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临精工(300432)_公司公告_富临精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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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临精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05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3-054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30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并于2023年7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志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成员共9名,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和董事会表决,同意提名王志红先生、阳宇先生、李鹏程先生、彭建生先生、聂丹女士、王明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成员共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和董事会表决,同意提名潘鹰先生、步丹璐女士、肖世德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潘鹰先生、步丹璐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肖世德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提名人均发表了声明,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于2023年7月20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4日

简历附件:

1、王志红先生:生于1976年5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96年7月至2003年4月历任四川朝阳机器厂财务处会计、审计处副处长;2003年5月至2004年6月任绵阳朝阳专用车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部部长;2004年7月至2004年10月任富临集团财务部会计;2004年11月至2005年2月任富临精工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2005年2月至2005年3月任四川绵阳富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处副处长;2005年4月至2011年7月历任富临集团稽核处副处长、会计处处长、财务部副总监;2010年8月至2017年6月兼任富临精工董事;2011年7月至2013年11月任富临集团财务部总监;2013年11月至2018年10月任富临集团财务部总监、总会计师;2018年11月至2021年6月任富临集团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部总监;2021年6月至2021年8月任富临集团常务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部总监;2021年9月至今任富临集团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部总监。2023年4月至今任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

截止目前,王志红先生持有公司6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王志红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富临集团担任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部总监职务,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阳宇先生:生于1973年11月,大专学历,工商管理专业,工程师。1992年7月至1998年8月历任绵阳市内燃机配件厂车间工人、车间技术员、车间副主任、技术科技术员、工艺科助理工程师、工艺所工程师,1998年8月至2010年8月历任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工程师、销售区域经理、销售部部长、副总经理,2010年8月至2016年3月任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7月至2015年12月任襄阳富临精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15年8月至2016年3月任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2010年8月至2016年12月任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5年12月至今任成都富临精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16年12月至2021年12月任绵阳万瑞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16年12月至今任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1月至今任富临普赛行(成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17年12月至今任成都富临精工电子电器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2021年2月至今任绵阳富临精工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截止目前,阳宇先生持有公司2,935,4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其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李鹏程先生:生于1984年4月,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营业部副总经理;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秘书兼战略投资部及北京办事处负责人;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截止目前,李鹏程先生持有公司3,34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彭建生先生:生于1963年3月,大专学历,会计统计专业,中级会计师。1981年8月至1986年5月任剑阁县汉阳区供销社会计;1986年5月至1990年1月任剑阁县乳酸厂财务科科长;1990年1月至2003年6月历任剑阁县农业生产资

料总公司财务科科长、副总经理兼财务科科长;2003年6月至2004年1月任四川绵阳富临三江置业有限公司财务核算人员;2004年1月至2004年8月任四川绵阳富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办会计;2004年8月至2005年7月任四川绵阳富临有色铸业有限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处长;2005年7月至2007年4月任四川绵阳富临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2007年4月至2010年8月任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2010年8月至2023年1月任富临精工财务总监;2010年8月至今任富临精工董事。

截止目前,彭建生先生持有公司3,236,4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其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聂丹女士:生于1976年8月,研究生学历。2003年2月至2006年5月历任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监助理、副总监;2006年5月至2015年5月任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管理部副总监;2011年5月至2019年3月任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班子成员;2015年5月至今任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管理部(现为投融部)常务副总监;2019年11月至今任富临精工董事。

截止目前,聂丹女士持有公司10,32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4%。聂丹女士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0%的股份,在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投融部常务副总监职务,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安治富先生之妻之兄之女,其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6、王明睿先生:生于1984年7月,本科学历。2006年7月至2012年7月先后在长虹虹欧显示器件有限公司,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任职;2012年8月至2013年10月历任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发展部总监助理、海外并购组副组长;2013年10月至2014年3月任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4年4月至2016年3月历任四川富临利民天然气公司副总经理、攀枝花正大天然气有限公司总经理(兼)(2014年12月起)、四川富临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6年2月起);2016年3月至2017年6月历任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副总监(主持工作)、董事长办公室副主任、行政部总监、资金管理部常务副总监、资金管理部总监;2018年2月至2018年10月任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资金管理部总监;2018年10月至今任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投融部总监;2021年10月至今任富临精工董事。

截止目前,王明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投融部总监职务,其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7、潘鹰先生:生于1973 年3月,法律硕士,副教授,主要从事公司法、破产法和公司治理方面研究。2004年3月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认证的律师资格。1995年7月至1995年10月,任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一处科员;1997年4月至2000年4月,在日本一桥大学法学院学习;2000年4月至2005年1月,任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研究室副主任科员;2005 年3月起在西南财经大学任职,2014年至今担任西南财经大学副教授;2005年2月至今,任成都守威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7年5月至今,任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17年2月至2023年4月任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截止目前,潘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8、步丹璐女士:生于1978年12月,博士学位,教授,博士生导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2003年7月至今,任职于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2016年10月,步丹璐女士取得深交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16年12月至2022年12月,任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10月至2023年5月,任成都锐思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12月至今,任西南财经大学教授;2020年11月至今,任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1月至今,任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截止目前,步丹璐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9、肖世德先生:生于1967年2月,中共党员。1982年至 1992年在中国矿业大学读书,先后获得矿山机械工程工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1992年至1994年在华中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博士后工作。1994年至今,在西南交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工作,2000年至今任西南交通大学教授,2003年至今任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生导师。现任CUSMA全国高等学校制造自动化研究会常务理事。曾任四川省 863/CIMS推广应用专家组成员(1995-2000),西南交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副院长(2006-2011)。现任西南交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教授。

截止目前,肖世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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