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双杰电气”)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志宏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分别与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信托”)办理了股票质押及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本次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单位:万股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 用途 |
赵志宏 | 是 | 4,054.05 | 25.61 | 5.08 | 否 | 否 | 2025/06/12 | 2027/06/12 | 信达证券 | 融资 |
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单位:万股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起始日期 | 质押解除日期 | 质权人 |
赵志宏 | 是 | 1,869.16 | 11.81 | 2.34 | 2023/07/21 | 2025/06/13 | 华能信托 |
847.25 | 5.35 | 1.06 | 2023/06/13 | 2025/06/13 | 华能信托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股东 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累计质押股份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 情况 | 未质押股份 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赵志宏 | 15,827.79 | 19.82 | 8,884.02 | 56.13 | 11.12 | 8,884.02 | 100.00 | 2,986.82 | 43.01 |
赵志浩 | 2,892.23 | 3.62 | 1,360.83 | 47.05 | 1.70 | 1,360.83 | 100.00 | 808.34 | 52.78 |
赵志兴 | 2,892.23 | 3.62 | 1,207.69 | 41.76 | 1.51 | 1,207.69 | 100.00 | 961.48 | 57.08 |
合计 | 21,612.25 | 27.06 | 11,452.54 | 52.99 | 14.34 | 11,452.54 | 100.00 | 4,756.64 | 46.82 |
注:上表中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一)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与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954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41%,占公司总股本的1.19%,对应融资余额为3,0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3,522.52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6.30%,占公司总股本的4.41%,对应融资余额为8,195
万元。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
(四)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二)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