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慧康(300451)_公司公告_创业慧康: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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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6-06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5月30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6月5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6月5日,并同意以4.45元/股向19名激励对象授予72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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