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申请授信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提升运营能力,公司及子公司(包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0,000万元(含)的综合授信,授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信用证、银行承兑、国内外保函及贸易融资、远期结售汇等。公司及子公司(包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将以其合法拥有的财产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抵押、质押等。
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具体融资金额以公司在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运营需求实际及最终与银行实际审批并签署的协议为准。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择优选取、调整或调剂。具体授信银行及对应的授信额度、授信品种、授信期限、担保方式以公司最终同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
上述授信及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综合授信额度及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期限以公司与各家银行签署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上述授信额度和期限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全权办理相关业务,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相关决议。
二、本次授信及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是为了进一步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优化内部资本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有利于促进公司及子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包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够有效防范风险。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内容和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