稳定发展现有业务的同时,需要努力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加强对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投入,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结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及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公司拟把握新能源汽车及锂电产业快速发展的市场机遇,建设新能源智能制造设备创新中心,形成公司在新能源汽车电驱、锂电池等领域智能制造设备的技术研发能力,并推动相关产品的产业化,以丰富公司的产品线,优化产品结构,实现公司的跨越式发展。
3、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
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9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5.54%、97.63%、74.05%和63.79%。截至2021年9月末,公司净资产为19,023.65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净资产规模较小,导致公司融资渠道受限,不利于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也影响到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推进。公司需要利用股权融资手段,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同时,通过合理运用募集资金,公司能够实现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张,实施推进公司发展战略,保障公司未来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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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一)发行对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二)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尚未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种类与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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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做出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
=P
-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
=P
/(1+N)
两者同时进行:P
=(P
-D)/(1+N)
其中,P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和保荐机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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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
(五)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5,000,000股。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130,404,000股,按照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计算,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0%。在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引起公司股份变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的上限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限售期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分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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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十二个月。
四、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5,000.00万元,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高端智能装备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 | 25,291.75 | 24,100.00 |
2 | 新能源智能制造设备创新中心项目 | 4,912.54 | 4,900.00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 | 6,000.00 |
合计 | 36,204.29 | 35,000.00 |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对象尚未确定,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竹田享司和竹田周司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32,237,178股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4.72%,系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按照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25,000,000股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竹田享司和竹田周司将合计持有公司20.74%的股份,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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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在完成上述审批手续之后,公司将向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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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高端智能装备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 | 25,291.75 | 24,100.00 |
2 | 新能源智能制造设备创新中心项目 | 4,912.54 | 4,900.00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 | 6,000.00 |
合计 | 36,204.29 | 35,000.00 |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一)高端智能装备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现有生产能力及未来发展战略布局,公司拟投资25,291.75万元,购置先进的生产加工及检验检测等设备,建设高端智能装备生产基地,同时对现有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提升产线的智能化、自动化水平。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形成数控自动化非标机年产能330台、数控自动化特殊机年产能70台,有效提升公司在智能装备制造领域的生产能力,并优化公司生产工艺,增强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优势,巩固和提升公司行业地位。
本项目由田中精机负责建设实施,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姚庄镇,项目建设周期为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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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提升公司生产能力,推进主营业务可持续发展
公司在智能装备制造领域深耕多年,在国内精密绕线设备领域处于行业前列,并在原有数控标准机的基础上,完成了向绕线前后工序设备以及满足客户特定需求的非标准机和特殊机设备的延伸,能够为客户提供一体化的产品和服务解决方案。近年来,公司在消费电子、汽车电子等智能装备制造领域的业务规模保持增长态势,并在家电制造、医疗行业等业务领域积极拓展,销售能力稳定提升。随着公司业务订单的增加,受限于厂房面积及生产设备不足,公司现有生产能力无法满足业务未来发展需要,成为企业发展壮大的瓶颈,不利于公司扩大主营业务规模、提升市场份额。最近三年,田中精机母公司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137%、124%、132%,因此,公司需要增加生产场地、扩充生产设备、招募技术人才,提升公司的业务承载能力,以把握市场机遇,实现主营业务可持续发展,并对公司市场拓展形成有力支撑,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推动公司市场地位得到有效提升。
(2)升级改造现有产线,提升产线智能化水平
公司现有工厂筹建时间较早,生产场地设施相对陈旧,生产设备的自动化、智能化程度较低,直接影响到公司的生产效率以及产品质量的稳定性,难以满足公司业务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公司拟通过本项目对现有产线进行改造升级,加大机加车间、组装车间及调试检测车间的自动化设备投入,提高生产过程的智能化水平,增强生产设备的组装效率、检测精度、运行稳定性等技术性能,同时优化生产工序,提高整体生产效率,降低人工成本,实现公司的精益生产和精益管理,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
(3)强化公司交付能力,满足下游客户需求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科技水平的不断进步,消费电子、汽车电子终端产品的个性化需求愈发凸显,并推动相关厂商对生产设备的定制化需求。为满足下游客户的定制化需求,公司需要深入理解客户痛点,贴近客户业务流程,对产品进行定制化设计、研发和生产,并紧跟市场前沿,对自身产品进行升级,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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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的稳定性、可靠性和精密性,满足行业差异化、精细化及全产业链自动化的发展趋势。公司制定了聚焦大客户的发展战略,为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提升客户满意度,公司需要强化自身的研发设计水平和生产效率,提升产品交付能力。通过实施本项目,公司能够推进产能、人员的有序扩张,完善公司服务质量,增强客户粘性,为实现再次销售创造有利条件,推进订单销量和质量的双重提升。
(4)丰富公司产品结构,分散未来经营风险
公司正在积极开展激光雷达智能制造装备的研发,并拟进入新能源汽车电驱、锂电池等新能源相关智能制造装备领域,以推动公司业务多元化发展,实现公司整体战略升级。本项目除生产现有消费电子、汽车电子等领域的智能制造装备产品外,还拟进行前述新兴领域自动化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培育公司为不同客户提供多品种设备的综合服务能力,丰富公司产品线,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并覆盖更多下游领域客户,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分散未来经营风险。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国家产业政策支持,行业市场空间广阔
近年来,智能制造、“工业4.0”等概念相继涌现,制造强国战略成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举措。《中国制造2025》提出着力发展智能装备和智能产品,推进生产过程智能化,培育新型生产方式,全面提升企业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要深入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增强制造业竞争优势,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中国制造2025》及“十四五”规划都将高端装备制造作为重点突破发展领域,定位为抢占未来产业发展先机需要培育的先导性和支柱性产业。
