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辉能源(300438)_公司公告_鹏辉能源: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鹏辉能源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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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辉能源: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鹏辉能源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的专项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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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之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的

专项核查意见

德恒01F20210427-04号致: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州鹏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辉能源”或“上市公司”)的委托,担任鹏辉能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和《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和验证,出具本核查意见。为出具本核查意见,本所律师特作出如下声明:

1.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核查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本所律师在核查验证过程中已得到上市公司的如下保证:上市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的信息和文件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签署该等文件的各方已就该

等文件的签署取得并完成所需的各项授权及批准程序;一切对本次交易有影响的事实、文件、资料、信息均已向参与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披露,无任何隐瞒、遗漏。

3. 对于出具本核查意见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赖政府有关部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其他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及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自查报告、声明或承诺作出判断。

4. 本所律师依据中国现行有效的或者上市公司的行为、有关事实发生或存在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基于本所律师对该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就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涉及的中国法律问题发表意见,并不对境外法律问题发表意见。

5. 鉴于法律法规赋予律师调查取证的手段有限,本核查意见中所涉及的相关人员买卖股票的行为是否构成内幕交易应以有关主管部门的调查和最终认定结果为准。

6. 本所同意上市公司在其为本次交易所制作的相关文件中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主管机关的审核要求引用本核查意见的相关内容,但上市公司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

7. 本所同意将本核查意见作为上市公司申请本次交易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同上报,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 本核查意见仅供上市公司为本次交易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基于以上声明,本所律师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自查期间为2021年4月21日至2022年1月

27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实达科技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以下简称“实达科技”)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专业机构经办人员及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以及上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年满18周岁的成年子女)。

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自查报告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本次交易中介机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自查报告及声明、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内存在交易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如下:

(一)自然人买卖股票情况

1. 邝伟芳

单位:股

姓名职务/关系买入卖出结余股数交易时间
邝伟芳佛山市华飞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邝达辉之子女2,000-2,0002021年11月22日

针对上述股票买卖行为,邝伟芳作出如下声明与承诺:

“(1)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系本人基于公开信息及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时不存在泄露有关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或操纵上市公司股票等禁止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形。

(3)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4)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5)本人对本承诺函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承诺函中所涉及各项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形。”

2. 于艳

单位:股

姓名职务/关系买入卖出结余股数交易时间
于艳实达科技股权激励对象潘金前之配偶-30,000-2021年6月1日
9,400-9,4002021年6月17日
-9,400-2021年6月18日
8,900-8,9002021年6月25日
-8,900-2021年7月5日
5,600-5,6002021年7月8日
-5,600-2021年7月23日
6,100-6,1002021年8月17日
1,400-7,5002021年9月13日
1,200-8,7002021年9月15日
-1,2007,5002021年9月15日
-2,5005,0002021年11月3日
-1,6003,4002021年11月5日
-3,400-2021年11月8日

针对上述股票买卖行为,于艳作出如下声明与承诺:

“(1)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系本人基于公开信息及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时不存在泄露有关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或操纵上市公司股票等禁止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形。

(3)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4)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5)本人对本承诺函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承诺函中所涉及各项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形。”

3. 陈小兰

单位:股

姓名职务/关系买入卖出结余股数交易时间
陈小兰实达科技股权激励对象吴炳强之配偶2,200-2,2002021年9月15日

针对上述股票买卖行为,陈小兰作出如下声明与承诺:

“(1)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系本人基于公开信息及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时未获知本次重组的相关事项,不存在泄露有关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或操纵上市公司股票等禁止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形。

(3)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4)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5)本人对本承诺函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承诺函中所涉及各项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形。”

4. 甄诚

单位:股

姓名职务/关系买入卖出结余股数交易时间
甄诚上市公司董事、总裁甄少强之子女-200-2021年7月9日

针对上述股票买卖行为,甄诚作出如下声明与承诺:

“(1)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系本人基于公开信息及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时未获知本次重组的相关事项,不存在泄露有关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或操纵上市公司股票等禁止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形。

(3)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4)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5)本人对本承诺函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承诺函中所涉及各项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形。”

5. 李晓敏

单位:股

姓名职务/关系买入卖出结余股数交易时间
李晓敏实达科技监事-600.00-2021年6月1日
1,000-1,0002021年11月5日
-1,000-2021年11月12日
1,000-1,0002021年11月22日
500-1,5002021年11月23日
1,000-2,5002021年11月24日
1,900-4,4002021年12月6日
姓名职务/关系买入卖出结余股数交易时间
-5003,9002021年12月6日
800-4,7002021年12月14日

针对上述股票买卖行为,李晓敏作出如下声明与承诺:

“(1)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系本人基于公开信息及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时不存在泄露有关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或操纵上市公司股票等禁止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形。

(3)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4)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5)本人对本承诺函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承诺函中所涉及各项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形。”

