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1年09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09月14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宋志萍女士召集和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董事会确定的本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本次激励计划在预留授予日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会同意以2021年09月22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25名激励对象
64.5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11.74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1年0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