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7 年 7 月 25 日以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公司全体监事于 2017 年 7 月 31 日下午 14 时在成都市青羊区大地新光华广场 8 楼公司会议室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赖星凤主持召开,应到监事 3 名,实际参会监事 3 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监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 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