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3 证券简称:金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雷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320,134,598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76,400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股份基数为319,458,198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2,362,073.86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按公司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股利为0.698520元。按公司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股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22,362,073.86元/320,134,598股*10股= 0.698520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下同)。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股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0698520元/股。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已获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320,134,59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2,805,000股后的317,329,5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2,213,071.86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如在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因股份回购、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利润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在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实施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并于2025年5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金雷科技股份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128,600股股票已于2025年5月23日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转入“金雷科技股份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由2,805,000股变更为676,400股。按照利润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利润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20,134,598股剔除目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676,400股后的319,458,1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2,362,073.86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3、自上述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预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5、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1、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676,400.00股后的319,458,19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63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7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已回购的676,400股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年6月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6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金额以及据此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的相关参数和公式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股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 22,362,073.86元/ 320,134,598股*10股=
0.698520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股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0698520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双元大街18号
咨询联系人:周丽
咨询电话:0531-76494368
传真电话:0531-76494367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