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控股股东怡诺鲍斯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大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控股股东怡诺鲍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诺鲍斯”)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7月1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444,15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 %)。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怡诺鲍斯于2025年4月15日至4月2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94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1%。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怡诺鲍斯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获悉其于2025年4月15日至6月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44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怡诺鲍斯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5年4月15日-2025年6月5日 | 8.41 | 644.40 | 1.00 |
合计 | 644.40 | 1.00 |
注:1、减持股份来源: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含该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后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送股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2、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怡诺鲍斯 | 合计持有股份 | 30,110.0043 | 46.72 | 29,465.6043 | 45.7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0,110.0043 | 46.72 | 29,465.6043 | 45.7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陈金岳 | 合计持有股份 | 892.6010 | 1.39 | 892.6010 | 1.3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23.1503 | 0.35 | 223.1503 | 0.3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669.4507 | 1.04 | 669.4507 | 1.04 | |
陈立坤 | 合计持有股份 | 860.8500 | 1.34 | 860.8500 | 1.34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15.2125 | 0.33 | 215.2125 | 0.33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645.6375 | 1.00 | 645.6375 | 1.00 | |
合计 | 合计持有股份 | 31,863.4553 | 49.45 | 31,219.0553 | 48.4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0,548.3671 | 47.40 | 29,903.9671 | 46.4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315.0882 | 2.04 | 1,315.0882 | 2.04 |
注:本表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均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怡诺鲍斯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