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18年9月21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18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2018年06月30日总股本223,191,040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共计转增178,552,832股,转增后公司股本401,743,872股,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0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10月12日。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2018年10月12日实施完毕。
公司拟根据上述分配方案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具体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319.104 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1,743,872元。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项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