6. 黄晓涛

单位:股

姓名职务/关系买入卖出结余股数交易时间
黄晓涛实达科技股权激励对象4,500-4,5002021年6月25日
1,700-6,2002021年6月29日
-1,5004,7002021年7月7日
1,000-5,7002021年7月9日
-1,0004,7002021年7月9日
1,500-6,2002021年7月13日
-2,6003,6002021年7月13日
-3,600-2021年7月14日
姓名职务/关系买入卖出结余股数交易时间
1,500-1,5002021年7月16日
-1,500-2021年7月20日
600-6,0002021年4月30日
-6005,4002021年4月30日
200-5,6002021年5月7日
-8004,8002021年5月10日
100-4,9002021年5月11日
-5004,4002021年5月14日
300-4,7002021年5月20日
-5004,2002021年5月20日
1,000-5,2002021年5月27日
-1,0004,2002021年5月27日
1,000-5,2002021年5月28日
-2,0003,2002021年5月28日
-6002,6002021年6月4日
100-2,7002021年6月7日
-1,8009002021年6月8日
300-1,2002021年6月9日
-1,0002002021年6月11日
-200-2021年6月15日
800-8002021年6月25日
2,000-2,8002021年6月29日
900-3,7002021年7月2日
-9002,8002021年7月2日
700-3,5002021年7月5日
-7002,8002021年7月5日
300-3,1002021年7月8日
700-3,8002021年7月9日
-7003,1002021年7月9日
700-3,8002021年7月13日
-7003,1002021年7月13日
1,000-4,1002021年7月14日
姓名职务/关系买入卖出结余股数交易时间
-3,1001,0002021年7月14日
-4006002021年7月23日
-3003002021年7月26日
-300-2021年7月27日
1,200-1,2002021年8月30日
-1,200-2021年8月31日
1,300-1,3002021年10月8日

针对上述股票买卖行为,黄晓涛作出如下声明与承诺:

“(1)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系本人基于公开信息及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时不存在泄露有关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或操纵上市公司股票等禁止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形。

(3)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4)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5)本人对本承诺函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承诺函中所涉及各项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形。”

7. 晏丽

单位:股

姓名职务/关系买入卖出结余股数交易时间
晏丽实达科技董事1,000-1,0002021年5月21日
1,000-2,0002021年5月25日
-2,000-2021年5月28日
姓名职务/关系买入卖出结余股数交易时间
10,100-10,1002021年6月9日
2,000-12,1002021年6月11日
-1,00011,1002021年6月11日
1,000-12,1002021年6月15日
-2,10010,0002021年6月15日
1,000-11,0002021年6月16日
1,000-12,0002021年6月17日
-1,00011,0002021年6月17日
1,000-12,0002021年6月18日
-1,00011,0002021年6月18日
1,000-12,0002021年6月21日
1,000-13,0002021年6月22日
-1,00012,0002021年6月22日
-2,00010,0002021年6月23日
1,000-11,0002021年6月24日
1,000-12,0002021年7月1日
1,000-13,0002021年7月2日
-1,00012,0002021年7月2日
-1,00011,0002021年7月5日
-3,0008,0002021年7月7日
2,000-10,0002021年7月8日
4,000-14,0002021年7月13日
-8,0006,0002021年7月13日
6,000-12,0002021年7月14日
-2,00010,0002021年7月14日
2,000-12,0002021年7月15日
2,000-14,0002021年7月16日
-2,00012,0002021年7月16日
2,000-14,0002021年7月19日
-2,00012,0002021年7月20日
-4,0008,0002021年7月23日
4,000-12,0002021年7月26日
姓名职务/关系买入卖出结余股数交易时间
-6,0006,0002021年7月26日
4,000-10,0002021年7月27日
-2,0008,0002021年7月27日
-2,0006,0002021年7月28日
-4,0002,0002021年7月29日
2,000-4,0002021年7月30日
-2,0002,0002021年7月30日
2,000-4,0002021年8月2日
-2,0002,0002021年8月2日
2,000-4,0002021年8月3日
-2,0002,0002021年8月4日
2,000-4,0002021年8月6日
-2,0002,0002021年8月6日
-2,000-2021年8月11日
500-5002021年8月30日
2,000-2,5002021年8月31日
-5002,0002021年8月31日
1,000-3,0002021年9月1日
2,000-5,0002021年9月8日
2,000-7,0002021年9月23日
-2,0005,0002021年9月30日
-2,0003,0002021年10月13日
2,000-5,0002021年10月14日
-1,0004,0002021年10月14日
2,000-6,0002021年10月18日
-2,0004,0002021年10月18日
2,000-6,0002021年10月21日
-4,0002,0002021年10月21日
2,000-4,0002021年10月29日
-2,0002,0002021年10月29日
-2,000-2021年11月2日
1,000-1,0002021年11月4日
姓名职务/关系买入卖出结余股数交易时间
1,000-2,0002021年11月5日
-1,0001,0002021年11月5日
1,000-2,0002021年11月8日
-2,000-2021年11月9日
900-9002021年11月10日
1,100-2,0002021年11月11日
2,000-4,0002021年11月12日
-2,0002,0002021年11月12日
2,000-4,0002021年11月15日
-2,0002,0002021年11月15日
-2,000-2021年11月17日
2,000-2,0002021年11月18日
2,000-4,0002021年11月19日
4,000-8,0002021年11月22日
-4,0004,0002021年11月22日
2,000-6,0002021年11月23日
-2,0004,0002021年11月23日
6,000-10,0002021年11月24日
6,000-16,0002021年11月25日
-8,0008,0002021年11月25日
4,000-12,0002021年11月26日
-4,0008,0002021年11月26日
4,000-12,0002021年11月29日
-8,0004,0002021年11月29日
-2,0004,0002021年12月1日
2,000-6,0002021年12月1日
4,000-8,0002021年12月2日
-2,0006,0002021年12月2日
-2,0004,0002021年12月3日
6,000-10,0002021年12月6日
-2,0008,0002021年12月6日
-4,0004,0002021年12月7日
姓名职务/关系买入卖出结余股数交易时间
2,000-6,0002021年12月8日
-2,0004,0002021年12月8日
4,000-8,0002021年12月9日
-2,0006,0002021年12月9日
2,000-8,0002021年12月10日
-4,0004,0002021年12月13日
4,000-8,0002021年12月14日
-2,0006,0002021年12月14日
2,000-8,0002021年12月16日
4,000-12,0002021年12月17日
-2,00010,0002021年12月17日
1,000-11,0002021年12月20日
-3,0008,0002021年12月20日
2,000-10,0002022年1月4日
-2,0008,0002022年1月4日
2,000-10,0002022年1月5日
2,000-12,0002022年1月6日
2,000-14,0002022年1月14日
-2,00012,0002022年1月14日
2,000-14,0002022年1月17日
-4,00010,0002022年1月17日
4,000-14,0002022年1月19日
-2,00012,0002022年1月19日
-2,00010,0002022年1月24日
-2,0008,0002022年1月26日

