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8月23日在成都市青羊区大地新光华广场8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赖星凤主持召开,应到董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经与会监事讨论,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了公司《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是真实、客观、公正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情请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司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同票 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监事会认为:2018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情请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司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同票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审议通过。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公司2018年06月30
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1,994,138,543.39元。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良好,为保持长期积极稳定回报股东的分红策略,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分红的有关规定,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提议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截至2018年06月30日总股本223,191,040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共计转增178,552,832股,转增后公司股本401,743,872股,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公司监事会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赞同票 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特此公告。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