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函
根据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本人李博被提名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截止公司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发出之日,本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此承诺。
承诺人:李 博
日期: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