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石东方”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并于 2017 年 9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缪永生先生、马文杰先生、汪立荔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蒯一希先生、楼金先生、傅海鹰先生、林强先生、郑志勇先生、杨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上述人员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汪立荔女士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缪永生先生、马文杰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的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6 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22 日附件: 1、、蒯一希先生,男,1958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内燃机专业,工程师职称。1982 年毕业于四川工业学院,1982 年至 1993 年在四川建筑机械厂工作,历任技术员、车间主任等职;1993 年至 2000 年任职于东泰(成都)工业有限公司;2001 年至 2004 年在成都金石东方工业有限公司工作,曾任执行董事、总经理;2010 年 9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东宏管业董事;2004 年 7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曾任金石东方有限执行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发展战略制订、运营管理和研发工作,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公告日,蒯一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710.76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6.63%,与杨晓东女士是夫妻关系,两人合计持股 4726.4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18%。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2、楼金,男,1930 年 11 月出生,汉族,1948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9年 2 月至 1949 年 5 月,中共浙东游击纵队金萧支队派回金华地区工作,担任中共金华城工委委员、宣传部长等职务;1949 年 5 月至 1954 年 7 月,中共金华地委公安处、金华市委、市府工作,担任秘书、科长等职务;1954年 7 月至 1958 年 8 月,担任金华市第一初中教师、校长等职务;1958 年至1962 年,下放劳动;1962 年创办金华化学制品社,担任化验室主任、技术科长、社长等职务;1991 年 8 月,创建海南亚洲制药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兼总经理;2013 年 2 月至 2017 年 2 月,担任亚洲制药董事长。 截至公告日,楼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813.24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64%,与郑志勇先生等人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555.351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45%。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3、傅海鹰,男,1960 年出生,大专学历,机械制造及工艺装备专业。1982 年至 2001 年在航天部国营新兴仪器厂工作;2001 年至 2004 年在成都金石东方工业有限公司工作;2004 年 7 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主管发行人采购部、分管研发设计部,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公告日,傅海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827.22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71%,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4、林强,男,1964 年出生,大专学历,电气工程专业。1984 年至 1996年在国营内江锻压机床厂大件金工车间工作;1996 年至 2001 年在东泰(成都)工业有限公司工作;2001 年至 2004 年在成都金石东方工业有限公司工作;2004 年 7 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主管公司生产部、证券部,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公告日,傅海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824.16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69%,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5、郑志勇,男,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海南亚洲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海南亚洲制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美诺瓦科技董事等职务。 截至公告日,郑志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370,50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06%,与楼金先生等人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555.351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45%。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6、杨柳,女,1985 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曾工作与诺和诺德(中国)制药有限公司,现就职于本公司。 截至公告日,杨柳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7、缪永生,男,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学历,现任上海脉全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上海市源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市普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公告日,缪永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没有《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规定,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员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8、马文杰,男,1982 年出生,法律硕士,现任上海文飞永律师事务所主任。 截至公告日,马文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没有《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规定,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员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9、汪立荔,女,1977 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现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授薪合伙人。 截至公告日,汪立荔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没有《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规定,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员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