在消费电子领域,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消费电子产品制造国,消费电子产品制造业产值持续增长;在汽车电子领域,受汽车智能化、电动化趋势影响,汽车电子在整车制造成本中的占比不断提高,汽车电子市场规模快速提升。针对我国劳动力人口下降、人力成本上升的现状,制造厂商面临生产流程自动化、智能化改造升级的迫切需求,并将推动智能装备制造产业的持续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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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技术储备充分,为项目实施提供技术支撑
公司已经成立近二十年,在技术研发方面投入了大量资源,具备了完善的研发设计能力,并积累了充分的技术储备,能够将客户需求快速转化为设计方案和最终产品。公司在智能装备制造的过程控制、张力控制、速度控制以及材料控制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先后掌握了磁阻尼无摩擦张力技术、伺服张力技术、压轮式/夹持式自动贴绝缘胶带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各项综合技术指标处于市场前列,获得了市场和客户的认可和赞誉,并建立了技术研发方面的竞争优势。截至2021年9月末,公司拥有发明专利40余项,实用新型专利230余项,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技术支撑。
(3)公司客户资源丰富,为项目实施提供渠道保障
公司凭借长期积累形成的先进技术和优质产品、全面及时的一体化服务能力、丰富的行业经验以及良好的市场形象,与大量优质客户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在消费电子领域,公司与立讯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昆山联滔电子有限公司、信维通信(江苏)有限公司等知名企业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在汽车电子领域,公司是厦门TDK有限公司、日本电产汽车马达(浙江)有限公司等知名汽车配件制造商的供应商。此外,公司还积累了日本丽固株式会社、珠海松下马达有限公司等家电、医疗、工业控制配件领域的优秀客户群体。公司丰富稳定的客户资源,为本项目的产能消化和业务拓展提供了渠道保障。
截至2021年9月末,公司在手订单金额超过6,500万元,订单需求稳定,为公司募投项目产能消化奠定了良好的市场基础。
(4)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完备,为项目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公司通过贯穿产品开发设计、工艺优化提升、供应链改进和售后服务完善的全流程控制来确保产品品质,并专门成立了质量安全部负责公司质量和环境体系建设、运行和维护。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公司以管理精细化为准则、生产精益化为手段,不断强化内部质量控制标准,建立了相对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了GB/T19001-2016/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公司健全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使得公司产品性能及质量保持市场领先水平,为项目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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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投资主要包括建设投资、铺底流动资金等,项目投资总额为25,291.75万元,拟由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24,100.00万元,投资概算表如下:
序号 | 项目 | 投资金额 (万元) | 占总投资比例 | 是否资本性支出 |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万元) |
一 | 建设投资 | 21,573.16 | 85.30% | - | 20,521.11 |
1 | 建筑工程费 | 11,208.21 | 44.32% | 是 | 10,939.46 |
2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1,363.59 | 5.39% | 是 | 580.29 |
3 | 设备购置安装费 | 8,256.36 | 32.64% | 是 | 8,256.36 |
4 | 软件购置费 | 745.00 | 2.95% | 是 | 745.00 |
二 | 铺底流动资金 | 3,718.59 | 14.70% | 否 | 3,578.89 |
合计 | 25,291.75 | 100.00% | - | 24,100.00 |
(1)投资测算
本项目投资数额测算的依据主要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建设部联合颁发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布的关于投资的政策及法规以及公司日常经营相关资料等,测算依据合理。
1)建设投资测算
本项目建设投资主要包含建筑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设备购置安装费及软件购置费四个方面,具体情况如下:
①建筑工程费
本项目建筑工程费为主体建筑、公用工程的建安工程及装修支出,合计金额为11,208.21万元,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名称 | 工程量(m2) | 投资额(万元) |
1 | 主体建筑 | - | 10,920.87 |
1.1 | 4#车间 | 27,687.23 | 10,592.74 |
1.2 | 门卫 | 83.37 | 63.33 |
1.3 | 室外附属 | 264.80 | |
2 | 公用工程 | 287.34 | |
2.1 | 道路、广场、围墙 | 4,271.09 | 21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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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绿化工程 | 1,475.81 | 73.79 |
合计 | - | 11,208.21 |
②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本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合计为1,363.59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名称 | 投资额(万元) |
1 | 土地使用费 | 783.30 |
2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190.54 |
3 | 场地准备费及临时设施费 | 56.04 |
4 | 工程保险费 | 42.59 |
5 | 检验试验费 | 33.62 |
6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137.50 |
7 | 其它费用 | 120.00 |
合计 | 1,363.59 |
③设备购置安装费
本项目设备购置安装费合计为8,256.36万元,其中:设备购置费(包括扩产设备、技改设备、研发设备)为7,863.20万元;安装调试费按照设备购置费的5%估算,合计393.16万元。本项目设备购置费部分的具体支出如下表所示:
序号 | 硬件名称 | 单价 (万元) | 数量 (台/套) | 金额 (万元) |
一 | 扩产设备 | - | 39 | 5,873.00 |
1 | 机加车间 | - | 25 | 5,140.00 |
1.1 | 光纤线激光切割机 | 330.00 | 1 | 330.00 |
1.2 | 数控折弯机床 | 50.00 | 1 | 50.00 |
1.3 | 五轴加工中心 | 270.00 | 2 | 540.00 |
1.4 | 卧式加工中心 | 500.00 | 2 | 1,000.00 |
1.5 | 立式加工中心 | 400.00 | 4 | 1,600.00 |
1.6 | 珩磨 | 200.00 | 1 | 200.00 |
1.7 | 慢走丝线切割机 | 220.00 | 3 | 660.00 |
1.8 | 无心磨 | 180.00 | 1 | 180.00 |
1.9 | CNC立式加工中心 | 35.00 | 8 | 280.00 |
1.10 | 车铣复合加工中心 | 150.00 | 2 | 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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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组装车间 | - | 3 | 315.00 |
2.1 | 组装生产线 | 115.00 | 1 | 115.00 |
2.2 | 主轴智能化装配检测平台 | 120.00 | 1 | 120.00 |
2.3 | 高精度装配检测平台 | 80.00 | 1 | 80.00 |
3 | 调试检测车间 | - | 9 | 368.00 |
3.1 | 精密轮廓仪 | 40.00 | 1 | 40.00 |
3.2 | 二次元投影仪 | 50.00 | 1 | 50.00 |
3.3 | 材质分析仪器 | 30.00 | 1 | 30.00 |
3.4 | 无损探伤仪 | 30.00 | 1 | 30.00 |
3.5 | 3D扫描仪 | 50.00 | 1 | 50.00 |
3.6 | 3D轮廓扫描仪 | 60.00 | 1 | 60.00 |
3.7 | 3D显微镜 | 20.00 | 1 | 20.00 |
3.8 | 圆度仪 | 30.00 | 1 | 30.00 |
3.9 | 三坐标检测仪 | 58.00 | 1 | 58.00 |
4 | 辅助设备 | - | 2 | 50.00 |
4.1 | 环保设备 | 30.00 | 1 | 30.00 |
4.2 | 配电设备 | 20.00 | 1 | 20.00 |
二 | 技改设备 | - | 28 | 1,485.00 |
1 | 机加车间 | - | 24 | 1,225.00 |
1.1 | CNC数控改造 | 5.00 | 21 | 105.00 |
1.2 | 卧式加工中心 | 500.00 | 1 | 500.00 |
1.3 | 立式加工中心 | 400.00 | 1 | 400.00 |
1.4 | 慢走丝线切割机 | 220.00 | 1 | 220.00 |
2 | 组装车间 | - | 2 | 200.00 |
2.1 | 主轴智能化装配检测平台 | 120.00 | 1 | 120.00 |
2.2 | 高精度装配检测平台 | 80.00 | 1 | 80.00 |
3 | 调试检测车间 | - | 2 | 60.00 |
3.1 | 二次元影像仪 | 30.00 | 2 | 60.00 |
三 | 研发设备 | - | 14 | 505.20 |
1 | 高清电子显微镜 | 25.00 | 1 | 25.00 |
2 | 三坐标检测仪 | 58.00 | 1 | 58.00 |
3 | 高精度拉压力测试 | 40.00 | 1 | 40.00 |
4 | 金相切割抛光设备 | 55.00 | 1 | 5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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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精密型电学LCR检测仪 | 15.00 | 1 | 15.00 |
6 | 振动系统监测系统 | 12.00 | 1 | 12.00 |
7 | 二次元投影仪 | 50.00 | 1 | 50.00 |
8 | 电阻测试仪 | 5.00 | 1 | 5.00 |
9 | 电感测试仪 | 5.00 | 1 | 5.00 |
10 | 耐压测试 | 10.00 | 1 | 10.00 |
11 | 综合测试仪 | 15.00 | 1 | 15.00 |
12 | 电子称 | 0.20 | 1 | 0.20 |
13 | 高精度高度规 | 15.00 | 1 | 15.00 |
14 | 云端计算服务器/图形工作站 | 200.00 | 1 | 200.00 |
合计 | - | 81 | 7,863.20 |
④软件购置费
本项目软件购置费(包括扩产软件、技改软件、研发软件)合计为745.00万元,各项费用明细如下:
序号 | 软件名称 | 单价 (万元) | 数量 (台/套) | 金额 (万元) |
一 | 扩产软件 | - | 1 | 50.00 |
1 | MES系统 | 50.00 | 1 | 50.00 |
二 | 技改软件 | - | 51 | 75.00 |
1 | 加密软件 | 0.50 | 50 | 25.00 |
2 | ERP升级扩容 | 50.00 | 1 | 50.00 |
三 | 研发软件 | - | 298 | 620.00 |
1 | SOLIDWORKS升级 | 2.50 | 60 | 150.00 |
2 | PDM点位 | 1.00 | 200 | 200.00 |
3 | 有限元分析软件 | 30.00 | 1 | 30.00 |
4 | 电气设计软件 | 20.00 | 2 | 40.00 |
5 | 参数化模块软件 | 10.00 | 5 | 50.00 |
6 | 3D数据库搜索软件 | 5.00 | 30 | 150.00 |
合计 | - | 350 | 745.00 |
2)铺底流动资金测算
