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5月1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选举情况
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宋志萍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宋志萍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宋志萍女士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1年05月19日
附件:
宋志萍女士简历
宋志萍,女,1990年04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昌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本科学历。2011年担任第七届全国城市运动会射击场馆志愿者,2012年07月起参加工作,2017年08月加入公司,任公司综合管理部行政助理。2018年05月起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宋志萍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