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石亚药(300434)_公司公告_金石东方: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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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石东方: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7-05-22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增加、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事项。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17 年 5 月 22 日(星期一)上午 09:30 在成都市双流区金河路 66 号川投国际酒店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5 月 22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5 月 21 日下午 15:00至 2017 年 5 月 22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会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5 月 6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蒯一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 10 人,代表股份数 35,309,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5.963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数 28,192,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0.73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数 7,116,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2330%。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下同)7 人,代表股份数 58,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430%。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309,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9%;反对 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62%;反对 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8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5 月 22 日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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