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并考虑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等因素,本项目采用分项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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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估算法对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主要构成要素进行估算,最后估算出项目所需流动资金数额。本项目的铺底流动资金为流动资金需求量的30%,为3,718.59万元。
(2)董事会前投入情况
截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日(2021年8月16日),公司高端智能装备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已投入1,052.05万元,用于土地购置和工程支出。扣除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资金后,本项目尚需投入资金24,239.70万元,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24,100.00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不包含董事会前投入的资金,未来募集资金到位后,也不存在置换董事会前已投入资金的情形。
(3)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投入计划
本项目建设期2年,建设进度计划内容包括前期准备、工程建设、软硬件采购与安装、人员招募及培训、试运行、验收等,具体进度如下表所示:
序号 | 项目 | T+1年 | T+2年 | ||||||||||
1-2 | 3-4 | 5-6 | 7-8 | 9-10 | 11-12 | 1-2 | 3-4 | 5-6 | 7-8 | 9-10 | 11-12 | ||
1 | 前期准备 | △ | |||||||||||
2 | 工程建设 | △ | △ | △ | △ | △ | △ | △ | △ | ||||
3 | 软硬件采购与安装 | △ | △ | △ | △ | ||||||||
4 | 人员招募及培训 | △ | △ | ||||||||||
5 | 试运行 | △ | △ | ||||||||||
6 | 验收 | △ |
注:T+1年为建设期第1年。
本项目的建设投资在2年建设期内,按照项目建设具体进度投入;铺底流动资金在项目启动生产运营后的第1年投入。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项目资金 | T+1年 | T+2年 | T+3年 |
一 | 建设投资 | 21,573.16 | 6,738.89 | 14,834.27 | - |
1 | 建筑工程费 | 11,208.21 | 5,662.43 | 5,545.78 | - |
2 |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 1,363.59 | 1,076.46 | 287.13 | - |
3 | 设备购置安装费 | 8,256.36 | - | 8,256.36 | - |
4 | 软件购置费 | 745.00 | - | 745.00 | - |
二 | 铺底流动资金 | 3,718.59 | - | - | 3,718.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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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项目总投资 | 25,291.75 | 6,738.89 | 14,834.27 | 3,718.59 |
5、项目效益测算
本项目完全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营业收入39,950.00万元,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7.08%,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后,含建设期2年)为7.56年,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本项目效益测算依据如下:
(1)营业收入测算
本项目的财务评价计算年限为12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为10年。本项目启动建设后第3年开始投产,第3年达产率50%,第4年达产率80%,第5年达产率100%。本项目生产产品为数控自动化非标机、数控自动化特殊机,产品销售价格根据市场和企业实际销售情况确定,本项目营业收入测算的过程如下:
收入类型 | 项目 | T+3年 | T+4年 | T+5年 | T+6年—T+12年 小计 |
非标机 | 单价(万元/台) | 85.00 | 85.00 | 85.00 | 85.00 |
产量(台) | 165 | 264 | 330 | 2,310 | |
销售收入(万元) | 14,025.00 | 22,440.00 | 28,050.00 | 196,350.00 | |
特殊机 | 单价(万元/台) | 170.00 | 170.00 | 170.00 | 170.00 |
产量(台) | 35 | 56 | 70 | 490 | |
销售收入(万元) | 5,950.00 | 9,520.00 | 11,900.00 | 83,300.00 | |
合计 | 产量(台) | 200 | 320 | 400 | 2,800 |
销售收入(万元) | 19,975.00 | 31,960.00 | 39,950.00 | 279,650.00 |
(2)总成本费用测算
本项目的总成本费用由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两部分构成,生产成本是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而直接发生的人工、水电、材料物料、折旧等,期间费用则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本项目投产后的总成本费用测算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T+3年 | T+4年 | T+5年 | T+6年—T+12年 小计 |
1-1-84
生产成本 | 13,562.17 | 20,133.65 | 24,092.41 | 171,703.28 |
销售费用 | 1,098.63 | 1,757.80 | 2,197.25 | 15,380.75 |
管理费用 | 1,997.50 | 3,196.00 | 3,995.00 | 27,965.00 |
研发费用 | 1,198.50 | 1,917.60 | 2,397.00 | 16,779.00 |
总成本费用合计 | 17,856.80 | 27,005.05 | 32,681.66 | 231,828.03 |
本项目涉及的各项基础费用测算如下:
1)直接材料本项目产品所需直接材料费用,根据参照公司历史期间平均采购单价和这些价格的变化趋势确定。2)折旧及摊销本项目按照年限平均法进行折旧及摊销,土地使用权按50年使用年限摊销,房屋建筑物按20年使用年限及年折旧率4.5%计算,机器设备按10年使用年限及年折旧率9%计算;软件按10年使用年限及年折旧率10%计算。3)工资及福利费该项目新增定员为251人,其中车间管理人员6人,年人均工资按18万元估算;一线员工245人,机加工操作员年人均工资按10万元估算,组装接线人员、品质检验人员的年人均工资按9.5万元估算。福利费按工资总额的28.95%估算。
4)其他费用销售费用按年营业收入的5.5%估算;管理费用按照营业收入的10%估算;研发费用按营业收入的6%估算。
(3)所得税及利润测算
根据上述销售收入及总成本费用测算情况,对所得税及利润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T+3年 | T+4年 | T+5年 | T+6年—T+12年 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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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 19,975.00 | 31,960.00 | 39,950.00 | 279,650.00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55.22 | 304.28 | 311.32 | 2,179.22 |
总成本费用 | 17,856.80 | 27,005.05 | 32,681.66 | 231,828.03 |
利润总额 | 2,062.98 | 4,650.68 | 6,957.02 | 45,642.75 |
所得税 | 309.45 | 697.60 | 1,043.55 | 6,846.41 |
净利润 | 1,753.53 | 3,953.08 | 5,913.47 | 38,796.34 |
1)营业税金及附加本项目产品销项税率为13%;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应缴纳增值税的5%计取;教育费附加按照应缴纳增值税的5%计取。
2)企业所得税田中精机为高新技术企业,项目所得税税率以15%计算。
(4)效益测算的合理性
公司最近三年一期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9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主营业务收入 | 24,222.14 | 36,120.57 | 48,790.64 | 79,584.62 |
主营业务成本 | 15,407.31 | 21,817.89 | 28,631.58 | 48,460.81 |
毛利率 | 36.39% | 39.60% | 41.32% | 39.11% |
公司本次拟实施的高端智能装备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与部分同行业公司募投项目毛利率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项目进度 | 募投项目 | 投资总额 | 综合毛利率 |
先导智能(300450.SZ)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1年6月已完成 | 先导高端智能装备华南总部制造基地项目 | 89,028.51 | 38.00% |
自动化设备生产基地能级提升项目 | 40,816.41 | 37.57% | ||
星云股份(300648.SZ)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1年1月已完成 | 新能源汽车电池智能制造装备及智能电站变流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 | 47,335.26 | 42.31% |
拓斯达(300607.SZ) 发行可转债 | 2021年3月已完成 | 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61,177.00 | 3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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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项目进度 | 募投项目 | 投资总额 | 综合毛利率 |
平均数 | 38.47% | |||
田中精机 本次再融资 | - | 高端智能装备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 | 25,291.75 | 38.23% |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综合毛利率为38.23%,与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的毛利率水平和部分同行业公司募投项目毛利率水平相比不存在较大差异,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具有合理性。
6、资格文件取得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就本项目已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嘉善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的《浙江省外商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104-330421-07-02-259277)。公司已经就本项目办理完毕环评手续,并取得了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善分局出具的《环保备案通知书》(登记表备[2021]085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董事会前,公司已购买土地用于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并已取得项目建设用地对应的《不动产权证书》(浙(2021)嘉善县不动产权第0074244号),该土地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姚庄镇,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主要用于项目厂房建设,不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
7、项目产能消化措施
