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4 证券简称:金石亚药 公告编号:2020-015
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2017年7月5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文件及其附件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国家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3、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2 号——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印发的财会[2019]16 号、财会[2017]22 号文件的规定。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公司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新收入准则的变化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的要求,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并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本次新收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无需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财会[2019]16 号文件的变化及对公司的影响
(1)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分拆为“应付账款”、“应付票据”两个行项目。
(2)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与会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核查意见
与会监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盖章页)
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