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慧康(300451)_公司公告_创业慧康: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时间:

创业慧康: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5

证券代码:300451 证券简称:创业慧康 公告编号:2023-010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特别提示:

鉴于市场不断变化,公司生产经营将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进行适时调整,因此在年初对全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进行的预测不排除增减变化的可能。

一、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22年4月14日,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创业慧康”)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2预计公司关联方浙江建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达科技”)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900万元,与亿医通(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医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300万元,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其联营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250万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内容预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元)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注1】5%以上股东采购软件许可150,000,000.0018.92%
浙江建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2、注3】周建新(原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控制的企业采购软件开发服务、硬件产品3,000,000.00
销售软件产品、运维服务6,000,000.001,725,131.180.11%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其联营企业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其联营租赁、物业服务及其他2,500,000.001,636,916.680.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企业
成都米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注2】联营企业采购软件产品37,168.140.00%
北京精准高心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注2、注3】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采购软件产品103,363.100.01%
亿医通(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注2、注3】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之家庭成员担任董事的公司采购软件产品3,000,000.004,287,102.280.54%
杭州梅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注2】联营企业采购软件咨询服务、软件产品112,456.180.01%
联营企业租赁、物业服务及其他639,736.240.04%
联营企业销售软件产品11,792.450.00%
浙江一山智慧医疗研究有限公司【注2】联营企业采购咨询服务131,547.170.02%

注1: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注2: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7.2.7条的规定:

上市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及时披露。上述关联交易未审议部分金额未达到300万元以上,且未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

注3:按照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7.2.6条的规定,上述公司2022年仍主动认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对2023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预计金额如下:

关联交易方关联交易类型预计交易金额
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5,000万元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1,750万元
浙江建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300万元
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600万元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其联营企业收取房屋租赁费及物业费250万元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1、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01691285W法定代表人:KWOK WAI ANDY HO设立时间:1990年8月8日注册资本:5620万美元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灵石路718号A1幢经营范围:(一)从事电子工业领域和国家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其他领域的投资;(二)受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以下简称飞利浦),以及飞利浦在中国已投资或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飞利浦或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2、在国内外市场以经销的方式销售飞利浦或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为这些企业的产品和从飞利浦进口的产品提供售后服务;3、为飞利浦或所投资企业提供或安排相关仓储、运输等综合服务;4、为飞利浦或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5、协助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担保;6、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三)从事电子技术,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照明,母婴产品,日用百货,化妆品和医疗器械领域的研究和开发、培训和其他相关的配套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含医疗行业相关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制、开发、销售、安装、调试和其他相关服务;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科技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飞利浦或所投资企业产品的国内经销商、代理商以及与飞利浦签有技术转让协议的国内公司、企业提供或安排相关的技术培训;(五)以代理、经销或设立出口采购机构的方式出口不涉及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国内商品;(六)提供经营性租赁服务;(七)为公司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八)进口并在国内销售飞利浦的产品;(九)承接境内外企业的服务外包业务;(十)根据有关规定,从事物流配送服务;(十一)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财务公司,向所投资企业提供相关财务服务;(十二)经商务部批准,从事境外工程承包业务和境外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并提供相关服务;(十三)委托境内其他企业生产/加工公司产品或飞利浦的产品并在国内外销售;(十四)从事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照明产品、母婴用品、日用百货、化妆品及医疗器械设备及相关零部件、配套件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零售、进出口并提供市场推广及其他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等(经营范围详见公司章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关联关系说明: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7.2.3条的规定,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2、浙江建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浙江建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719572798X法定代表人:周建新设立时间:1999年11月19日注册资本:10,000.0001万人民币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联慧街88号(联慧科创中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软件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网络设备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货币专用设备销售;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电子产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工程管理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商用密码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工;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关联关系说明:浙江建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原5%以上股东周建新实际控制的企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

7.2.3和第7.2.6条的规定,至2023年7月1日浙江建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仍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其联营企业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葛航先生,公司预计将与葛航先生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发生房屋租赁交易、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鉴于公司与葛航先生任一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产生单笔金额交易金额均较小,故将葛航先生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统一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关联关系说明:葛航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7.2.3条的规定,葛航先生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及其联营企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依据

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公司同类软件销售和技术服务的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业务往来,双方之间的合作可以利用各自的技术和市场等方面的优势,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公司同类合同的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占公司同类业务的比例较小,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六、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了解了相关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认为相关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子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合理、定价公允、履行的程序完备,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有积极的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子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业务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的可能性。我们对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暨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无异议,并同意提交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