本项目达产后,公司将在现有业务基础上新增数控自动化非标机年产能330台、数控自动化特殊机年产能70台,主要面向消费电子制造业、汽车制造业等领域。募投项目投产后,公司将加大市场推广和投入力度,积极挖掘潜在市场,保障新增产能的消化。公司新增产能消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充分利用下游行业发展机遇,全力开拓市场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数据,2020年我国工业增加值达到31.31万亿元,连续11年位居世界第一制造业大国。为提升制造业的竞争力,我国需要加快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推动智能制造的普及力度,工业自动化的市场规模保持增长态势,根据中商情报网数据,2021年我国工业自动化市场规模将达到2,070亿元,市场空间相对广阔。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制造业、汽车制造业等领域。在消费电子领域,由于5G、物联网、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新兴科技快速渗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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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电子产品市场需求持续旺盛。以智能手机和可穿戴设备为例,根据IDC预测数据,2021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预计为13.8亿部,同比增长7.7%;IDC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全球可穿戴设备出货量为4.447亿部,同比上升28.4%。在汽车电子领域,随着汽车更加信息化、娱乐化、电动化,汽车电子产业将保持快速增长。根据IC insights数据,全球汽车电子在2019年的市场规模约1,620亿美元,在整体电子市场的占比约为9.6%。
下游行业发展迅速,将进一步推动相关厂商对自动化设备的市场需求,公司将充分利用下游行业发展机遇,加强销售队伍建设,全力开拓销售渠道,以消化本次募投项目产能。
(2)充分利用行业资源和现有客户基础,加强深度合作
公司在自动化设备行业深耕多年,积累了相对丰富的行业资源,并建立了品牌优势,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公司将与现有优质客户继续深入合作,进一步提升产品的设计、研发水平,优化整体交付能力,增强用户粘性,为客户提供差异化、精细化及全产业链自动化的产品,在稳定存量的同时寻求增量,推动公司产品订单稳定增长,促进本项目新增产能的有效消化。
(3)新增产能逐步释放,缓解产能消化压力
高端智能装备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的建设期为2年,建成投产后分3年完全达产,建成后第1年达产率50%,第2年达产率80%,第3年达产率100%,本项目新增产能逐步释放,能够缓解公司新增产能消化压力。随着下游市场的稳定增长、公司市场拓展能力的不断提升,本次新增产能预计可逐渐消化。
(二)新能源智能制造设备创新中心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为把握新能源汽车及锂电产业快速发展契机,公司拟建设新能源智能制造设备创新中心,通过购置先进研发设备与研发软件系统,引进优秀的研发团队和高级技术人才,致力于新能源领域的锂电池智能制造设备、新能源汽车电驱智能制造设备等前瞻性技术和产品的研发与创新,为公司创造新的盈利增长点,并进一步提升综合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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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由田中精机负责建设实施,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姚庄镇,项目建设周期为12个月。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把握新能源相关产业发展契机,聚焦技术积累
全球气候变暖、环境污染和能源短缺等问题日益严峻,新能源汽车能够有效缓解环境和能源压力,已经成为全球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主要方向。我国将发展新能源汽车作为国家战略,并推出多项政策引导、支持、鼓励和规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其中,《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明确提出,到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要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0年我国汽车销量为2,531.1万辆,其中新能源汽车销量为136.7万辆,占比为5.4%,距离20%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预计未来新能源汽车将蓬勃发展,并带动上游锂电池产业的持续扩张,从而带来锂电池生产自动化设备的旺盛市场需求。中商产业研究院数据显示,2016—2020年,我国锂电设备市场规模由119.0亿元增长至267.0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22.4%,预计2021年我国锂电设备市场规模将达到292.7亿元。
鉴于新能源汽车及锂电产业的广阔前景,新能源智能制造设备成为公司拟全力发掘的业务领域。公司需要把握新能源产业发展契机,加强公司在新能源智能制造设备方面的研发力度,聚焦公司在该领域的技术积累,并进行细分领域的产品开发,提升公司在新能源智能制造设备领域的服务能力。
(2)推动公司业务多元化发展,实现战略升级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动产品升级与研发创新,并以技术研发优势为依托,向其他相关领域继续拓展,积极创造新的业绩增长点,分散经营风险。公司看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前景,拟开拓新能源智能制造设备业务,以锂电池智能制造设备、新能源汽车电驱智能制造设备作为落脚点,推动公司业务多元化发展,实现公司产品的战略升级。
本项目是公司实现未来战略规划和发展目标的必要举措,通过组建新能源智能制造设备创新中心,进一步完善公司技术研发体系,增强市场前沿的技术攻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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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和产品开发能力,完成公司现有业务的延深和扩展,改善公司产品结构,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为公司未来高质量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公司具有丰富的设备研发经验
公司在无线充电、快充配套变压器、音圈、震动马达、汽车配件及柔性装配等多个领域的设备研发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实现了精密绕线技术在新兴产业内的横向拓展。截至2021年9月末,公司拥有发明专利40余项,实用新型专利230余项。公司现有技术储备扎实,并积累了包括核心控制技术、磁阻尼无摩擦张力技术、伺服张力技术在内的多项核心技术,相关技术与新能源汽车电驱、锂电池专用设备的核心技术存在一定共性,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2)公司拥有专业的技术研发团队
公司长期致力于自动化设备的研发、设计和生产。为推进公司发展战略落地,满足业务经营需要,公司坚持资源优先配置、资本优先投入,通过内部培养和对外引进相结合的方式,建立了高素质、专业化的技术研发团队。公司成立了以行业资深专家、专业技术带头人为核心的技术委员会,相关人员在自动化、智能制造、信息技术等领域具备多年研发经验,能够紧跟国内外行业前沿,领导公司技术创新工作。公司技术研发团队重视复合型科技人才的培养,通过职业生涯规划、分批技术培训、岗位交替实践等措施,推动研发人员在学习、实践中积累研发经验,培养了一批具有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优秀设计研发人才,为公司技术研发课题的深入开展提供充分的人才基础。
(3)公司具备完善的技术创新体系
公司以“自主研发为主,合作开发为辅”,能够实现技术研发成果的应用转化,推动研发新产品的产业化,将研发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公司技术中心曾荣获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浙江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嘉兴市企业技术中心、嘉兴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等荣誉。2021年2月,公司建立了省级博士后工作站,引进高层次技术人才,并整合优质研发资源,进一步健全公司技术创新体系。公司技术创新体系完善,为本项目快速实现规范化运营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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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投资主要为建设投资,项目投资总额为4,912.54万元,拟由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4,900.00万元,投资概算表如下:
序号 | 项目 | 投资金额 (万元) | 占总投资比例 | 是否资本性支出 |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万元) |
1 | 建筑工程费 | 480.00 | 9.77% | 是 | 480.00 |
2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60.80 | 1.24% | 是 | 60.80 |
3 | 设备购置安装费 | 3,320.63 | 67.59% | 是 | 3,320.63 |
4 | 软件购置费 | 525.00 | 10.69% | 是 | 525.00 |
5 | 其他建设投入 | 526.12 | 10.71% | 否 | 513.58 |
合计 | 4,912.54 | 100.00% | - | 4,900.00 |
(1)投资测算
本项目投资数额测算的依据主要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建设部联合颁发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布的关于投资的政策及法规以及公司日常经营相关资料等,测算依据合理。
本项目投资主要包含建筑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设备购置安装费、软件购置费、其他建设投入五个方面,具体情况如下:
1)建筑工程费
本项目利用公司现有场地进行建设,新建设计开发部、样品试制部、锂电池智能制造设备实验室、新能源汽车电驱智能制造设备实验室等4个部门,总建筑面积为4,000平方米。本项目建筑工程费为480万元,主要为装修支出,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名称 | 工程量(m2) | 投资额(万元) |
1 | 设计开发部 | 500.00 | 60.00 |
2 | 样品试制部 | 1,500.00 | 180.00 |
3 | 锂电池智能制造设备实验室 | 1,000.00 | 120.00 |
4 | 新能源汽车电驱智能制造设备实验室 | 1,000.00 | 120.00 |
合计 | 4,000.00 | 480.00 |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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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合计为60.80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名称 | 投资额(万元) |
1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8.16 |
2 | 场地准备费及临时设施费 | 8.16 |
3 | 工程保险费 | 8.16 |
4 | 检验试验费 | 8.16 |
5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8.16 |
6 | 其它费用 | 20.00 |
合计 | 60.80 |
3)设备购置安装费本项目设备购置安装费合计为3,320.63万元,其中:设备购置费为3,162.50万元;安装调试费按照设备购置费的5%估算,合计158.13万元。本项目设备购置费部分的具体支出如下表所示:
序号 | 硬件名称 | 单价 (万元) | 数量 (台/套) | 金额 (万元) |
一 | 设计开发部 | - | 50 | 150.00 |
1 | 私有云/工作站 | 3.00 | 50 | 150.00 |
二 | 样品试制部 | - | 29 | 947.50 |
1 | 精密测量装配平台 | 80.00 | 4 | 320.00 |
2 | 激光焊接试验平台 | 120.00 | 1 | 120.00 |
3 | 搅拌测试检测平台 | 60.00 | 1 | 60.00 |
4 | 电机空载测试平台 | 60.00 | 1 | 60.00 |
5 | 高度规 | 15.00 | 1 | 15.00 |
6 | 压实密度仪 | 10.00 | 1 | 10.00 |
7 | 卡尔费休水分仪 | 15.00 | 1 | 15.00 |
8 | 马尔文粒径检测仪 | 15.00 | 1 | 15.00 |
9 | 灯箱 | 5.00 | 1 | 5.00 |
