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导智能(300450)_公司公告_先导智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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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5-20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变更、否决或者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 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15:00

网络投票时间: 2025年5月19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新洲路18号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燕清先生。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95人,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为628,795,4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1488%,其中,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中小股东”)共591人,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为122,463,73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8193%。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人,实际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为506,563,66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344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86人,持有的股份数为122,231,77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8045%。

4、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顾海涛、杨海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7,852,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01%;反对768,4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2%;弃权17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521,2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304%;反对768,4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75%;弃权17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1%。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00 《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27,858,2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10%;反对764,5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6%;弃权17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526,5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347%;反对764,5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43%;弃权17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9%。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3.00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7,851,7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99%;反对769,6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4%;弃权17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520,0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294%;反对769,6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85%;弃权17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1%。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4.00 《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27,818,4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46%;反对797,6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69%;弃权17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486,7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22%;反对797,6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13%;弃权17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4%。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5.00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7,887,7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57%;反对727,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8%;弃权17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556,0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88%;反对727,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43%;弃权17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8%。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6.00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03,561,0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869%;反对25,056,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849%;弃权

证券代码:300450 证券简称:先导智能 公告编号:2025-03317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7,229,3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3944%;反对25,056,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606%;弃权17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7.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743,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788%;反对844,3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95%;弃权1,875,80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1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743,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788%;反对844,3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95%;弃权1,875,80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17%。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8.00 《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6,091,3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00%;反对828,8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8%;弃权1,875,20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759,6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919%;反对828,8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68%;弃权1,875,20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12%。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9.00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86,759,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8452%;反对23,438,6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393%;弃权12,265,3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1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759,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8452%;反对23,438,6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393%;弃权12,265,3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155%。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0.00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583,1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10%;反对687,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10%;弃权19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583,1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10%;反对687,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10%;弃权19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8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顾海涛律师、杨海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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