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08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暨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竞拍位于姚庄经济开发区面积为14,612平方米(21.9亩)的土地使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08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对外投资暨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6)。
2021年04月08日,公司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中以人民币柒佰伍拾玖万捌仟贰佰肆拾元(7,598,240元)竞得编号2020G-34号上述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于2021年04月12日取得《成交确认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0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一、交易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04月25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与嘉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304212021A21022。
二、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双方:
出让人:嘉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受让人: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土地位置:姚庄镇姚庄村;
3、土地面积:14,612平方米;
4、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5、出让年限:50年;
6、土地价格:人民币柒佰伍拾玖万捌仟贰佰肆拾元(7,598,240元)。
三、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购买的土地使用权主要作为扩建年产非标自动化设备400套项目建设用地,为生产经营提供必要的场地,满足公司产业进一步发展需求,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和未来投资规划具有长期性和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同时,项目规划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政策调控、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采取各种措施积极应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 0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