10 | 自动冲压机平台 | 30.00 | 1 | 30.00 |
11 | 万能测试平台 | 50.00 | 1 | 50.00 |
12 | 达因笔 | 0.50 | 1 | 0.50 |
13 | 显微镜 | 5.00 | 1 | 5.00 |
14 | 二次元 | 30.00 | 1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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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旋转粘度计 | 10.00 | 1 | 10.00 |
16 | 电子天平 | 0.50 | 4 | 2.00 |
17 | 平面平行度检测平台 | 40.00 | 2 | 80.00 |
18 | 拉力测试仪平台 | 10.00 | 2 | 20.00 |
19 | 电池安全性检测平台 | 60.00 | 1 | 60.00 |
20 | 液压伺服控制系统测试平台 | 20.00 | 1 | 20.00 |
21 | 视觉伺服系统测试平台 | 20.00 | 1 | 20.00 |
三 | 锂电池智能制造设备实验室 | - | 7 | 960.00 |
1 | X射线面密度测量仪 | 50.00 | 1 | 50.00 |
2 | 电池PACK测试系统 | 80.00 | 1 | 80.00 |
3 | 电芯测试平台 | 30.00 | 1 | 30.00 |
4 | 锂电池制芯工程样品机 | 300.00 | 1 | 300.00 |
5 | 锂电池组装工程样品机 | 300.00 | 1 | 300.00 |
6 | 热流分析实验平台 | 100.00 | 1 | 100.00 |
7 | 高低温湿热实验室 | 100.00 | 1 | 100.00 |
四 | 新能源汽车电驱智能制造设备实验室 | - | 8 | 1,105.00 |
1 | 漏铜测试仪 | 5.00 | 1 | 5.00 |
2 | 电机寿命测试平台 | 20.00 | 1 | 20.00 |
3 | 新能源汽车马达线材成型工程样品机 | 300.00 | 1 | 300.00 |
4 | 新能源汽车马达定子线圈组装样品机 | 350.00 | 1 | 350.00 |
5 | 新能源汽车马达定子线圈焊接成型样品机 | 300.00 | 1 | 300.00 |
6 | 平面压力测试仪 | 20.00 | 1 | 20.00 |
7 | 扫描电镜 | 80.00 | 1 | 80.00 |
9 | 金相显微镜 | 30.00 | 1 | 30.00 |
合计 | - | 94 | 3,162.50 |
4)软件购置费本项目软件购置费合计为525.00万元,各项费用明细如下:
序号 | 软件名称 | 单价 (万元) | 数量 (台/套) | 金额 (万元) |
一 | 设计开发部 | - | 30 | 45.00 |
1 | 私有云技术平台客户端 | 1.50 | 30 | 45.00 |
二 | 锂电池智能制造设备实验室 | - | 2 | 3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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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ABAQUS | 100.00 | 1 | 100.00 |
2 | XFLOW | 260.00 | 1 | 260.00 |
三 | 新能源汽车电驱智能制造设备实验室 | - | 2 | 120.00 |
1 | CAE分析软件 | 20.00 | 1 | 20.00 |
2 | CST | 100.00 | 1 | 100.00 |
合计 | - | 34 | 525.00 |
5)其他建设投入本项目其他建设投入为526.12万元,主要为建设期研发人员薪酬。本项目新增定员40人,其中设计开发部10人,样品试制部18人,锂电池智能制造设备实验室6人,新能源汽车电驱智能制造设备实验室6人。建设期研发人员薪酬具体明细如下:
部门 | 人员岗位 | T+1年 | |
人数 | 总薪酬(万元) | ||
设计开发部 | 高级工程师 | 10 | 193.43 |
小计 | 10 | 193.43 | |
样品试制部 | 装配技师 | 10 | 77.37 |
调试工程师 | 8 | 61.90 | |
小计 | 18 | 139.27 | |
锂电池智能制造设备实验室 | 高级工程师 | 2 | 45.13 |
中级工程师 | 4 | 51.58 | |
小计 | 6 | 96.71 | |
新能源汽车电驱智能制造设备实验室 | 高级工程师 | 2 | 45.13 |
中级工程师 | 4 | 51.58 | |
小计 | 6 | 96.71 | |
合计 | 40 | 526.12 |
注:T+1年为建设期第1年,相关人员于后半年到位,表格中数据为6个月的薪酬支出。
(2)董事会前投入情况
截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日(2021年8月16日),公司新能源智能制造设备创新中心项目不存在前期自有资金投入。未来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不存在置换董事会前已投入资金的情形。
(3)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投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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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建设期1年,建设进度计划内容包括前期准备、工程建设、软硬件采购与安装、人员招募及培训、试运行、验收等,具体进度如下表所示:
序号 | 项目 | T+1年 | |||||
1-2 | 3-4 | 5-6 | 7-8 | 9-10 | 11-12 | ||
1 | 前期准备 | △ | |||||
2 | 工程建设 | △ | △ | △ | |||
3 | 软硬件采购与安装 | △ | △ | △ | |||
4 | 人员招募及培训 | △ | △ | ||||
5 | 试运行 | △ | |||||
6 | 验收 | △ |
本项目资金在1年建设期内,按照项目建设具体进度陆续投入。
5、项目效益测算
本项目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提升研发实力和创新能力,并推动公司产品朝多元化方向发展,实现公司产品的战略升级。
6、资格文件取得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就本项目已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嘉善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108-330421-04-01-331978)。公司已经就本项目办理完毕环评手续,并取得了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嘉善分局出具的《环保备案通知书》(登记表备[2021]75号)。本项目将利用公司在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姚庄镇的现有场地进行建设,不新增建设用地,不涉及土地报批事项。
(三)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计划将本次募集资金中的6,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缓解经营性资金压力,并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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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缓解经营性资金压力,满足主营业务发展需求
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较快,导致应收账款和存货规模也不断增长,应收账款和存货的账面价值由2019年末的19,602.15万元增长至2021年9月末的27,558.62万元,对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构成较大压力。此外,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推动主营业务发展,拓宽业务领域,扩大经营规模。
截至2021年9月末,公司拥有货币资金8,793.02万元,扣除保证金、冻结货币资金等使用受限的货币资金979.23万元以及存放在境外的款项625.78万元后,可使用的资金为7,188.01万元。公司账面货币资金主要用途为支付职工薪酬、各类税费、偿还银行借款并维持公司的日常运营等。公司扩大经营规模、拓宽业务领域需要相匹配的流动资金作为支撑。考虑到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状况以及未来业务发展战略,公司需要补充与业务发展状况相匹配的流动资金,以有效缓解公司经营性资金压力,满足公司业务持续扩张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2)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9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5.54%、97.63%、74.05%和63.79%,处于较高水平。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在满足主营业务发展需要的同时,能够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增强偿债能力,降低公司资金流动性风险,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3、补充流动资金的测算方法及依据
公司流动资金测算采用销售百分比法,即根据报告期营业收入增长情况预测2021-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同时结合基期(即2020年)经营性应收、应付及存货科目对流动资金的占用情况,对流动资金需求规模进行测算。公司本次流动资金缺口的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1)预测期营业收入增长率
公司于2019年11月对远洋翔瑞及其子公司失去控制,远洋翔瑞自2019年11月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为保证一致性,本次预测假设远洋翔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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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年初已经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则最近四年上市公司模拟营业收入规模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上市公司合并营业收入 | 36,376.59 | 49,244.61 | 80,332.79 | 50,429.58 |
远洋翔瑞贡献营业收入 | - | 18,390.99 | 30,374.77 | 30,492.74 |
扣除远洋翔瑞贡献收入后的上市公司模拟合并营业收入 | 36,376.59 | 30,853.62 | 49,958.02 | 19,936.84 |
扣除远洋翔瑞贡献收入影响后,公司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
22.20%。基于公司业务发展现状、发展规划、市场容量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谨慎性原则,选取12%作为公司2021年至2023年营业收入年增长率。
(2)预测期主要经营性资产和经营性负债的期末余额占营业收入比重预测时,选取基期2020年经审计的主要经营性资产和经营性负债的期末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作为2021年至2023年相关科目的占比。
(3)测算结果
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在其他经营要素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1年至2023年流动资金占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末实际数 | 比例 | 2021年至2023年预计经营资产及经营负债数额 | ||
2021年(预计) | 2022年(预计) | 2023年(预计) | |||
营业收入 | 36,376.59 | 100.00% | 40,741.78 | 45,630.80 | 51,106.49 |
应收票据 | - | - | - | - | - |
应收账款 | 12,764.60 | 35.09% | 14,296.35 | 16,011.91 | 17,933.34 |
应收款项融资 | 378.60 | 1.04% | 424.04 | 474.92 | 531.91 |
预付款项 | 81.46 | 0.22% | 91.23 | 102.18 | 114.44 |
存货 | 15,216.06 | 41.83% | 17,041.99 | 19,087.03 | 21,377.47 |
经营性流动资产合计 | 28,440.72 | 78.18% | 31,853.61 | 35,676.04 | 39,957.17 |
应付票据 | 4,304.98 | 11.83% | 4,821.57 | 5,400.16 | 6,048.18 |
应付账款 | 3,603.58 | 9.91% | 4,036.01 | 4,520.33 | 5,062.77 |
合同负债 | 3,704.82 | 10.18% | 4,149.40 | 4,647.32 | 5,205.00 |
