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辉能源(300438)_公司公告_鹏辉能源: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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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4-28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1年12月31日,鹏辉能源(母公司)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20,431,858.04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因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依法不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之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提供完整的电源解决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及公司所处成长发展阶段。利润分配事项符合分红决策程序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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