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金石东方股票代码:300434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天堂硅谷合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及通讯地址: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顺风路528号2号楼1层111室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2018年10月1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 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持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5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6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 7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 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2
一、备置文件 ...... 12
二、备置地点 ...... 12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金石东方 | 指 |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浙江天堂硅谷合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天堂硅谷定增计划 | 指 | 天堂硅谷—金石定增资产管理计划,与浙江天堂硅谷合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 |
本报告书 | 指 |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第 15 号准则》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书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浙江天堂硅谷合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主要经营场所 | 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顺风路528号2号楼1层111室 |
法定代表人 | 王洪斌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000668322202D |
主要经营范围 | 实业投资,投资咨询 |
经营期限 | 长期 |
通讯地址 | 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顺风路528号2号楼1层111室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8年8月17日通过金石东方股份披露了《关于股东减
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不得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8,007,031股(2018/10/1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前,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6875%),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不排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其持有公司股份的可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天堂硅谷定增计划合计持
有金石东方股份21,496,8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509%。其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4,412,656股,天堂硅谷定增计划持有公司股份7,084,213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2018年9月10日至 2018 年10月1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减持金石东方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67,775 股, 占金石东方股份总股本的0.2992%。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比例 |
浙江天堂硅谷合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集中竞价交易 | 2018/9/10 | 19.95 | 37100 | 0.0172% |
2018/9/11 | 19.82 | 37100 | 0.0172% | ||
2018/9/12 | 20.16 | 37100 | 0.0172% | ||
2018/9/13 | 20.37 | 37100 | 0.0172% | ||
2018/9/14 | 20.23 | 37100 | 0.0172% | ||
2018/9/17 | 19.35 | 37075 | 0.0172% | ||
2018/9/18 | 19.58 | 37100 | 0.0172% | ||
2018/9/19 | 19.82 | 37100 | 0.0172% | ||
2018/9/20 | 19.86 | 37100 | 0.0172% | ||
2018/9/21 | 19.98 | 37100 | 0.0172% | ||
2018/9/25 | 20.04 | 37100 | 0.0172% | ||
2018/9/26 | 19.93 | 37100 | 0.0172% | ||
2018/9/27 | 20.00 | 37100 | 0.0172% | ||
2018/9/28 | 19.58 | 37100 | 0.0172% | ||
2018/10/8 | 20.15 | 37100 | 0.0172% | ||
2018/10/9 | 20.22 | 37100 | 0.0172% | ||
2018/10/10 | 20.99 | 37100 | 0.0172% | ||
2018/10/11 | 20.48 | 37100 | 0.0172% |
2018年10月12日,金石东方2018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转增8股除权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金石东方股份13,210,659股。2018年10月12日至2018 年10月1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金石东方股份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66,800 股, 占金石东方股份总股本的0.0664%。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比例 |
浙江天堂硅谷合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集中竞价交易 | 2018/10/12 | 10.86 | 66700 | 0.0166% |
2018/10/15 | 12.04 | 66700 | 0.0166% | ||
2018/10/16 | 11.29 | 66700 | 0.0166% | ||
2018/10/17 | 11.48 | 66700 | 0.0166% |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浙江天堂硅谷合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4,412,656 | 3.5875% | 12,943,859 | 3.221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天堂硅谷定增计划 | 合计持有股份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7,084,213 | 1.7634% | 7,084,213 | 1.7634% | |
合计 | 21,496,869 | 5.3509% | 20,028,072 | 4.9853%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
份被质押、冻结等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除本次披露的减持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
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浙江天堂硅谷合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盖章):浙江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时间:2018年10月17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一、备置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二、备置地点本报告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成都 |
股票简称 | 金石东方 | 股票代码 | 300434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浙江天堂硅谷合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杭州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浙江天堂硅谷合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14,412,656股 持股比例:3.5875% 一致行动人天堂硅谷定增计划: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7,084,213股 持股比例:1.7634% 本次权益变动前,浙江天堂硅谷合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天堂硅谷定增计划合计持有金石东方股份21,496,8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509%。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浙江天堂硅谷合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12,943,859股 持股比例:3.2219% 一致行动人天堂硅谷定增计划: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7,084,213股 |
持股比例:1.7634% 本次权益变动后,浙江天堂硅谷合众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天堂硅谷定增计划合计持有金石东方股份20,028,0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853%。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准 | 是 □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 准 | 是 □ 否 □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