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
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信会师报字[2021 ]第ZF10219号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田中精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1年3月29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216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年修订)、《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1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的内容
如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
(一)2019年11月田中精机对远洋翔瑞失去控制,受其影响,我们对纳入合并范围的远洋翔瑞2019年1月至10月期间财务信息的审计范围受到限制。该事项对田中精机2020年度财务报表中本期数据和对应数据的可比性可能产生影响。
(二)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四十)”所述,田中精机2020年度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1,251.93万元,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820.93万元。由于我们未能就上述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2019年末公允价值的准确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对2020年度确认的相关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准确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发表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的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一)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16号——审计报告中的非无保留意见》,注册会计师首先需要判断导致对上期财务报表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事项是否已经解决,对于上期财务报表审计范围受限的情形,如果原来的审计范围受限情形已消除,注册会计师能够就上期财务报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通常视为已经解决。在作出判断时,注册会计师不仅要考虑相关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表余额的影响,也要考虑相关事项对本期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股东(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以及对本期数据和对应数据的可比性的影响。如果事项仍未解决,注册会计师应当对本期财务报表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对于保留事项(一),上期财务报表审计范围受限的情形仍未消除,该事项对田中精机2020年度财务报表本期数据和对应数据的可比性可能产生影响,所以我们对该事项进行保留。
对于保留事项(二),上期财务报表审计范围受限的情形仍未消除。2020年末,田中精机将上述两项金融资产中涉及远洋翔瑞股权部分的公允价值减计为0,我们对此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但由于上述两项金融资产2019年末余额审计范围受到限制的影响未消除,我们无法对应归属于本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所以我们对该事项进行保留。
上述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不具有审计准则所述的广泛性影响,原因如下:
上述事项(一)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本期数据没有影响。上述事项(二)对相关金融资产2020年末的余额没有影响,仅对2020年度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准确性可能产生影响,且不会改变公司盈亏状况,不会触发财务类强制退市、严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或导致其他严重后果。因此,我们判断认为这些事项对田中精机2020年度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不具有广泛性。
三、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金额,并说明考虑影响金额后公司盈亏性质是否发生变化
保留事项(一)不影响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本期数据,因此对报告期内田中精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没有影响。
由于未能就保留事项(二)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确定该事项对报告期内田中精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能的影响金额。该事项不会导致田中精机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四、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
我们在审计中使用的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相关情况如下:
选取的基准:营业收入
使用的百分比:营业收入的1%
选取依据:对于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收入和净利润是大多数财务报表使用者最为关注的财务指标,因此我们根据营业收入的1%和净利润的5%两者孰低确认重要性水平
计算结果:360万元
上述基准及百分比较上年度未发生变化。
五、使用限制
本专项说明仅供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为披露2020 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O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