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61 证券简称:田中精机 公告编号:2020-070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的公告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田中精机”)于2020年04月29日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中披露了公司(含子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截至目前,上述部分案件已进行了判决,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涉及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一)深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龚伦勇、彭君追偿权纠纷案的进展
2020年07月09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20年06月24日出具的(2020)粤0304民初8764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解除被申请人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龚伦勇、彭君名下价值人民币8,200,000元财产的查封、扣押或冻结。
(二)深圳市希帝澳工业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的进展
2020年06月19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05月26日出具的(2019)粤03民终34413号民事判决书,撤销广东省坪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0310民初1640号民事判决第二项;变更广东省坪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0310民初1640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被上诉人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上诉人深圳市希帝澳工业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支付货款50,630元及逾期利息;驳回上诉人深圳市希帝澳工业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深圳市联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买卖
合同纠纷案的进展根据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19年11月11日出具的(2019)粤0310民初3019号调解书,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分五期支付深圳市联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25,000.00元。2020年06月10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20年06月02日出具的(2020)粤0310执1698号执行通知书,因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深圳市联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四)深圳市群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与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的进展
2020年05月20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04月28日出具的(2020)粤03民终6797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0年06月16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20)粤0310执保377号执行裁定书,续行查封、冻结被申请人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的财产;限制被申请人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支取到期应得的收益。上述保全标的,以人民币1,056,948.49元为限。
(五)深圳市龙之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的进展
根据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19年12月12日出具的(2019)粤0310民初2682号民事判决书,深圳市龙之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退回货款62,640元;驳回深圳市龙之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全部诉讼请求。2020年06月04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05月27日出具的(2020)粤03民终2999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六)东莞市和晖精工机械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惠州沃尔夫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的进展
2020年05月05日,公司收到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2020年04月24日出具的(2019)粤1971民初2500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东莞市和晖精工机械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769,980元及利息;驳回东莞市和晖精工机械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2020
年06月29日,公司收到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东莞市和晖精工机械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惠州沃尔夫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2020)粤19民终5776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七)深圳市秒驰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的进展
2020年05月15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20年05月07日出具的(2020)粤0310民初2185号民事裁定书,因原告深圳市秒驰科技有限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按深圳市秒驰科技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2020年06月12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20年05月18日出具的(2020)粤0310财保101号民事裁定书,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价值1,099,482.86元的财产;2020年05月18日出具的(2020)粤0310执保322号执行裁定书,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的财产;被申请人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支取到期应得的收益。上述保全标的,以人民币1,099,482.86元为限。
2020年06月22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20年06月17日出具的(2020)粤0310民初3874号传票。深圳市秒驰科技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向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重新起诉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本案将于2020年07月23日开庭审理。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八)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与法视特(上海)图像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的进展
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20年05月06日出具的(2020)沪0115民初66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法视特(上海)图像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59万元及其利息损失。2020年06月17日,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06月11日出具的(2020)沪01民终6503号传票,本案于2020年07月14日开庭审理。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二、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诉讼(仲裁)基本情 | 涉案金 | 是 | 诉讼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 |
况 | 额(万元) | 否形成预计负债 | (仲裁)进展 | (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
广州普联金属加工机械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向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起诉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 | 56.67 | 是 | 尚未开庭审理 | 2020年06月16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20年06月10日出具的(2020)粤0310民初3766号传票。本案将于2020年07月27日开庭审理。 | 尚未裁决 |
上海言忠理律师事务所因法律服务合同纠纷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起诉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 | 0.8 | 是 | 已判决 | 2020年06月28日,公司收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2020年06月03日出具的(2020)沪0104民初1042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上海言忠理律师事务所服务费8,000元及其利息损失。 | 目前,尚未收到相关执行情况 |
惠州旭昇电子绝缘材料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向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起诉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 | 4.56 | 是 | 目前,尚未收到相关裁决资料 | 2020年05月22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2020年05月20日出具的(2020)粤1302民初5719号传票,本案于2020年05月28日开庭审理。目前,尚未收到其他相关资料。 | 尚未裁决 |
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因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向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起诉惠州沃尔夫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0 | 否 | 尚未开庭审理 | 2020年07月09日,公司收到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粤1303民初2958号传票,本案于2020年07月30日开庭审理。 | 尚未裁决 |
公司前员工罗光宗因劳动争议向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起诉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 22.62 | 是 | 已裁决 | 2020年07月10日,公司收到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0年07月06日出具的深宝劳人仲(福永)裁[2020]109号仲裁裁决书,裁决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人民币226,220.3元;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补偿清偿责任;驳回其他仲裁请求。 | 公司拟提起上诉 |
截至本公告日,除已披露及本次披露的诉讼、仲裁外,公司及控制下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鉴于公司已无法控制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惠州沃尔夫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详见公司于2020年03月30日披露的2020-011号公告),公司未知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及惠州沃尔夫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是否存在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情况。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披露的深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龚伦勇、彭君追偿权纠纷案,田中精机代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偿还欠款6,962,036.54元,鉴于嘉兴傲林实业有限公司及其股东钱承林、藤野康成、竹田享司、竹田周司与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田中精机签署了《债务延期及担保协议》(详见公司于2020年04月10日披露的2020-020号公告),待其向公司履行全部担保义务后,该案件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在本年度对罗光宗仲裁案件计提相应预计负债。因公司拟对罗光宗仲裁案提起上诉,诉讼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裁决的生效情况/终审判决情况,以及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为准。
鉴于公司已无法控制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惠州沃尔夫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公司未知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有限公司及惠州沃尔夫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是否存在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情况,目前无法判断其对公司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诉讼、仲裁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0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