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一、审议程序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3,159,638.77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96,489,258.9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2,413,626,252.76元,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1,312,530,761.16元。
基于公司业务持续发展,公司将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实现对股东的持续回报,综合考虑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盈利水平以及未来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现拟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总股本为649,192,963股,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的数量为4,896,285股,拟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644,296,678股为基数(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17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5,382,711.33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经本会议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75,382,711.33 | 112,983,793.65 | 142,036,769.16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03,159,638.77 | 553,804,810.84 | 487,418,012.53 |
研发投入(元) | 529,479,207.17 | 721,780,220.05 | 601,959,081.49 |
营业收入(元) | 8,523,721,173.97 | 9,749,785,856.98 | 9,019,821,965.72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413,626,252.76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312,530,761.16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330,403,274.1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514,794,154.0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330,403,274.1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 1,853,218,508.71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6.79% |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
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330,403,274.14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本事项尚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