针对上述股票买卖行为,晏丽作出如下声明与承诺:

“(1)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系本人基于公开信息及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时不存在泄露有关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或操纵上市公司股票等禁止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形。

(3)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4)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5)本人对本承诺函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承诺函中所涉及各项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形。”

8. 张淑玲

单位:股

姓名职务/关系买入卖出结余股数交易时间
张淑玲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人之父母-3,000-2021年4月26日

针对上述股票买卖行为,张淑玲作出如下声明与承诺:

“(1)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系本人基于公开信息及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时未获知本次重组的相关事项,不存在泄露有关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或操纵上市公司股票等禁止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形。

(3)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4)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5)本人对本承诺函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承诺函中所涉及各项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形。”

9. 股权激励回购非交易划转

上市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达到2020年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上市公司回购注销,涉及内幕信息知情人股票激励计划回购的情形如下:

单位:股

姓名职务/关系买入卖出结余股数交易时间
刘小林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1,7826,0362021年8月10日
丁永华上市公司原副总裁-35,49164,768
晏丽上市公司资金经理-2,97011,160

10. 黄晓莉

单位:股

姓名职务/关系买入卖出结余股数交易时间
黄晓莉独立董事陈骞配偶22,000-22,0002021年11月22日
51,900-73,9002021年11月23日
-22,00051,900
-51,900-2021年11月24日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陈骞出具《关于本人配偶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陈骞事先并不知悉黄晓莉股票交易的相关情况,黄晓莉事先亦不知晓上述股票交易,上述股票交易为受托管理人自行操作所致,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针对上述股票买卖行为,黄晓莉作出如下声明与承诺:

“(1)本人上述股票交易为受托管理人自行操作所致,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2)本人不存在泄露有关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或操纵上市公司股票等禁止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形。

(3)本人已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4)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人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5)本人对本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报告中所涉及各项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形。”

(二)法人买卖股票情况

1. 海通证券自营交易情况

单位:股

公司名称关系买入卖出结余股数交易时间
海通证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287,750-287,7502021年6月1日
22,000-309,7502021年6月11日
-100309,6502021年9月6日

2. 海通证券量化一揽子策略交易情况

单位:股

公司名称关系买入卖出结余股数交易时间
海通证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1,200-1,2002021年10月14日
1,200--
-400-4002021年10月18日
400--
-400-4002021年10月20日
400--

3. 海通证券资产管理交易情况

单位:股

公司名称关系买入卖出结余股数交易时间
海通证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6,474-6,4742021年11月12日
-1,4745,0002021年11月15日
-5,000-2021年11月16日
2,100-2,1002022年1月4日
300-2,4002022年1月5日

针对上述股票买卖行为,海通证券出具了《股票交易情况的自查报告》,承诺:“海通证券在上述期间买卖股票的行为系海通证券自营、交易、资管等相关

业务部门未了解任何有关鹏辉能源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有关信息的情况下进行的。海通证券已经制定并执行信息隔离管理制度,在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及部门之间设置了隔离墙,符合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等规定。相关股票买卖行为属于正常业务活动,与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关系,海通证券不存在公开或泄露相关信息的情形,也不存在内幕交易或操作市场行为”。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内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核查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影响;除上述情况外,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内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核查意见正本一式四份,经本所加盖公章并经本所负责人及经办律师签字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之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

王 丽

经办律师:

赵永刚

经办律师:

赖元超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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