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慧康(300451)_公司公告_创业慧康: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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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12-15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4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与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临时监事会提前5日通知时限的要求。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以及员工与所有者共享机制,吸引和保留优秀的管理人才和核心骨干,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与经营目标的实现。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为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持续稳步增长,确保公司发展战略与经营目标的实现,董事会制定了《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为公司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及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

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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