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辉能源(300438)_公司公告_鹏辉能源: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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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12-16

提供完整的电源解决方案证券代码:300438 证券简称:鹏辉能源 公告编号:2022-156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2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2月16日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市良路912号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副董事长鲁宏力先生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0人,代表股份179,270,1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862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34,758,8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9.213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5人,代表股份44,511,29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649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8人,代表股份44,522,7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65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1,4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2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5人,代表股份44,511,29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9.649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参加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091,2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02%;反对178,8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343,8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82%;反对178,8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250,9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3%;反对1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0%;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503,5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69%;反对16,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4%;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7%。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年夫兵律师、庄颖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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