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河药辅(300452)_公司公告_山河药辅: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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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5-13

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25-026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下午2: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上午 9:15至2025年5月13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6日。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淮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滨路2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尹正龙先生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26 人 ,代表公司股份 74,969,4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1,825,500股,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故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32,623,914股,下同)的 32.2277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 13 人,代表股份 64,808,1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859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113 人,代表股份 10,161,2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68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121 人,代表公司股份11,452,3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231%。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9.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4,636,4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88%;反对305,1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70%;弃权2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2%。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同意11,119,3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920%;反对305,1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44%;弃权2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36%。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4,630,2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75%;反对311,3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53%;弃权2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2%。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同意11,113,1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379%;反对311,3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85%;弃权2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36%。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4,666,4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58%;反对275,1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70%;弃权2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2%。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同意11,149,3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540%;反对275,132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24%;弃权2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36%。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4,666,4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58%;反对275,1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70%;弃权2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2%。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同意11,149,3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540%;反对275,1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24%;弃权2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36%。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4,660,8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83%;反对178,6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82%;弃权130,0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34%。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同意11,143,7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051%;反对178,6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96%;弃权130,0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53%。

表决结果:通过。

6、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董事薪酬的议案》。

6.0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该子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4,360,5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78%;反对577,5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04%;弃权3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9%。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同意10,843,4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829%;反对577,5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429%;弃权3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42%。

表决结果:通过。

6.0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该子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4,314,5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64%;反对627,0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64%;弃权2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2%。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同意10,797,4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813%;反对627,0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751%;弃权2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36%。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监事薪酬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4,357,8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42%;反对583,7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86%;弃权27,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2%。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同意10,840,7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593%;反对583,7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70%;弃权2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36%。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4,516,4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57%;反对424,1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57%;弃权2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5%。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同意10,999,3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442%;反对424,1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34 %;弃权2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23%。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4,493,8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56%;反对393,5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49%;弃权8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5%。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同意10,976,7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469%;反对393,5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62%;弃权8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69%。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周建平、林平、王宏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了2024年度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王小东、杨帆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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