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中精机(300461)_公司公告_田中精机: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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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8-24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1年0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08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宋志萍女士召集和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采用与现行融资租赁会计处理类似的单一模型,要求承租人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

外的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1年0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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