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4760号亚科中心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赖星凤主持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与会监事讨论,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监事会提名汪进先生、贾江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前,原监事仍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特此公告。
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