经营性流动负债合计 | 11,613.38 | 31.93% | 13,006.98 | 14,567.82 | 16,315.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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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占用金额 | 16,827.34 | 46.26% | 18,846.63 | 21,108.22 | 23,641.21 |
经测算,截至2023年末,公司流动资金占用金额为23,641.21万元,2020年末流动资金占用金额为16,827.34万元,因此,公司2023年末的流动资金缺口为6,813.86万元。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中的6,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低于公司因营业收入增加形成的流动资金缺口,公司将自行筹集资金解决剩余流动资金缺口。
4、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高端智能装备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的铺底流动资金拟使用募集资金3,578.89万元,“新能源智能制造设备创新中心项目”的其他建设投入拟使用募集资金513.58万元,均属于非资本性支出。结合公司本次补充流动资金6,000.00万元,公司合计拟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092.47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8.84%,未超过30%,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的规定。
三、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既有业务的关系
自成立以来,公司主要从事自动化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家电制造业、医疗行业等。经过多年发展,公司业务从单一绕线机领域逐步涉及到消费电子产业、汽车产业、家电产业、医疗行业等自动化相关领域,为客户提供自动化测试、精密装配、全自动生产线的整体解决方案。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能够推动主营业务进一步发展,并加速公司转型升级战略的落地,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方向。其中,高端智能装备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主要是提升公司生产能力,并优化公司生产工艺,增强公司对下游客户的覆盖能力,并巩固公司在智能装备制造行业的市场地位,扩大现有竞争优势。新能源智能制造设备创新中心项目主要是提升公司在新能源领域智能制造设备的研发能力,进行前瞻性技术和产品的研发与创新,实现公司产品的战略升级。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则能够满足流动资金需求,缓解公司经营性资金压力,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1-1-98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经营业务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以及公司未来整体发展战略,有助于公司未来整体发展战略的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是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提高市场份额和规模优势,增强公司整体运营效率,从而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均将有所增长,营运资金将得到进一步充实,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同时,公司的财务结构将更加合理,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将得到增强。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因此,在总股本和净资产因本次发行而增长的情况下,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在短期内可能有所下降,存在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但长期来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较强盈利能力,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公司提高主营业务收入与利润规模,提升公司长期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长远的战略意义。
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15号《关于核准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1,66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7.92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32,105,600.00元。
截至2015年5月14日止,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8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32,105,600.00元,扣除承销发行费用以及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6,646,096.32元,上述资
1-1-99
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610358号验资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按照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发行申请文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境内或境外)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作出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自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债、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于2015年5月14日全部到位,距今已满五个会计年度,且募集资金账户已注销。因此,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且无需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1-100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结构变化情况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变化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于“高端智能装备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新能源智能制造设备创新中心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和公司战略布局,能够进一步优化公司的业务结构,满足现有业务持续发展资金需求,对现有主营业务不构成重大影响。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相适应,符合公司发展业务规划,有助于巩固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加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章程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相应增加,股东结构将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实际发行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调整,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除此之外,公司尚无其他修改或调整《公司章程》的计划。
(三)本次发行后股东结构变化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竹田享司持有公司19,833,342股股票,竹田周司持有公司12,403,836股股票,竹田享司和竹田周司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32,237,178股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4.72%,系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按照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25,000,000股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竹田享司和竹田周司将合计持有公司20.74%的股份,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四)本次发行后高管人员结构变化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尚无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计划。
1-1-101
预计本次发行不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相关项目实施完成后带来的收入仍为公司原有主营业务收入。公司的业务结构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并投入使用后,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将同时增加,资金实力得到有效增强,资产负债结构更加合理,财务状况将得到较大改善,公司的整体实力将得到进一步增强。
(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及总股本将相应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向新建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因此发行后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等指标将被摊薄。但是,本次募集资金将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将得以有效实施,公司的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将得到全面提升。
(三)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将大幅增加,用于募投项目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也将相应增加。随着募投项目逐步达产并发挥效用,未来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将逐步增加。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亦不会因本次发行新增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等情形。
1-1-102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而产生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也不会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得到增加,公司的经营实力、抗风险能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都将得到一定提高,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将有所下降。公司不存在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也不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
1-1-103
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行业及市场风险
