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9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24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九人,实际出席董事九人,会议由董事长夏信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赞成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审议通过《关于新增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新增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正常生产经营行为而产生的,目的是保证
公司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上述担保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被担保方为公司全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未另行设置反担保措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赞成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被聘为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以来,该事务所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
提供完整的电源解决方案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现提议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赞成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12月16日(星期四)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