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13: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通知及电话通知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治洪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就公司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宜导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事宜,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