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石亚药(300434)_公司公告_金石东方: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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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石东方: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9-23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7 年 9 月 12 日以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于 2017 年 9 月 22 日上午 10 时在成都市青羊区大地新光华广场 8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由蒯一希主持召开,应到董事 6 名,实际参与会议董事 6 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董事会提名蒯一希先生、楼金先生、傅海鹰先生、林强先生、郑志勇先生、杨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缪永生先生、马文杰先生、汪立荔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6 名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项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 6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根据上述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作出修订,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600 万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元。  币 22,319.104 万元。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3,600 万股,公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2,319.104 万股,司的股份全部为普通股。 公司的股份全部为普通股。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 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有监事会 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 主持。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有监事会监事主持。  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 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举代表主持。  监事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是,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 举代表主持。现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 召开股东大会是,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 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会。 现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 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 会。第一百一十三条 公司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 第一百一十三条 公司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 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 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名董事履行职务。  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 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其 中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名,独立董事中设董事长 1 名,独立董事 3 名。 3 名。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项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 6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鉴证机构的议案》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子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其作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鉴证机构期间,工作尽职尽责,独立、客观、真实地进行了相应的审计工作。公司决定继续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鉴证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其 2017 年度审计费用。 上述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项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聘请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鉴证机构的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 6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项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 6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 2017 年 10 月 13 日下午 14 时在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4760 号亚科中心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 6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决议公告》盖章页)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9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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