(一)宏观经济环境风险及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受全球范围内的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新冠疫情传播、国内经济转型等因素的影响,未来宏观经济形势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作为智能装备制造领域的知名企业,公司以中国业务为基础,重点开拓新兴市场业务,积极推进并实施各项经营战略,但智能装备制造行业自身的经营状况和扩产计划易受宏观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如果未来外部宏观经济景气度出现大幅波动,有可能对智能装备制造行业需求的持续快速增长带来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此外,当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重要成效,经济社会秩序良好,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目前新冠肺炎疫情不会对公司经营目标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倘若疫情后续在公司所在地区和主要客户、供应商所在地区无法得到有效控制,届时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政策风险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从事自动化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公司业务从单一绕线机领域逐步开拓到消费电子产业、汽车产业、家电产业、医疗行业等自动化智能装备相关领域,为客户提供自动化测试、精密装配、全自动生产线的整体解决方案,因此公司业务拓展与下游客户的发展具有较强联动性。智能装备制造业属于国家鼓励发展产业,对各类重大装备制造等相关产业具有战略意义。国家产业政策对智能装备制造行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引导作用,中央及地方政府出台的各项科技扶持政策推动着企业的快速发展。
如果国家未来调整公司下游客户所处应用领域的产业政策,会一定程度上对公司的技术、人才、资金乃至整体经营战略及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三)市场竞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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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智能装备制造行业发展日趋成熟,高端设备的技术壁垒较高,包含公司、日本日特机械工程株式会社、意大利马斯利公司等企业在内的一批优质企业为该行业的主要企业。公司通过多年业务扩展,在本领域积累了一定的客户、技术和人才资源。但随着技术不断发展,自动化智能生产设备逐步呈现复杂化、精细化发展趋势,公司面临着如何保持技术领先和创新的可持续性发展,以应对日益变化的市场需求和日趋激烈的竞争形势的风险,如果市场竞争局面发生不利变化,或者公司产品不能及时满足市场和客户需求,可能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四)下游应用行业较为集中的风险
消费电子行业是智能装备较为集中的下游应用领域,且该行业近年来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如果未来消费电子行业景气度下降,压缩资本支出,该领域智能装备需求的增速及渗透率也会随之下降。此外,如果消费电子产业链在全球资源再配置,造成智能装备制造产业需求分布调整,也会压缩国内智能装备制造业厂商的订单需求量,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财务风险
(一)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为定制化产品,由于不同行业、不同客户对产品功能、自动化程度的要求均不相同,相应产品配置差异较大,使得产品之间的价格和毛利差异较大。在产品设计生产过程中,为满足客户的技术需求,公司可能对设计方案做出调整,进而引起公司产品的成本出现变动,并导致毛利率产生变化。未来若公司高毛利率业务占比或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价格波动,则可能导致综合毛利率水平波动,进而可能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一定影响。此外,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公司为了扩大市场份额,可能会灵活考虑定价策略,导致毛利率水平有所降低。
(二)流动性风险
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9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5.54%、97.63%、74.05%和63.79%,处于较高水平。截至2021年9月末,
1-1-105
公司短期借款余额为5,515.56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5,000万元,公司面临一定的偿债压力。如果未来公司出现应收账款回收困难、银行借款到期后不能顺利展期、银行缩减授信额度或存在其他大额资金支出,公司将面临较大流动性风险。
(三)公司生产成本持续上涨的风险
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以及全球量化宽松货币政策的实施,通胀预期将持续推高大宗商品的市场价格,公司主要产品的原辅材料价格、人力资源成本、物流成本等呈现刚性上涨的趋势,进而将增加公司的生产成本。若公司不能有效的将成本上涨压力转移到下游客户,公司经营业绩会面临下降风险,甚至出现产品价格和成本倒挂导致公司阶段性亏损的情形。
(四)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
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9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38,787.49万元、8,599.40万元、12,764.60万元和15,227.82万元,占同期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7.85%、22.25%、29.07%和39.63%,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和占流动资产比例均处于较高水平。
公司实施了专人负责制及组织售后服务人员协助催收等一系列措施来提高应收账款回收效率。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相对较短,主要客户均与公司有稳定的合作关系,信誉良好,公司发生大面积、大比例坏账的可能性较低。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应收账款的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如果无法及时回收货款,公司将面临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
(五)存货管理风险
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9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38,776.32万元、11,002.75万元、15,216.06万元和12,330.80万元,占同期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7.84%、28.47%、34.65%和32.09%。随着公司在手订单规模的扩大及安全库存的增加,未来公司期末存货余额可能会持续增加,公司将根据订单情况、生产计划、库存情况、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择机进行采购,
1-1-106
若由于内外部环境变化导致公司存货无法及时消化,则存在营运成本上升、资产周转水平下降及资金流动性紧张的风险,同时可能导致存货跌价或滞销的风险。
三、业务经营和管理风险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比例较高的风险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竹田享司和竹田周司持有公司3,223.72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4.84%,其中累计质押2,033万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63.06%,占公司总股本的15.6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主要用于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若未来股票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触发股权质押合同所约定的其他质权实现条件,质权人可能行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份质权,从而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被质押股份权属发生变更,进而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性带来不利影响。
(二)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冻结导致部分资金流动性受限的风险
因龙潇医疗和公司存在买卖合同纠纷事宜,公司起诉龙潇医疗并申请财产保全。同时,龙潇医疗起诉公司并申请财产保全,嘉善县人民法院出具(2021)浙0421民初3825号《民事裁定书》,冻结公司的银行存款508.00万元,或查封、扣押、冻结其等额价值的其他财产、收入。该事项导致发行人在浙江嘉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星支行开立的银行账户被冻结,冻结金额为508.00万元。上述冻结对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活动造成一定负面影响,被冻结资金不能使用导致该部分资金流动性受限,但银行存款冻结金额占公司2021年9月末货币资金总额的5.78%,占比相对较低,预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技术研发与技术迭代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汽车行业、医疗行业等行业或领域,相关行业具有产品迭代快、客户需求变化快等特点,公司需要持续投入大量的资金和人员到现有产品的升级更新和新产品的开发工作中,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由于现有主要产品具有非标性,公司面临着设计研发成本高、阶段性技术不易突破等难点,且公司的技术成果产业化和市场化进程也具有不确定性。为及时满足客户需求,实现产品的迭代更新和长远发展,公司需要持续投入产品研发并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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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代技术。如果公司不能及时跟上行业内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的发展趋势,不能及时掌握新技术并开发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将面临着技术迭代风险。
(四)规模扩张引发的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特别是募投项目实施达产后,公司已有的战略规划、制度建设、组织设置、营运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将迎来较大挑战。如果公司管理层不能及时调整管理体制、未能良好把握调整时机或者选任相关职位管理人员的决策不当,都可能阻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或者导致公司错失发展机遇。尽管公司已经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治理制度,但是仍然不能避免未及时进行调整而引起的管理风险。
四、募投项目实施相关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消化不足的风险
高端智能装备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完全达产后,预计可形成数控自动化非标机年产能330台、数控自动化特殊机年产能70台。发行人新增产能的消化依赖于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竞争力以及公司的市场开拓能力,如果未来智能装备制造相关产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不足或者市场开拓不力,则公司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订单,存在新增产能消化不足导致资产闲置、经济效益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公司结合目前国内行业政策、行业发展及竞争趋势、公司发展战略等因素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作出了较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的战略布局且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但是,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仍然会存在各种不确定因素,可能会影响项目的完工进度和经济效益,导致项目未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三)新增折旧、摊销费用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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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固定资产将大幅增加。在项目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公司每年将新增较多折旧费用和摊销费用。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实现预期收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益不能覆盖相关费用,则公司存在因折旧、摊销费用增加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技术研发风险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中的新能源智能制造设备创新中心项目主要致力于新能源领域的锂电池智能制造设备、新能源汽车电驱智能制造设备等前瞻性技术和产品的研发与创新,需要公司具有一定的研发基础、专业经验、技术先进性。公司对新能源智能制造设备创新中心项目进行了可行性分析,但本项目能否达到预期效果依赖于公司能否在关键技术领域有所突破,本项目存在研发效果不及预期甚至研发失败的风险。此外,公司如果研发成功,将根据市场发展情况,有计划地推进相关产品的产业化,但如果未来行业发展趋势、技术演进路线与公司现有判断存在差异,并且考虑到行业存在较高的壁垒,公司存在研发技术成果实现产业化不达预期的风险。
