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慧康(300451)_公司公告_创业慧康: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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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慧康: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5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变更为“战略与ESG委员会”,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需同步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公司章程》修改前后如下:

原章程内容修改后的章程内容
第五章 第一百一十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 第八章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 (三)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需求提出和拟定,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第五章 第一百一十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八章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 (三)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需求提出和拟定,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依据规定尽快办理工商登记等事宜。

特此公告。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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