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7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38.00 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7月14日、7月20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和《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2-034)。
一、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依据
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股份报告书》的相关内容,在本次回购期内,若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等指标亦相应调整。
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原因及结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原因
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49,537,963股剔除已回购1,205,700股后的648,332,26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1859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4,953,751.26 元(与原分配总额差异,系分配比例调整后小数点差异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8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8月26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2、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结果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38.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7.90元/股。具体调整计算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64,953,751.26元÷649,537,963股=0.099999元/股(保留六位小数)。
调整后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38.00元/股-0.099999元/股=37.90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上述调整后,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7.9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2,638,5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1%,不高于5,277,0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1%。具体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三、其他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