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环能(300425)_公司公告_中建环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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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环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20

证券代码:300425 证券简称:中建环能 公告编号:2025-022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现场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20日(周五)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9:15—15:00。

2、召开方式: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一路3号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一楼)。

4、召集人: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由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

5、主持人:董事长佟庆远先生。

6、公司于2025年5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13日,公司股份总数为

682,224,853 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1人,代表股份233,823,2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73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230,869,0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40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3人,代表股份2,954,1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3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5人,代表股份2,954,3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3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3人,代表股份2,954,1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30%。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926,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64%;反对696,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79%;弃权20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57,4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6396%;反对696,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5738%;弃权20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865%。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896,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38%;反对696,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79%;弃权22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8,0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6445%;反对696,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5738%;弃权22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17%。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896,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38%;反对696,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79%;弃权22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8,0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6445%;反对696,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5738%;弃权22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17%。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896,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38%;反对696,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79%;弃权

22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8,0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6445%;反对696,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5738%;弃权22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17%。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911,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02%;反对696,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79%;弃权21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43,0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1522%;反对696,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5738%;弃权21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739%。

(六)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850,5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40%;反对741,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73%;弃权23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1,6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0740%;反对741,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1105%;弃权23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155%。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非关联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895,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34%;反对696,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79%;弃权23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7,0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6107%;反对696,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5738%;弃权23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155%。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62,1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339%;反对721,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42%;弃权230,51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1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7774%;反对721,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4200%;弃权230,51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026%。

关联股东中建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本议案。

(九)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87,7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841%;

反对696,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52%;弃权22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0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8,0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6445%;反对696,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5738%;弃权22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17%。

关联股东中建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本议案。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87,7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841%;反对696,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52%;弃权22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0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8,0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6445%;反对696,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5738%;弃权22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17%。

关联股东中建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本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896,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38%;反对696,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79%;弃权22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8,0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6445%;反对696,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5738%;弃权22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17%。

(十二)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896,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38%;反对696,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79%;弃权22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8,0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6445%;反对696,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5738%;弃权22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17%。

(十三)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896,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38%;反对696,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79%;弃权22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8,0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6445%;反对696,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5738%;弃权22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17%。

(十四)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896,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38%;反对696,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79%;弃权

22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8,0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6445%;反对696,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5738%;弃权22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17%。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871,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31%;反对691,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59%;弃权25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3,0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7983%;反对691,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4181%;弃权25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36%。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871,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31%;反对696,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79%;弃权25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3,0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7983%;反对696,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5738%;弃权25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279%。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871,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31%;反对696,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79%;弃权25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3,0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7983%;反对696,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5738%;弃权25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279%。

(十八)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议案18.01、审议通过《选举佟庆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30,982,526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3,640股。议案18.02、审议通过《选举张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30,982,424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3,538股。议案18.03、审议通过《选举罗彬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30,982,423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3,537股。

(十九)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19.01、审议通过《选举王洪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30,983,223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4,337股。

议案19.02、审议通过《选举张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30,982,423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3,537股。议案19.03、审议通过《选举薛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30,982,522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3,636股。上述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王哲晓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修订了公司章程,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以及历届监事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感谢。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指派律师唐银锋、吕万成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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