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吴爱深、罗新耀和佛山市华飞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佛山市实达科技有限公司24.08%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规定,现就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说明如下:
1、公司聘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公司聘请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3、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及备考报表审阅机构;
4、公司聘请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
上述中介机构均为公司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
除上述聘请行为外,公司本次交易中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