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3-061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7月20日在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后,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经全体监事推举,会议由监事胡国英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选举胡国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届满时止。胡国英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7月20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
胡国英女士简历
胡国英女士:生于1972年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财务审计专业,高级会计师。1994年9月至2000年3月,在四川西普油脂化工股份公司担任主办会计;2000年5月至2005年6月,在绵阳爱迪网络集成工程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副总经理;2005年7月至2007年9月,在四川中城建筑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2007年10月加入富临集团,历任富临集团审计部二处处长、监事会主席助理、监事;2021年12月至今,任富临精工内部审计负责人、监事、监事会主席。
截止目前,胡国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