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临精工(300432)_公司公告_富临精工: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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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临精工:监事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5-018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4日以电话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并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国英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报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4年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6,779,408.41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38,612,778.8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22,636,005.19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860,327,874.52元。

基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现状及2024年度的盈余情况,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并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1,221,257,316股为基数(实际股数以股权登记日股份数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2,125,731.6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488,502,92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709,760,242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不送红股。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为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提供了保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未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审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结合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工作量及同行业相关人员薪酬水平,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定的公司2025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与公司实际相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津贴及费用事项的议案》

2025年度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人民币8万元整,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因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2025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四川富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锂电正极材料二期项目拟向关联方四川中天洋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天然气,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绵阳富临精工新能源有限公司、四川富临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拟接受安达建设劳务服务(建筑工程施工服务),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4,500万元。2025年度公司拟接受绵阳富临桃花岛酒店有限公司、绵阳临园宾馆有限责任公司富临大都会酒店、四川富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都富临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劳务服务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420万元。2025年预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4,920万元。公司2025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允定价原则由双方共同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及内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提升运营能力,公司及子公司(包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0,000万元(含)的综合授信,授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信用证、银行承兑、国内外保函及贸易融资、远期结售汇等。公司及子公司(包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将以其合法拥有的财产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抵押、质押等。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

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就2025年度的担保情况进行预计,担保范围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进行担保;以及,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主体的互保,担保额度预计为150,000万元。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营管理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股份39.60万股已于2024年11月18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1,220,861,316股增加至1,221,257,316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220,861,316元变更为1,221,257,316元。

根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将以总股本1,221,257,3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2,125,731.6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488,502,92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709,760,242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不送红股。

综上,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的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序号原章程内容修订后的章程内容
1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20,861,316元。1,709,760,242元。
2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220,861,316股,公司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709,760,242股,公司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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