(五)净资产增加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度提高。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投产仍需一定时间,产能无法在短期内完全释放,公司的净利润短期无法与净资产同比例增长,存在因发行后净资产增幅较大而引起的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五、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
(一)审批风险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能否获得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及取得上述批准的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该等不确定性将导致本次发行面临不能最终实施完成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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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市风险
公司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发行人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国内国际政治经济形势、股票市场的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此外,本次发行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且需要一定的时间方能完成,在此期间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风险。
(三)募集资金不足甚至发行失败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未确定发行对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走势、公司股价变动以及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认可程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存在募集资金不足甚至发行失败的风险。
(四)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发行成功且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将有较大幅度增加,但由于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显现需要一个过程,预期利润难以在短期内实现相应的增长,股本规模的扩大可能导致公司的每股收益被摊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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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全体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林治洪 钱承林 张玉龙 藤野康成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竹田享司 竹田周司 乔 凯 董 皞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黄 鹏 徐 攀 张惠忠
全体监事签名: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宋志萍 顾秋萍 熊梦茜
除董事以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_____________陈 弢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111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名: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竹田享司 竹田周司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112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_______________
孙赞博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孙 涛 王文峰
保荐机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李 峰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113
四、保荐机构董事长、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 经 理:_______________
毕玉国
董 事 长: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李 峰
年 月 日
1-1-114
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皇甫天致 邓宇戈 李 翔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王 丽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年 月 日
1-1-115
六、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孙 峰 吕爱珍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杨志国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116
七、公司董事会声明
(一)关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明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趋势,并结合公司的资本结构、融资需求以及资本市场发展情况,除本次发行外,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业务情况确定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安排其他股权融资计划。若未来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资产负债状况需安排股权融资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于应对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1、公司应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降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增强资产质量,提升公司的业务规模、经营效益,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具体措施如下:
(1)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推进主营业务发展
公司董事会已经充分论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是公司推动发展战略落地的关键举措,并且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通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公司将继续推动主营业务快速发展,并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将在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争取早日实现募投项目竣工,推进募投项目实现预期效益,以增强公司未来几年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所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合法、充分有效的利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3)完善利润分配制度,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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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持续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制定了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政策。公司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持续修改和完善《公司章程》并相应制定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将充分听取投资者和独立董事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投资收益的权利,体现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长期发展理念。综上,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进主营业务发展,提升盈利能力,并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以提高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降低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由于公司经营面临的内外部风险仍客观存在,上述措施的实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本人违反或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如本人违反或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前,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制定新的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相关规定的,本人承诺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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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本人违反或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如本人违反或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前,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制定新的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相关规定的,本人承诺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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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董事会声明》之盖章页)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